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李伟(纪委书记)
机构职员:祁奇(干事)、黄子幸(干事);在编3人。
机构职能:
1、负责全镇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z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镇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2、开展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对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中心)、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廉洁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3、开展对执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实施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推进镇党务政务村务公开、落实农村基层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4、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和党员、党组织的申诉。
5、按照管理权限,直接查办或协助查办镇所属单位党组织或党员违纪违规案件。
6、负责村级纪检组织和村务监督机构的组织建设、日常管理和工作考核。
7、认真贯彻执行纪检监察“片组+巡查”制度,积极参加所在片组的工作。
8、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邮箱:manshuihe006@163.com
电话:0564-3896009(此电话为政府办公电话,拨打可转接联系到各机构负责人)
办公地点: 霍山县漫水河镇政府办公楼三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