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医疗保障局“十四五”工作规划
一、主要目标
到2025年底,基本实现“参保全覆盖、待遇保基本、基金可持续”的发展目标。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在努力促进公平的同时筑牢医疗保障底线,增强对贫困群体和困难群众兜底医疗保障。坚持治理创新、提质增效,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现代化监管体系,促进医保经办服务能力持续提高,推动实现医保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标准化、智能化水平迈上新台阶。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更好发挥医保在“三医联动”改革中重要作用。
二、重点任务
1.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制度,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
(1)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清单管理制度,规范医疗保险经办流程,完善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城乡医疗保险制度。
(2)认真执行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健全补充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衔接机制。
(3)结合省、市政策规定,完善医疗救助经办流程,细化医疗救助政策,加大对患重特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人员的救助力度,做到有效衔接。
2.全面落实参保缴费政策,加强基金预算管理和风险预警。
(1)认真执行筹资相关政策,建立稳定可持续的筹资机制,实现“应保应保”。
(2)加强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完善预算执行分析报告制度,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增强预算执行约束力,实现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可持续。
(3)加强对基金运行的动态监控和风险预警,建立基金风险定期评估制度,对存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对医保基金运行进行实时监控和预警;完善定期通报制度,提出应对风险的建议措施并及时报告。
3.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实“互联网+”医保服务。
(1)推进总额控制下的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按项目付费等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发挥医保支付激励约束作用。
(2)严格执行医共体、互联网医疗等医疗服务新形式、新形态的医保支付政策,积极推进医共体医保基金管理相关工作。
(3)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诊疗服务项目、药械招标采购改革相关制度,落实“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
4.完善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体系,提升基金监管能力。
(1)加强医保基金监管队伍建设,提升依法依规监管能力,建立独立、高效、专业的执法队伍,充分发挥社会第三方力量监管作用,做到“人防、技防、专防、社防”相结合。
(2)建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保信用评价管理机制,构建医保信用评价结果与医院的绩效考核、医保费用结算挂钩的衔接机制。
(3)加强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坚持“零容忍”,加强对欺诈骗保线索的发现和受理,建立线索督办和查处反馈制度,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严厉惩处欺诈骗保行为。
5.加强医保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医保服务能力和水平。
(1)推进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规范公共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流程,逐步实现县域范围内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
(2)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深入推进异地就医结算,不断扩大异地就医结算业务种类,实现长三角地区一市三省双向直接结算。
(3)加强医保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服务体系。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大力推进服务下沉,实现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精神,设立乡镇医疗保障所,编制1-2人,纳入县医保局统一管理,村级设立医疗保障专管员,建设一支与新时代医疗保障公共服务要求相适应的专业队伍。政府合理安排预算,保障各级医疗保障服务机构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