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第三季度行政处罚办理情况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全国唯一标识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霍医保罚字〔202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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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医院分解住院、过度检查、分解项目收费案 |
霍山县医院 |
340005373 |
潘*东 |
执法人员抽取霍山县医院病历,经评审查明,存在低指征住院、分解手术项目收费、分解住院、违规收取胸腔镜加收、不合理检查等违法事实。 |
处理:1.责令改正;2.退回医保基金;并处1.5倍罚款。
依据:《六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药服务协议书》、《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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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款 |
霍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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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 结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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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霍医保罚字〔202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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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医院串换项目、超标准收费案 |
霍山县医院 |
340005373 |
潘*东 |
2022年6-11月期间,该院1.将指测血糖仪监测串换成电脑血糖监测收费;2.超标准收取左心功能测定费用。 |
处理:1.责令改正;2.退回医保基金;并处1.5倍罚款。
依据:《六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药服务协议书》、《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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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款 |
霍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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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 结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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