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霍山县医疗保障局 > 回应关切 > 互动回应

关于咨询独生子女医保优惠政策的问题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4-09-23 11:06 信息来源:霍山县医疗保障局  字体:[  ]

12345热线督办记录单

 

 

联系人姓名

 黄先生

来件时间

 2024-09-17 09:00:24

联系电话

 158******22

性质

 咨询

记录单来源

 直接来电(呼入)

记录单编号

 240917096004006

来电类型

 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来电主题

 关于咨询独生子女医保优惠政策的问题




 霍山县上土市镇群众来电咨询:自己看见金寨县独生子女家庭2025年居民医保费用减免了200元,现来电咨询本镇是否有居民医保优惠政策,如果有,需要提交什么材料申请。请回复。

12345
拟办
意见

 

转送日期

 2024-09-18 08:29:55

转办单位

 霍山县医疗保障局

限办日期

 2024-09-20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 关于咨询独生子女医保优惠政策的问题”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医保发〔2024〕4号)及《关于确定低收入人口参保资助标准的通知》(六医保秘〔2024〕58号)文件规定,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四类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实行分类资助。另根据《霍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霍政办秘〔2023〕55号)文件,我县另将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两类人员列入资助参保范围,相关人员名单依据有关文件规定确定,暂无独生子女家庭相关资助政策。因此,独生子女家庭人员需按规定正常参保缴费后方可享受居民医保保障待遇。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请联系霍山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电话:0564-3912162。

 

霍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19日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