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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咨询医疗救助追溯的问题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5-12-16 15:01 信息来源:霍山县医疗保障局  字体:[  ]

12345热线督办记录单

 

 

联系人姓名

 先生

来件时间

 2025-12-12 15:47:02

联系电话

 176****7632

性质

 咨询

记录单来源

 直接来电(呼入)

记录单编号

 251212096041030

来电类型

 卫生健康/医保/医疗救助

来电主题

 关于咨询医疗救助追溯的问题




 来电人反映:自己是霍山县居民医保,并且12月已经是低保边缘户。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医疗救助起付线3000元,自己已经产生6000元费用,咨询如何追溯1-11月的医疗救助,需要哪些材料和手续。请回复。

12345



请认真调查处理并答复诉求人,结果限2025-12-16之前通过网络反馈

转送日期

 2025-12-15 11:08:54

转办单位

 霍山县医疗保障局

限办日期

 2025-12-16




 




您好!您咨询的“医疗救助追溯”问题,霍山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答复如下: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依申请救助经办流程的通知》(六医保秘〔2024〕44 号)文件规定,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在认定救助对象身份前当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追溯救助申请,填写《救助对象当年医疗费用追溯救助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以及费用发票、结算单、门诊病历(门诊费用)、出院小结(住院费用)等材料,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收集审核追溯救助申请材料并统一报送至县级医保部门,县医保部门核查后对个人自付的医保目录内费用给予追溯救助,救助金额发放至个人银行卡。

12月15日,工作人员与您电话沟通解释,您表示满意。如有疑问,请联系霍山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电话:0564-3912132。

霍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15日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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