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热线督办记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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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方先生 |
来件时间 |
2024-04-20 15:29:55 |
联系电话 |
182****0104 |
性质 |
咨询 |
来电类型 |
劳动和社会保障/工资福利/生育津贴 |
记录单编号 |
240420096004003 |
来电主题 |
关于咨询生育津贴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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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
来电人咨询:自己爱人2月6日做的人流手术,当时没有进行住院,也没有生育登记表。现来电咨询能否进行生育报销,能不能领取生育津贴,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前往何处办理,请回复。(参保地:霍山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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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 |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职工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和待遇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六人社秘【2015】287号)文件规定,如果是病理性原因终止妊娠,或者因药物导致流产、胎停等情况,医院出具建议终止妊娠的病例证明即可,可享受报销。如果属于人为因素终止妊娠则不属于报销范围。门诊人流手术享受定补135元,需提供生育登记(六安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下载),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医院出具建议终止妊娠证明,银行号复印件,人流手术发票原件及费用清单,前往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按企业缴费人员可享受生育津贴,事业单位和公务员不享受生育津贴,您属于事业单位人员,故不享受生育津贴。 2024年4月22日上午,霍山县医保局工作人员与来电人电话联系,进行充分解释沟通,来电人表示知晓理解。 霍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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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送日期 |
2024-04-22 08:5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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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办单位 |
霍山县医疗保障局 |
限办日期 |
2024-04-24 |
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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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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