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热线督办记录单 |
联系人姓名 |
叶*贵 |
来件时间 |
2024-04-09 10:36:16 |
联系电话 |
138****7235 |
性质 |
咨询 |
来电类型 |
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
记录单编号 |
240409096103050 |
来电主题 |
关于咨询新农合报销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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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
1、新农合在不同等级医院住院治疗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是多少?乡镇、县级、市级、省级、北上广。2、每年380元缴费中含有大病医疗保险吗?如有,它的报销比例是多少?具体的政策。(霍山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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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 |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六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办法(试行)》(六政办【2018】18号)规定,六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内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起付线以上至500元(含500元),报销比例70%,500元以上的,报销比例90%;市内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起付线以上至1000元(含1000元),报销比例70%,1000元以上的,报销比例80%;市内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65%;市外省内医疗机构起付线2000元,报销比例60%;省外医疗机构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报销比例55%。除急诊急救或属参保人员务工(经商)地、长期居住地外,未办理转诊手续在市域外就医的,在上述类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含保底比例)基础上再降低10个百分点。 每年筹资费用中已含大病保险保费。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负担的合规医药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2万元的部分,大病保险基金分费用段按比例报销。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至5万元(含5万元),报销比例60%;5-10万元(含10万元),报销比例65%;10-20万元(含20万元),报销比例75%;20万元以上至封顶线段,报销比例80%。省内医疗机构大病保险封顶线30万元,省外医疗机构大病保险封顶线20万元。既含省内医疗机构医药费用,又含省外医疗机构医药费用的,封顶线执行省内医疗机构30万元。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请联系霍山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64-5032653。 霍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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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送日期 |
2024-04-09 11:1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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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办单位 |
霍山县医疗保障局 |
限办日期 |
2024-04-11 |
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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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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