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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咨询新农合报销的问题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4-04-22 09:38 信息来源:霍山县医疗保障局  字体:[  ]

12345热线督办记录单

 

联系人姓名

 叶*

来件时间

 2024-04-09 10:36:16

联系电话

 138****7235

性质

 咨询

来电类型

 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记录单编号

 240409096103050

来电主题

 关于咨询新农合报销的问题




 1、新农合在不同等级医院住院治疗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是多少?乡镇、县级、市级、省级、北上广。2、每年380元缴费中含有大病医疗保险吗?如有,它的报销比例是多少?具体的政策。(霍山县)

12345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六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办法(试行)》(六政办【2018】18号)规定,六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内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起付线以上至500元(含500元),报销比例70%,500元以上的,报销比例90%;市内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起付线以上至1000元(含1000元),报销比例70%,1000元以上的,报销比例80%;市内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65%;市外省内医疗机构起付线2000元,报销比例60%;省外医疗机构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报销比例55%。除急诊急救或属参保人员务工(经商)地、长期居住地外,未办理转诊手续在市域外就医的,在上述类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含保底比例)基础上再降低10个百分点。

每年筹资费用中已含大病保险保费。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负担的合规医药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2万元的部分,大病保险基金分费用段按比例报销。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至5万元(含5万元),报销比例60%;5-10万元(含10万元),报销比例65%;10-20万元(含20万元),报销比例75%;20万元以上至封顶线段,报销比例80%。省内医疗机构大病保险封顶线30万元,省外医疗机构大病保险封顶线20万元。既含省内医疗机构医药费用,又含省外医疗机构医药费用的,封顶线执行省内医疗机构30万元。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请联系霍山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64-5032653 

霍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49

转送日期

 2024-04-09 11:14:40

转办单位

 霍山县医疗保障局

限办日期

 2024-04-11




 

办理
结果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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