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霍山县医疗保障局 > 回应关切 > 互动回应

关于反映生育津贴的相关问题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5-08-13 10:39 信息来源:霍山县医疗保障局  字体:[  ]

12345热线督办记录单

 

 

联系人姓名

 女士

来件时间

 2025-08-08 15:08:27

联系电话

 159****2756

性质

 求助

记录单来源

 直接来电(呼入)

记录单编号

 250808096004037

来电类型

 卫生健康/医保/生育保险

来电主题

 (加急)关于反映生育津贴的相关问题




 来电人反映:自己原先在广东工作,现回到六安霍山后立刻入职,期间未断缴职工医保。因个人原因流产(暂时无生育计划),且自己没有结婚证。现来电要求部门告知,是否可以领取生育津贴以及能否报销流产费用。请处理。(参保地:霍山县职工)

12345



您好!您咨询的生育津贴相关问题”,霍山县医保局答复如下:

需正常参保6个月以上(断缴、补交不算),且病理性原因终止妊娠,或者因疾病导致流产、胎停等情况,医院出具建议终止妊娠的病例证明,可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报销政策。如果属于个人因素终止妊娠则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不享受生育津贴

812日上午8:10、9:10、10:10左右,医保工作人员拨打您的电话,但无人接听

如有疑问,请联系霍山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64-3912155  

霍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812

转送日期

 2025-08-11 09:38:05

转办单位

 霍山县医疗保障局

限办日期

 2025-08-14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