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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程序】霍山县下符桥镇农村宅基地申请程序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4-03-29 19:20 信息来源:霍山县下符桥镇  字体:[  ]

  一、由土地使用者本人向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持户口簿复印件、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有批复无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应先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异地无住房的,原宅基地必须退耕,由申请人写出保证;

  三、分户建房的,应提供家庭成员签订的分户协议;

  四、因建设需拆迁的须提供拆迁部门的证明;

  五、在县城规划区内,应办理城建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证》,乡(镇)、集镇规划范围内应取得当地政府的同意;

  六、在公路、沟渠、河道、桥梁两侧建设用地,应按照《公路管理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后到乡镇规建办领取宅基地申请表,经村民小组、村委会审查同意,由乡镇规建办工作人员到实地审查,是否符合法律、政策的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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