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和救治救助,持续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下符桥镇人民政府结合镇情实际,起草了《下符桥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和救治救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至2月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下符桥镇人民政府党政办。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至 :hsxfq@163.com
通过电话方式提供修改意见和建议:0564-5412456
通过传真方式提供修改意见和建议:5411274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霍山县下符桥镇人民政府一楼党政办公室(邮编:237200)
下符桥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
和救治救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全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和救治救助,不断促进全镇精神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持续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规范(2018版)》精神,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属地管理”的原则,健全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的联动机制,构建“党政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家庭尽责”的工作格局,严防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恶性案件发生,切实维护全镇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彻底摸清全镇所有精神障碍患者和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底数,全面掌握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基础信息。完善救助保障制度,有效整合救助资源,为全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门诊和住院医疗、服药保障,减轻患者家庭经济负担,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水平,实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应助尽助”,最大限度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脱管、漏管和肇事肇祸现象发生。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责任包保,实行分类管理
全镇现有登记在册精神障碍患者131名,其中危险性评
估3级及以上患者20人。按照“应管尽管”的原则,建立医警联动会商工作、包保责任落实、定期面访、危险性评估机制。
1、 镇政府建立由政法、卫生、公安、民政、司法、残联等单位组成的乡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统筹抓好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工作。
2、 镇政府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警联动会商工作
机制,并建立日常工作交流群,会商工作机制由镇分管卫健和公安、政法的负责人牵头,卫计办负责人、综治办负责人、派出所负责人、卫生院负责人、包保民警、精防医生及村关爱帮扶小组负责人为成员,各级成员单位业务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协调。会商分为日常会商和定期会商,原则上每月开展1次,或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会商,联络员均应参加会商,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和就工作中常态化问题进行交流会商。会商机制议定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报镇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定期会商主要包括:派出所通报“公安库”在管患者信息及日常工作摸排和接处警中发现的库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警情信息。镇卫生院通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系统在管患者信息和辖区内新增危险性评估为 3 级及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重点报告本月新增患者、出院患者信息。成员单位报告异常患者情况,如病情不稳定、治疗依从性差、服药不规律、家庭监护能力弱或无监护的具有肇事肇祸风险的患者信息,商定管理措施;拟定下一次联合随访时间。按照每半年开展一次危险性评估的要求,通报应开展危险性评估的在库患者信息;落实疑似患者的摸排、筛查、危险性评估等工作。会商机制成员单位应认真落实会商机制议定事项和工作要求,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形成合力,全面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理服务措施。
3、严格实行包保责任制度,落实镇干部、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负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防治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精防人员)、派出所民警、村委会干部、监护人五位一体的包保责任,逐人包保,签订包保责任书。
4、各村建立由镇干部、村干部、精防人员、派出所民警等组成的患者关爱帮扶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小组例会。每季度对病情稳定患者至少开展一次规范随访,定期对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服药管理,督促、指导监护人引导患者规律服药。
5、对病情不稳定患者,由派出所、村委会组织患者前往指定卫生院由专家进行危险性评估,经评估危险性评估3级以上且有肇事肇祸倾向病人,或危险性评估为2级且没有监护人,或既往有肇事肇祸事(案)件发生的患者由派出所强制送县精神卫生中心(黑石渡镇卫生院)住院治疗管理;对失访的患者,及时由派出所及村两委查找信息。
6、派出所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筛查,实行网格化管理,对库内有肇事肇祸倾向的三级以上患者每月摸排走访并重点管控,现场了解患者精神症状、服药依从性、躯体情况、危险行为、监护落实等情况;切实做到“四清楚”即底数清、去向清、监护情况清、治疗情况清,全面排除安全隐患,防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等重大事件的发生,确保社会平稳。
7、镇卫生院对所有登记在册的居家患者进行每季度不少于1次的随访,加强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服药管理,督促监护人引导患者规律服药,提高服药依从性;对走访发现的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将信息通报通报辖区派出所及村两委,按规定转诊并收治住院治疗;对于迁居他处、外出务工不在辖区内生活且知晓去向患者,精防人员应当通过信息系统流转至现居住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8、对不愿意接受村委会管理的患者,派出所、卫生院及村委会要加强重点监管。
责任单位:镇综治办、派出所、卫生院、各村委会。
(二)定期摸底排查,及时登记报告
建立健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摸底排查机制,明确镇、村及相关部门责任,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职责。
1、各村成立由镇干部、村干部、派出所民警、精防人员组成的排查专班,每月开展一次排查,对疑似精神病患者及时进行登记、报告,次月5日前上报至镇综治办,特殊敏感时期实行“日报告、零报告”。
2、严重精神障碍危险性评估小组定期组织开展镇内患者评估工作,镇精神卫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患者新增或调整的危险性评估结果通报至相关部门、属地村,各村逐人建档建册,落实包保,强化新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3、加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关注力度,镇教育部门要加大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对可能存在严重心理障碍、心理危机的学生,主动通报至镇精神卫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组织开展评估,建立持续追踪机制。
责任单位:镇卫计办、综治办、民政办、派出所、卫生院、中心校、各村。
(三)明确救助条件,完善救助政策
按照“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保报销、民政救助、财政兜底”救治经费保障机制,健全完善全镇精神病患者救治救助相关政策。
1、镇民政办根据每年镇人社所提供的慢性病门诊、住院报销信息,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及时纳入低保范围,按标准发放低保补助。
2、对不符合低保条件家庭确实困难的患者,通过临时救助等措施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对经评定为精神类残疾的患者,按相关规定及时兑现残疾类补助。
3、对评定为在册管理3级及以上易肇事肇祸患者,在享受医保各类救助政策后,仍需患者个人支付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由镇财政给予兜底补助。确保患者不因经济影响造成“应治未治”,造成肇事肇祸风险隐患。
责任单位:镇综治办、民政办、人社所、残联、财政所、各村。
(四)加强网络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按照“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原则,建立健全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长效机制,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能力保障工作。
1、采取倾斜政策,加大精神卫生专业人才培养、引进、招聘力度,与县精神卫生中心(黑石渡卫生院)联合实施精神卫生科医师转岗培训,逐步充实我镇精神卫生专业队伍。
2、完善精神卫生防治二级管理网络,不断充实镇村专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队伍,镇卫生院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精防人员,负责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基础管理和村级管理指导工作。
3、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升镇、村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镇卫计办、卫生院。
(五)密切部门协作,实现信息共享
加强各部门的协调联动,定期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危险性评估,建立信息共享长效机制,有效落实服务管理和救治救助。
1、镇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涉及我镇新增评估为3级及以上的患者(含外来人口)信息、疑似患者肇事肇祸警情患者信息同步通报派出所、卫生院、民政办、残联、各村等部门。由派出所录入“警综平台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子系统”,定期将系统中信息及时通报镇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镇人社所按季度统计全镇在慢病门诊、住院已享受医保报销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通报至镇民政办、残联、属地村等部门,进一步核实是否已纳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及享受救助政策。
3、镇民政办、残联将享受救助人员信息及时通报卫生院、属地村、派出所等部门。
责任单位:镇民政办、卫计办、卫生院、残联、人社所、派出所、各村。
(六)落实便民措施,关注特殊群体
1、司法行政部门要及时将辖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中精神障碍患者有关情况通报属地村,为有法律援助需求且符合条件的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2、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对有肇事肇祸行为倾向的患者进行必要的司法鉴定。
3、卫生院和人社所要优化补助流程,建立先治疗后结算的医疗救助经费结算模式,让群众少跑腿。
责任单位:综治办、司法所、卫生院、民政办、财政所、人社所、残联、各村。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镇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及职责保持不变。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制定工作计划,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统筹推进本区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和救治救助工作。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部门、各村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作,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预防、治疗和康复、保障服务机制。依法履职尽责,组成多元管控网络,确保监测预警到位、救治救助到位、服务管理到位。
(三)做实基层管理。各村要不断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患者关爱帮扶小组作用,落实包保责任,不断加强摸排、管理力度,积极配合镇直相关部门开展面访、随访、追踪、评估、救治、救助等工作,确保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得到有效管理。
(四)严肃督促落实。镇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采取集中督查、重点抽查、随机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对工作滞后的村进行通报。镇党委、政府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作为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因政策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补助不到位、监护不到位等造成肇事肇祸危害公共安全事件发生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机构、人员责任。
各村包保责任落实情况和每月摸排情况按时报送至镇精神卫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彭翔处。
附件:
1、下符桥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包保责任书
2、下符桥镇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帮扶小组及救治服务管理措施
3、下符桥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信息交换表
4、下符桥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包保责任落实情况统计表
5、下符桥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包保责任落实个案登记表
附件1:
下符桥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
包保责任书
一、患者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
家庭详细住址:
身份证号码:
疾病诊断: 危险性评估等级:
二、包保责任各方及职责
1、患者监护人
签 字: 日期: 年 月 日
职 责:履行监护责任。照料、看护被监护人的日常生活,观察被监护人的病情变化,防止被监护人走失、流浪乞讨、肇事肇祸,了解被监护人去向及行为,禁止被监护人从事高危活动,以及到学校、机关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发现异常情况及时管控并向村组干部、驻村民警、分包医生报告,做到24小时不失控。配合公安、村(社区)、医疗部门人员开展随访管理工作。
2、乡镇干部
签 字: 日期: 年 月 日
职 责:组织签订《包保责任书》,会同村干部指导、监督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职责,协助村(社区)、监护人办理监护奖励手续。组织其他相关部门开展患者摸排、随访、追踪等管理管控工作,做好与监护相关的督促协调工作。
3、基层精防人员
乡镇卫生院精防人员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村卫生室(服务站)精防人员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职 责: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定期开展病情随访、指导居家服药、开展健康教育,对病情不稳定患者联系转诊。对监护人开展安全防护知识教育,防止发生家庭内伤害事件。
4、派出所民警
签 字: 日期: 年 月 日
职 责:及时把评定为3级及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录入“警综平台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子系统”,按时入户随访,督促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管控,防范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发生肇事肇祸事件时及时配合监护人和家属送诊,必要时进行强制医疗。
5、村(社区)干部
签 字: 日期: 年 月 日
职 责:为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档立卡,会同其他部门开展患者服务管理工作,督促监护人全面履行监护责任,及时掌握患者动态。协助监护人做好监护奖励的申请、领取等工作。
备注: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镇、村各存一份。
附件2:
下符桥镇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关爱帮扶小组及救治服务管理措施
姓名:
关爱帮扶小组:
1、监 护 人:
2、卫生院医生:
3、村 干 部:
4、责任区民警:
救治服务管理措施:
一、监护人做好病人的日常监护,按医嘱按时服药,发现病人行为异常及时通知民警、医生或村干部,严防肇事肇祸事件发生,不虐待、遗弃病人,病人外出下落不明时及时向村干部、民警报告等;
二、卫生院医生每月上门送药,及时了解病人的病情,监督按时服药治疗;
三、村干部要经常上门了解患者的生活状况,及时帮助解决生活难题,按有关政策做好帮扶和政府救济工作。
四、责任区民警按时上门走访,及时了解患者的病情和行为状况,做好应急事件的处置,协调好镇、村二级的管控措施落实等。
附件3:
下符桥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信息交换表
乡镇 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 中心) |
1.辖区在册患者总体情况 目前辖区登记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共_ __人 (不包括死亡患者),其中在管患者__ __人,不同意社区管理 人, 失访患者 __人。 在管患者中拒绝面访半年及以上的_ __人。 失访患者中不知去向患者_ __人。 既往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患者 人。
2. 本月/季度随访患者情况 2024年第一季度新增患者_ __人。 随访患者中病情不稳定__ _人, 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_ _人。 2024年第一季度失访患者___ _人, 其中离开本辖区且拒绝告知去向患者_ __人。 (请附不同意社区管理、病情不稳定、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拒绝面访半年及以上、失访患者名单) 工作人员签字: 日期: (盖章) |
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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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一季度发生轻度滋事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_ _人/_ __ 次, 发生肇事肇祸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__ _人/__ _ 次, 其中出警_ __次, 已送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有_ 人。 (请附送治患者姓名及日期) 其他情况: 工作人员签字: (盖章) |
民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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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一季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办理低保_0人。 由政府或民政办送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患者__0_人。 (请附低保患者名单、送治患者姓名和日期) 其他情况: 工作人员签字: (盖章) |
残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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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一季度新增办理精神残疾证患者_ __人。 本月/季度新增办理智力残疾证患者__ _人。 (请附患者名单) 工作人员签字: (盖章) |
综治 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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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一季度新增以奖代补对象_ 人。 (请附名单) 其他情况: 工作人员签字: (盖章) |
附件4:
下符桥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包保责任落实情况统计表
报送时间: 报送人及联系方式:
村 别 |
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人数 |
落实包保人数 |
未包保人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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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
系统管理人数 |
其中三级及以上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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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下符桥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包保责任落实个案登记表
报送时间: 报送人及联系方式: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 |
监护人 |
监护人联系电话 |
目前居住地 |
危险性评估等级 |
是否已纳入管理 |
是否落实包保 |
包保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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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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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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