开发区现场办公会汇报需县级层面帮助解决事项清单 | |||||
时间 | 序号 | 基本情况 | 请求解决事项 | 责任单位 | 办理情况 |
6.23 | 1 | 社会事务剥离情况。2020年4月,根据县委《霍山经济开发区代管村居划转移交实施方案》精神,开发区于2020年5月将代管的四个村居整体划转,社会事务全面剥离。目前安置小区、商住小区已彻底剥离移交。路灯、绿化养护已移交住建局,菜市场管理已移交城管执法局。道路管网维护未移交,经与住建局对接,要求开发区对道路进行维修,管网进行全面排查后移交。2023年所有正在移交事务费用仍由开发区支付。 | 建议:1.道路管网按照现状移交; 2.事务移交后相关费用由县财政统筹。 |
县住建局 县重点处 县财政局 |
|
2 | 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方面。一是开发区行政编制17人,在编6人(包括选调生即将到岗1人),缺编11人;事业编制41人(其中国土占编4人),在编33人,缺编4人。园区5年没有公开招录人员,去年仅遴选2名事业干部,2名行政岗位无人问津。二是2021年开发区实行“基础薪酬+岗位薪酬+绩效薪酬”薪酬制度,设立七个层阶,每个层阶间的差额为200元,绩效薪酬按照全县一次性工作奖励的1.0—1.6倍执行,调节的总量仅仅只有一次性奖励部分。从目前执行情况看,一级职员与县直单位平均工资持平,不能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引进高层次人才。 | 建议: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牵头制定方案,支持开发区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设立事业单位,设一正三副领导职数,打通开发区事业单位人员晋升通道,让真正干事的可以晋升。对现任开发区二级机构的事业副科级干部,表现优秀的可以调任县直单位任职;对在开发区工作勤勉敬业、表现较好的干部,符合条件的优先晋升职级;对履职尽责、实绩突出的事业身份干部,符合调任公务员条件的优先予以调任。在年度考核中行政、事业优秀比例提高到20%以上;行政缺编人员在三年内招录到位。二是加大薪酬改革力度。对一次性奖励的系数由1.0至1.6之间,提高到1.0至3.0之间。增加层阶额差,在现行七个层阶的基础上,将层阶间的额差提高为500元,建立以岗定薪,一岗一薪,岗变薪变、按岗计薪的分配机制,同时每年在各自层阶中涨100元/月。将绩效薪酬分为基础绩效和年度奖励绩效部分,制定《霍山经济开发区绩效考评实施细则》,基础绩效按月随工资发放,年度奖励绩效根据员工在各自工作岗位的工作业绩情况进行考评后发放,不搞平均主义,进一步树立担当作为、争创一流的干事导向。 | 县委组织部 县委编办 县人社局 |
||
3 | 要素保障方面。 | 加快启动迎宾大道以南1300亩土地报批手续 | 县自然资源局 | ||
6.23 | 4 | 财政金融方面。目前融资项目主要有:农发行“退二优二”(一期)(二期)项目;农发行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徽行综合园区集中供热项目;农行废石料加工项目、工业污水处理厂拟采用TOT模式特许经营项目。 | 建议: 方案一:县政府对开发区继续实行独立的财政管理体制,实行“划定范围、确定基数、固定比例、超收分成、专项补助”的管理办法。 1.开发区范围内所辖企业及工商户的全部税收,县与开发区基数内实行“5:5”比例分成,超基数部分“4:6”比例分成;2.园区内基础设施配套费归县本级,园区社会事务剥离的相关管护费用由县本级承担;3.园区内国有资产有偿收入全额留给园区;4.县政府每年安排园区专项发展补助资金5000万元;5.开发区所属平台公司所缴纳税收县级所得部分全额返还给开发区;6.开发区兑现财政贡献率企业缴纳税收县级所得部分,在兑现期间内全额返还给开发区;7.开发区境内“僵尸”及低效企业处置所缴纳税收县级所得部分全额返还给开发区;8.开发区土地出让收入(开发区报批土地)扣除县级以上计提后全额返还给开发区; 方案二:县政府对开发区不再继续实行独立的财政管理体制,开发区所有收入全部上缴,所有支出县本级保障。开发区管委会所属平台公司所有资产划转县本级,所有负债由县本级统筹考虑。 |
县财政局 | |
5 | 开发区调区与相关规划编制情况:依据2021年4月安徽省自然资源厅下达《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核定安徽霍山经济开发区四至范围和面积的函》,核定面积为15.32平方公里,较省人民政府批准面积19.33平方公里少4.01平方公里,其中3.67平方公里为霍山经济开发区的建成区,已有工业企业入驻并投产。同时因上位规划县国土空间规划尚未运用,开发区总体规划、产业规划和规划环评无法定稿。6月上旬,开发区请求县政府报告至省自然资源厅要求重新核实开发区四至范围和面积,并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赴省厅对接,等待核实。 | 建议:县领导牵头与省厅进一步对接,加快核实开发区四至范围和面积,为下一步调区、总规、产规及规划环评修编提供依据。 | 县自然资源局 | ||
6 | 关于赋权工作 | 一是充分授权。县职能部门窗口审批和发证工作不需要回原单位找多个领导签字,纸质版和电子版重复报送。二是容缺审批。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高效办理”原则,实行项目审批“容缺先审核、受理即办理”,由项目单位自愿申请、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补齐。三是新增赋权。工业项目备案赋权开发区;工业项目规划方案变更,由开发区组织会议研究,报县自然资源局备案;社会事务划转后,辖区内路灯绿化道路移除移植,县住建部门收到通知后,走简易程序,第一时间办结。 | 县委编办 | ||
11.6 | 1 | 关于社会事务移交工作 | 1.G105国道道路移交县交运局; 2.开发区内现有道路、人行道、雨污管网、路灯及绿化(含城西片区未验收的铜锣寨路、龙门路、利民路),按现状移交县住建局,后期新建基础设施,按照《霍山县政府投资项目移交管理办法》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3.开发区内环境卫生、公厕养护及水电费用缴纳移交县城管局。 |
县住建局 县城管局 县交运局 |
|
2 | 关于财政体制改革工作 | 1.开发区范围内所辖企业及工商户的税收县级留成部分(剔除与迎驾相关联企业),2024年以后县财政与开发区在基数内实行“5:5”比例分成,超基数部分按“4:6”比例分成;2.开发区国有资产有偿收入全额留给开发区;3.开发区所属平台公司及被处置的低效企业缴纳的相关税费县级留成部分,全额返还开发区;4.享受高质量发展奖励的企业在政策期内所缴纳税费县级留成部分,全额返还开发区;5.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全部上缴国库。工业用地按照规定扣除省计提后,全部拨付开发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商业(商住)用地土地出让金拨付实行“一事一议”;6.县政府每年统筹安排园区发展专项资金,资金拨付实行“一事一议”;7.开发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归县级统筹使用,公共基础设施的建、管、养、护等由县职能部门负责,资金由县级统筹安排。 | 县财政局 | ||
12.16 | 1 | 关于将霍山经济开发区高端装备标准化厂房项目列入专项债发行计划的请求。该项目总投资14.8亿元,申报专项债5.8亿元,已入财政库,未入发改库,导致专项债未发行。项目建设情况:该项目已开工建成标准化厂房25.8万平方米(一期建成约17万平方米。二期建成8.8万平方米),已完成投资约7.1亿元。开发区已自筹资金兑付4.1亿元,缺口资金约3亿元。 | 恳请县级层面协调解决将高端装备标准化厂房专项债项目列入2024年第一批发行计划。 | 县发改委 县财政局 |
|
2 | 关于解决社会事务移交后部分安置小区办证问题的请求。开发区社会事务于2022年底已移交给衡山镇,由于历史原因,幸福花园和同心小区2个安置小区至今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群众反映较多。 | 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按照社会事务彻底移交的要求,明确由衡山镇牵头,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办理,所涉及办证费用由开发区承担。 | 衡山镇 县住建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城管局 |
||
12.16 | 3 | 关于进一步优化工业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批流程的请求。12月1日,霍山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县规委会议事规则的通知》,根据文件要求:“为避免出现议题匆忙上会的现象,各单位应在每次规委会召开后3至5个工作日内,向县政府提交申请下次规委会研究议题的报告“。因开发区工业项目落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若按照《通知》要求会后3-5天内提交,会出现部分项目排队等审批的现象,影响审批效率。 | ①为提高工业项目审批效率,针对工业项目的特点,县规委会议事规则采取灵活措施,开发区成熟一个上报一个,县规委会适时召开,重大项目随时召开;②建议开发区工业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经县规委会议议定后,即可办理后续审批手续,无需等待会议纪要正式印发。 | 县自然资源局 | |
4 | 关于协调解决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要素保障的请求。随着县内新上工业项目数量的增加,各类污染物排放指标需求日益增多。目前,列入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因子有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粉尘、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县总量指标余量有限。企业需要VOCs总量较大,县内可用余量仅7.5吨,且有溢彩、树德、宝瑞等一大批项目等待总量指标。 | ①请求县级层面积极向市生态环境局争取市内调剂指标,保障安固等重点项目环评需求。②请县生态环境分局进一步加大污染物排放指标的置换力度,储备足够的指标容量保障后期工业项目落地需求。 | 县生态环境分局 县科技经信局 |
||
12.16 | 5 | 关于支持开发区加快机构改革的请求。(1)根据《中共安徽霍山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安徽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能设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霍编〔2022〕23号)文件,核定经济开发区为正科级行政机构,行政编制为17人,事业编制41人;下设综合办公室(统计站)、党群工作办公室、投资促进局、经贸发展局,财政金融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法律事务办公室)、规划建设局6个二级机构,级别为正股级。(2)在岗在位的二级机构负责人尚有5人为事业副科,园区内无晋升通道。(3)现有行政人员8人、空编9人;事业36人(含国土4人)、空编5人。(4)开发区现在有平台公司为7个,分别是开发区城乡公司、开发区投资经营管理公司、开发区众创孵化器公司、安园公司、衡山城乡公司、衡鑫公司、高桥湾公司。安园、衡鑫两家公司土地厂房基本被查封,投资、众创两家公司资产很少,融资功能丧失。开发区城乡公司、高桥湾公司、衡山城乡等三家公司都在银保监局隐性债务名单范围内,自身造血功能差,融资受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关于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皖编〔2021〕9号)以及2023年7月21日全省开发区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建议按照“扩大开放发展类、经济服务类”职能机构比例导向,加快优化开发区内部机构设置。 |
恳请县级层面协调解决:积极对接市委编办,按照“6+1+1”模式设置开发区机构【即优化6个二级机构、配优配强招商安商服务机构,改制开发区平台公司】。①优化内设二级机构(设置综合办、经贸发展局、财政金融局、督查考核办、组织人事局、规划建设局);②强化开发区主责主业,配优配强招商安商服务中心力量,级别为事业正科;③逐步配齐行政及事业空缺编制人员,在每年的公招中予以安排名额;④加大事业干部(含现有副科级)交流力度,畅通晋升渠道;⑤县政府协调支持并指导开发区平台公司优化整合,通过实体化运作、市场化运营、企业化管理,重点培育霍山县经济开发区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承担开发区投融资和国有资产管理运营,逐步增强投“血能力能”。 | 县委组织部 县委编办 县人社局 县国资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