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第二季度行政处罚办理情况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许可证登记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 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霍医保罚字〔2024〕2号 |
霍山县*镇*村卫生室虚构医药服务、串换项目收费案 |
霍山县*镇*村卫生室 |
登记号:PDY00030034152512D6001 |
张*兰 |
经调查确认:该卫生室虚构医药服务金额为35614.37元,串换药品耗材违规金额为13306.28元。 |
处理:1.责令退回医保基金; 2.虚构服务项目部分处4倍罚款,串换药品耗材部分处1.5倍罚款。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 |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款 |
霍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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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霍医保罚字〔2024〕3号 |
霍山县*医疗点虚构医药服务、串换药品耗材和服务项目收费案 |
霍山县*医疗点 |
PDY87900134152512D6001 |
段* |
县医疗保障局经调查确认,该医疗点室存在虚构医药服务、串换药品耗材和服务项目收费的违法违规行为。 |
处理:责令改正,退回医保基金,虚构服务项目部分处3.5倍罚款,串换药品耗材部分处1.2倍罚款。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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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款 |
霍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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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霍医保罚字〔2024〕4号 |
霍山县*卫生室虚构医药服务、串换药品耗材和服务项目收费案 |
霍山县*卫生室 |
PDY00036X34152512D6001 |
汪*梅 |
县医疗保障局经调查确认,该卫生室存在虚构医药服务、串换药品耗材和服务项目收费的违法违规行为。 |
处理:责令改正,退回医保基金,虚构服务项目部分处3.5倍罚款,串换药品耗材部分处1.2倍罚款。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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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款 |
霍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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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霍医保罚字〔2024〕5号 |
霍山县*卫生室虚构医药服务、串换药品耗材和服务项目收费案 |
霍山县*卫生室 |
PDY00036X34152512D6001 |
赵*文 |
县医疗保障局经调查确认,该卫生室存在虚构医药服务、串换药品耗材和服务项目收费的违法违规行为。 |
处理:责令改正,退回医保基金,虚构服务项目部分处3.5倍罚款,串换药品耗材部分处1.2倍罚款。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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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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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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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霍医保罚字〔2024〕6号 |
霍山县*卫生室虚构医药服务、串换药品耗材和服务项目收费案 |
霍山县*卫生室 |
PDY00032734152512D6001 |
江*军 |
县医疗保障局经调查确认,该卫生室存在虚构医药服务、串换药品耗材和服务项目收费的违法违规行为。 |
处理:责令改正,退回医保基金,虚构服务项目部分处4倍罚款,串换药品耗材部分处1.5倍罚款。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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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款 |
霍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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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霍医保罚字〔2024〕7号 |
霍山县*卫生室虚构医药服务、串换药品耗材和服务项目收费案 |
霍山县*卫生室 |
PDY00026334152512D6001 |
程*峰 |
县医疗保障局经调查确认,该卫生室存在虚构医药服务、串换药品耗材和服务项目收费的违法违规行为。 |
处理:责令改正,退回医保基金,虚构服务项目部分处4倍罚款,串换药品耗材部分处1.5倍罚款。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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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款 |
霍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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