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姓名 |
何*琦 |
来件时间 |
2025-03-04 18:05:58 |
联系电话 |
157****0879 |
性质 |
咨询 |
记录单来源 |
政务服务办事互动 |
记录单编号 |
250305096103026 |
来电类型 |
卫生健康/医保/生育保险 |
||
来电主题 |
关于咨询生育产检报销的相关问题 |
||
来 |
我目前工作生活在霍山县,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我妻子生育产检报销的一些问题,我妻子2023年之前一直在上海工作,后来回到老家之后一直处于待业状态,社保和生育险都没交过,但是我的生育险和社保一直在缴纳,现在准备生育,请问我的妻子产检和生育能不能用我的医保统筹账户报销一部分?如果可以的话,需要哪些流程和材料?谢谢,望解答。 |
||
12345 |
|
||
转送日期 |
2025-03-05 16:05:01 |
||
转办单位 |
霍山县医疗保障局 |
限办日期 |
2025-03-07 |
领 |
|
||
办 |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参保人的医保不能用于他人医疗费用报销,参保人的医保账户余额可以与他人共济使用,故您妻子的医疗费用不能使用您的医保统筹报销,能使用您医保账户余额支付。 2025年3月6日上午8:40左右,工作人员已与您充分解释沟通,您表示知晓。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请联系霍山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64-3912155。 霍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