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医药机构申请医保定点工作的通知》规定,由霍山县医保中心对拟新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霍山老百姓强英大药房(个人独资)”组织评估,结果合格。现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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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医药机构类型 |
地址 |
1 |
霍山老百姓强英大药房(个人独资) |
零售药店 |
霍山县衡山镇玉带路和顺花苑D区4号楼01商铺 |
公示期自2025年2月18日至2月23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咨询电话0564-3912157。
霍山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