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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热线督办记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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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何先生 |
来件时间 |
2025-12-22 12:4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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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83****5791 |
性质 |
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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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单来源 |
直接来电(呼入) |
记录单编号 |
251222096021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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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类型 |
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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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主题 |
关于咨询独生子女家庭医保减免政策的相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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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
霍山县太平畈乡王家店村河口组村民来电咨询:自己参保的是霍山县居民医保,持有独生子女证,现来电咨询针对独生子女家庭是否有医保减免政策?自己参保的是霍山县居民养老保险,针对独生子女家庭是否有养老保险减免政策?请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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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 |
您好!您咨询的“关于独生子女家庭医保减免政策的相关问题”,霍山县医疗保障局答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关于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皖医保发〔2025〕17号)及《六安市医疗保障局 六安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六医保发〔2025〕12号)文件精神,对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及防返贫监测对象参加2026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予以资助,其中对特困人员、孤儿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防返贫监测对象给予定额资助。另根据相关文件,我县另将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两类人员列入全额资助参保对象,如您不属于上述六类人员,则暂无相关资助政策,需全额缴费。如有疑问,请联系霍山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联系电话3912162.
霍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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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送日期 |
2025-12-22 15:5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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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办单位 |
霍山县医疗保障局 |
限办日期 |
2025-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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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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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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