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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医疗保障局机构设置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5-09-25 09:53 信息来源:霍山县医疗保障局  字体:[  ]
序号 科室名称 科室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办公地址 科室职责
内设机构
1 办公室 杨发芳 3912128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工作日) 霍山县人社大楼401室(霍山县衡山镇南岳东路和淠河路交叉路口北300米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宣传信息、信访、政务公开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经费预决算、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管理、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应诉等工作。
2 稽核股 杜如勇 3912128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工作日) 霍山县人社大楼401室(霍山县幽芳路和淠和路交叉路口北300米) 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组织编制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受理医疗保障领域的投诉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 业务股 叶曼 3912128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工作日) 霍山县人社大楼401室(霍山县幽芳路和淠和路交叉路口北300米) 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和医疗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贯彻落实全县城乡医疗救助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医疗救助。贯彻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医保目录、支付标准。贯彻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下属事业单位
1 霍山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杨先应 5032563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工作日) 霍山县衡山镇幽芳路和淠河东路交叉路口北300米(霍山县人社局大楼三楼308室) (一)协助县医保局做好全县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与支付。
(二)编制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基金征缴计划,按时上报各类财务、统计报表,做好参保数据统计及相关部门间业务衔接和数据交换工作。
(三)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日常管理与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签订等工作并给予指导。
(四)受理参保单位、参保个人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的查询和政策宣传。
(五)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员申报的有关事项进行审核、审批。
(六)负责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医疗保险信息变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参保征缴扩面工作。
(七)负责全县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转诊备案、费用审核、结算清算等工作,规范异地就医管理。
(八)负责药品、医用耗材联合采购的事务性、技术性、辅助性工作;指导全县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承担重点监控品种的动态检测及超常预警分析等工作。                                             (九)负责业务档案的整理、装订、归档。
(十)完成县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 霍山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 郑少东 3912129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工作日) 霍山县衡山镇幽芳路和淠河东路交叉路口北300米(霍山县人社局大楼三楼311室) (一)受县医疗保障局委托,开展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的监管;受理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相关投诉举报,查处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二)负责医疗保障基金大数据实时监控,开展常态化监管。
(三)负责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激励机制,完善欺诈骗保举报奖励机制。
(四)执行医疗保障信用体系,推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五)负责全县医疗保障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六)负责业务档案的整理、装订、归档。
(七)完成县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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