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热线督办记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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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女士 |
来件时间 |
2025-08-08 15:08:27 |
联系电话 |
159****2756 |
性质 |
求助 |
记录单来源 |
直接来电(呼入) |
记录单编号 |
250808096004037 |
来电类型 |
卫生健康/医保/生育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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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主题 |
(加急)关于反映生育津贴的相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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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
来电人反映:自己原先在广东工作,现回到六安霍山后立刻入职,期间未断缴职工医保。因个人原因流产(暂时无生育计划),且自己没有结婚证。现来电要求部门告知,是否可以领取生育津贴以及能否报销流产费用。请处理。(参保地:霍山县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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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 |
您好!您咨询的“生育津贴相关问题”,霍山县医保局答复如下: 需正常参保6个月以上(断缴、补交不算),且病理性原因终止妊娠,或者因疾病导致流产、胎停等情况,医院出具建议终止妊娠的病例证明,可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报销政策。如果属于个人因素终止妊娠则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不享受生育津贴等。 8月12日上午8:10、9:10、10:10左右,医保工作人员拨打您的电话,但无人接听。 如有疑问,请联系霍山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64-3912155。 霍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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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送日期 |
2025-08-11 09:3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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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办单位 |
霍山县医疗保障局 |
限办日期 |
2025-08-14 |
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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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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