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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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决 算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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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25.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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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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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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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5.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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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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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 |
0 |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漫水河镇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25.33万元,完成预算的 72.3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漫水河镇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万元,占78.9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33万元,占21.0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本年预算没有安排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20万元,与2024年度预算相比:减少10万元,下降33.3%。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霍山县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霍山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霍办发(2018)7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与2024年度预算相比,增加0.33万元,增长6.6%。增幅在合理区间且主要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截止2024年12月31日,霍山县漫水河镇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