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霍医保罚字〔2024〕8号
|
将不具备条件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系统串换结算案 |
霍山县衡山镇***社区卫生服务站 |
PDY00175X34152512B2001 |
储* |
将不具备条件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系统串换结算,共计涉及金额3044.14元,统筹支付1674.28元。
|
处理:1.责令改正; 2.责令退回医保基金1674.28元; 3.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罚款:1674.28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款 |
2024年10月8日
|
|
2 |
霍医保罚字〔2024〕9号
|
中医诊疗串换结算案 |
霍山县衡山镇***社区卫生服务站 |
PDY00125834152512B2001 |
翁** |
将一般诊疗收费串换为颈椎病推拿治疗、普通拔罐治疗、穴位贴敷治疗、中药熏洗治疗、中药熏药治疗等中医服务项目结算的违法行为,共计涉及金额187398.00元,统筹支付103068.90元。
|
处理:1.责令改正; 2.责令退回医保基金103068.90元; 3.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罚款103068.90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款 |
2024年10月14日
|
|
3 |
霍医保罚字〔2024〕10号
|
碳酸钙D3颗粒串换结算案 |
霍山县衡山镇***卫生室 |
PDY00178134152512D2001 |
汪** |
将他种药品串换为医保药品碳酸钙D3颗粒结算的违法行为,共计涉及金额24991.92元,统筹支付11713.49元。 |
1.责令改正; 2.责令退回医保基金11713.49元; 3.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罚款11713.49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款 |
2024年10月16日
|
|
4 |
霍医保罚字〔2024〕11号
|
串换药品结算案 |
霍山县*镇*村卫生室 |
PDY00135434152512D6001 |
杨*林 |
将将他种药品串换为苯磺酸氨氯地平片和活血通脉片进行结算,共计涉及金额5042.50元,统筹支付2773.38元。
|
处理:1.责令改正; 2.责令退回医保基金1674.28元; 3.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罚款:1674.28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款 |
2024年10月18日
|
|
5 |
霍医保罚字〔2024〕12号
|
串换项目结算案 |
霍山县*镇*村卫生室 |
PDY00123134152512D6001
|
俞* |
将病人常规输液治疗费用串换为穴位贴敷治疗进行结算的违法行为,共计涉及金额8051.00元,统筹支付4428.05元。
|
处理:1.责令改正; 2.责令退回医保基金4428.05元; 3.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罚款4428.05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款 |
2024年10月18日
|
|
6 |
霍医保罚字〔2024〕13号
|
串换药品结算案 |
霍山县*镇*卫生服务站 |
PDY00172534152512B2001 |
余* |
将他种药品串换为医保药品血脂康胶囊进行结算的违法行为,共计涉及金额11900.00元,统筹支付5487.02元。
|
处理:1.责令改正; 2.责令退回医保基金5487.02元; 3.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罚款:5487.02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款 |
2024年10月18日
|
|
7 |
霍医保罚字〔2024〕14号
|
串换药品结算案 |
霍山县*镇*卫生服务站 |
PDY87847134152512B2001 |
叶*刚 |
将他种药品串换为非洛地平缓释片(Ⅱ)、复方丹参滴丸、银杏叶滴丸、头孢克洛颗粒进行结算的违法行为,共计涉及金额14528.53元,统筹支付7990.69元。 |
处理:1.责令改正; 2.责令退回医保基金7990.69元; 3.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罚款:7990.69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款 |
2024年10月18日
|
|
8 |
霍医保罚字〔2024〕15号
|
串换药品结算案 |
霍山县*镇*卫生室 |
PDY00122334152512D6001 |
胡*国 |
将他种药品串换为琥珀酸美托洛尔缓释片、非洛地平缓释片(Ⅱ)、复方丹参滴丸进行结算的违法行为,共计涉及金额36869.49元,统筹支付20278.22元。 |
处理:1.责令改正; 2.责令退回医保基金20278.22元; 3.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罚款20278.22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款 |
2024年10月18日
|
|
9 |
霍医保罚字〔2024〕16号
|
串换药品结算案 |
霍山县*镇*卫生室 |
PDY00122334152512D6001 |
桑* |
将他种药品串换为安胃疡胶囊、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颗粒进行结算的违法行为,共计涉及金额22220.30元,统筹支付12211.27元。 |
处理:1.责令改正; 2.责令退回医保基金12211.27元; 3.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罚款12211.27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款 |
2024年10月18日
|
|
10 |
霍医保罚字〔2024〕17号
|
串换药品结算案 |
霍山县*镇*卫生室 |
PDY00118634152512D6001 |
杨*炉 |
将他种药品串换为颈舒颗粒、阿司匹林肠溶片进行结算的违法行为,共计涉及金额62123.93元,统筹支付34168.16元。 |
处理:1.责令改正; 2.责令退回医保基金34168.16元; 3.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罚款34168.16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款 |
2024年10月18日
|
|
11 |
霍医保罚字〔2024〕18号
|
串换药品结算案 |
霍山县*镇*卫生室 |
PDY00129034152512D6001 |
王*海
|
将他种药品串换为注射用头孢呋辛钠、板蓝根颗粒、注射用头孢西丁钠进行结算的违法行为,共计涉及金额64454.19元,统筹支付35449.80元。
|
处理:1.责令改正; 2.责令退回医保基金35449.80元; 3.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罚款35449.80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款 |
2024年10月18日
|
|
12 |
霍医保罚字〔2024〕19号
|
串换药品结算案 |
霍山县*镇*卫生室 |
PDY00128234152512D6001 |
卢*文 |
将他种药品串换为注射用头孢呋辛钠、清开灵颗粒进行结算的违法行为,共计涉及金额88594.56元,统筹支付48727.01元。
|
处理:1.责令改正; 2.责令退回医保基金48727.01元; 3.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罚款48727.01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款 |
2024年10月18日
|
|
13 |
霍医保罚字〔2024〕第20号 |
串换药品医保结算案 |
霍山县衡山镇***村卫生室 |
|
李** |
串换药品进行医保结算的违法行为,共计违规支付医保统筹基金67069.08元。。
|
处理:1.责令改正; 2.责令退回医保基金67069.08元; 3.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罚款67069.08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款 |
2024年11月20日
|
已 结 案
|
14 |
霍医保罚字〔2024〕第21号 |
存在串换药品、串换部分诊疗项目进行医保结算案 |
霍山经济开发区**社区卫生室医疗点 |
|
何** |
存在串换药品、串换部分诊疗项目进行医保结算的违法行为,共计违规支付医保统筹基金21791.99元。 |
处理:1.责令改正; 2.责令退回医保基金21791.99元; 3.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罚款21791.99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款 |
2024年11月20日 |
已 结 案
|
15 |
霍医保罚字〔2024〕第22号 |
存在串换药品、串换部分诊疗项目进行医保结算案 |
霍山县下符桥镇**村卫生室 |
|
周** |
串换药品和诊疗项目进行医保结算的违法行为,经对结算数据进行了统计分析,共计违规支付医保统筹基金24546.08元。 |
处理:1.责令改正; 2.责令退回医保基金24546.08元; 3.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罚款24546.08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款 |
2024年11月20日 |
已 结 案
|
16 |
霍医保罚字〔2024〕第23号 |
存在串换药品、串换部分诊疗项目进行医保结算案 |
霍山县下符桥镇***村卫生室 |
|
刘** |
串换药品和串换诊疗项目进行医保结算的违法行为,违规支付医保统筹基金19846元。 |
处理:1.责令改正; 2.责令退回医保基金19846元; 3.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罚款19846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款 |
2024年11月20日 |
已 结 案
|
17 |
霍医保罚字〔2024〕第24号 |
串换药品医保结算案 |
霍山县与儿街镇**村卫生室 |
|
舒** |
串换药品进行医保结算的违法行为,违规支付医保统筹基金13375.51元。 |
处理:1.责令改正; 2.责令退回医保基金13375.51元; 3.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罚款13375.51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款 |
2024年11月20日 |
已 结 案
|
18 |
霍医保罚字〔2024〕第25号 |
存在串换药品、串换部分诊疗项目进行医保结算案 |
霍山县与儿街镇***村卫生室 |
|
孙** |
串换诊疗项目、串换药品进行医保结算的违规行为,违规支付医保统筹基金9597.71元。 |
处理:1.责令改正; 2.责令退回医保基金9597.71元; 3.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罚款9597.71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款 |
2024年11月20日 |
已 结 案
|
19 |
霍医保罚字〔2024〕第26号 |
存在串换药品、串换部分诊疗项目进行医保结算案 |
霍山县衡山镇**村卫生室 |
|
喻** |
存在串药品和两病门诊(高血压、糖尿病)开具的药品与诊断治疗明显不符进行医保结算的违法行为,违规支付医保统筹基金10783.44元。 |
处理:1.责令改正; 2.责令退回医保基金10783.44元; 3.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罚款10783.44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款 |
2024年11月20日 |
已 结 案
|
20 |
霍医保罚字〔2024〕第27号 |
串换药品医保结算案 |
衡山镇***社区卫生服务站 |
|
储** |
串换药品进行医保结算的违法行为,违规支付医保统筹基金11715元。 |
处理:1.责令改正; 2.责令退回医保基金11715元; 3.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罚款11715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款 |
2024年11月20日 |
已 结 案
|
21 |
霍医保罚字〔2024〕第28号 |
串换药品医保结算案 |
霍山县衡山镇***村卫生室 |
|
刘** |
串换药品进行医保结算的违法行为,违规支付医保统筹基金7960.59元。 |
处理:1.责令改正; 2.责令退回医保基金7960.59元; 3.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罚款7960.59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款 |
2024年11月20日 |
已 结 案
|
22 |
霍医保罚字〔2024〕第29号 |
串换药品医保结算案 |
霍山县衡山镇***村卫生室 |
|
汪** |
串换药品进行医保结算的违法行为,违规支付医保统筹基金5962元。 |
处理:1.责令改正; 2.责令退回医保基金5962元; 3.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罚款5962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款 |
2024年11月20日 |
已 结 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