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霍山县医疗保障工作计划
2025年,霍山县医疗保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巩固拓展全民参保成果,精准落实医疗保障政策,扎实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力度,持续优化医保经办服务,为推进霍山更高质量绿色发展贡献力量。
一、强化党建引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坚定不移推进党的建设。切实履行局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第一议题”制度,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切实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实抓细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学习计划,强化思想阵地建设,确保意识形态领域不出任何问题。加大医保宣传力度,切实把党的好政策转化为医保好声音。加强信访维稳,做好舆情风险防控,推深做实“民声呼应”。
3.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党员干部履职情况的监督。组织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推动党的作风持续向好。积极配合县委巡察和专项审计工作,扎实做好反馈问题整改。
4.深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治理。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开展“强党建、守底线、严整治,打造‘人民在我心中’的医保铁军”专项行动。突出治理重点,聚焦医保基金管理、使用、监督等方面开展重点治理。加强工作协同,全力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健全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强化监督合力,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聚集主业主责,提升医保工作质效
5.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和省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激励约束机制和重点群体分类资助参保政策,持续巩固拓展全民参保成果。
6.加强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管理。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医共体按人头包干预算管理和区域总额管理预算的“双预算”基金运行管理机制,健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共管账户管理机制。完善医保基金月度结算机制,对医共体医保包干基金实行“月度预拨、年度清算”。定期开展基金运行分析,及时完成上年度全县定点医药机构绩效考核。
7.精准落实医疗保障待遇。落实城镇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和城乡居民医保“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贯彻执行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有效减轻大病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8.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医保省级统筹。做好省级统一基金支付范围和城乡居民待遇调整文件的政策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及时跟踪掌握异常动态,有针对性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理解和支持,顺应城乡居民医保省级统筹的新要求。
9.贯彻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根据省、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有序推进基金管理、经办服务、系统建设等配套政策措施落地见效,顺应老龄化社会健康养老新需求。
10.深化“两项服务管理”创新。聚焦低收入人口、慢特病患者和重大疾病患者三类重点人群,以降低住院率和转外就医人次占比为重点,落实定点管理、包保服务制度要求,全面推进低收入人口医疗救助定点救治制度和医保“三重保障”制度,保障低收入人口医保待遇有效落实。
11.落实落细慢特病管理。强化慢病资格管理,提升资格认定质量。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慢特病精细化管理政策,压实以“门诊+住院”慢特病按人头包干付费管理主体责任。
12.健全分级诊疗制度落实机制。全面应用智能转诊管理平台,压实乡镇卫生院辖区患者“基层首诊”责任和县级医院“双向转诊”责任;落实外请专家服务费用合理分担机制,引导患者合理就医。
13.推动 DRG支付方式改革。全面落实 DRG2.0版方案,深化以 DRG付费为主的多元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引导、制约医疗行为,推动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促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14.完善两定机构协议管理。严格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定点医药机构准入、退出与评价机制,加强“两定”机构协议管理和医保基金使用绩效考核,严把“入口关”、夯实“履约关”、畅通“出口关”。
15.深化医疗保障综合改革。扎实推进医疗保障综合改革省级试点,做实职工医保基金总额控制管理,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
16.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始终坚持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常态化检查,做好“百日行动”后半篇文章,采取经办稽核、智能筛查、专项检查、举报核查、配合飞行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全覆盖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17.加快推进追溯码落地应用。打通定点医药机构追溯码落地的堵点难点问题,明确“无码不付”要求,确保实现定点医药机构全部接入和药品应扫尽扫目标。
18.持续推进全量费用智能监管审核。深化智能监管系统应用,强化预警监测数据和审核结果运用,压实医务人员医保基金使用“守门员”责任,不断规范诊疗服务行为。
19.落实医保医师支付资格管理政策。根据省、市局统一部署,推进安徽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落地实施,做好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记分管理工作。
20.推进药品耗材带量采购。全面巩固落实国家、省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成果,继续做好市级普通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21.加强医药价格治理。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加强集采药品使用监测和短缺药品价格监测,构建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和行业生态。
22.探索推进“三结算”。根据省、市局统一部署,探索推进“医保与医院即时结算、医保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以及医保、商保、慈善等同步结算”,加强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23.健全经办管理体系。继续深化“领导服务日”制度,充分发挥“15分钟医保服务圈”服务功能,持续深入推进医保经办数字化转型,根据省、市局统一部署,扩大异地就医直接联网结算范围,落实医保“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
24.持续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根据省、市局统一部署,持续推进“三电子两支付”应用建设;深入推进医保码应用和医保电子处方在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之间流转应用,开展定点零售药店药品价格治理;推进“一人一档”参保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加强数据共享,完善参保档案。
三、强化综合治理,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25.强化法治机关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普法宣传活动。做好文件合法性审查、重大事项专项审查及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做好人大政协的建议提案办理,强化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
26.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参与文明创建和健康机关建设,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弘扬时代新风,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落细,为推进医保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道德支撑和强大精神动力。
27.注重协同联动。在高质量完成医疗保障职能工作的同时,统筹做好平安建设(预防青少年犯罪、矛盾排查调处、扫黑除恶、反邪教)、统一战线(民族、宗教)、普法暨依法治理、效能建设、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应急)、保密、双拥、国防动员和后备工作、档案管理、统计、老干部、关心下一代、妇委会、招商引资、计划生育、工会等各项工作,为推进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