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霍山经济开发区关于县政协十一届
四次会议第5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尊敬的杨庆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企业工人住宿的建议”,经提案委员会审议后确定立案并指派县经济开发区办理回复,现就提案办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霍山经济开发区建设于2002年7月,2006年4月被批准为省级开发区。根据“一县一区”优化整合工作安排,将原高桥湾科技园、衡山工业园整体并入县经济开发区,总规划面积15.32平方公里。为有效解决园区已入驻企业工人生活、住宿等问题,园区先后通过自建、收购等方式建设了高桥湾人才公寓、城西众创园宿舍楼、经一北路公寓楼、1#公租房、2#公租房、安园新区公租房及高端装备制造宿舍楼等8处配套租赁住房,共有房间1285套,公租房内水、电、网、气等配套设施完善,可以有效保障职工居住,且每个公租房均配备有门卫和保洁,倾力保障企业职工生活需求。经实地走访,距离你公司所在双创园较近的分别是安园新区公租房(326套)、高端装备智造园宿舍楼(147套),距离均不足2km,内有单间、套间等多种房型可供选择,公司若有员工入住需求,可向经济开发区资产运营部申请,工作人员将积极做好服务,及时审核并协助办理入住手续。除此之外,公司周边还有龙华集团、优胜美、陈记风机、满珍科技等多处企业自建宿舍楼,均有空余房间对外招租。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制造业提质降本若干措施的通知》指出:“在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城市,鼓励产业园区统筹企业需求,统一规划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闲置土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为此,经济开发区在2024年对位于经一北路的原龙华公司抵押在银行且长期空置的职工宿舍楼予以回购,新增住房96套,进一步提升了园区职工住宿保障水平。
贵公司所在的创业创新标准化产业园系经济开发区较早时期建设的厂房,因规划条件限制未建设职工宿舍楼,经实地踏勘,暂不具备新建条件。如员工有住宿需求,建议采取就近原则选择园区公租房或企业宿舍楼。下一步,园区将不断健全各类租赁住房管理,规范日常运行,确保房源高效、合理利用,有效保障企业职工住房问题。
根据以上答复,若有不妥之处,请您批评指正,我们将虚心接受,并加以改正。承蒙您对我们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