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政〔2024〕14号
关于立即开展下符桥镇安全生产大排查
大整改工作的通知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1月25日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调度会议要求,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多起重特大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春节前后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决定立即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月27日起至2月2日。
二、排查内容
开展辖区内全覆盖排查检查,重点排查学校、医院、养老院、建筑工地、旅游、道路交通、燃气、消防、烟花爆竹、沿街门店、人员密集场所等领域。
(一)消防: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等场所。(派出所、安监所具体负责,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规定协同配合)
(二)建筑施工、燃气:全面排查整治在建工地、燃气管道和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及使用场所。(规建办、安监所具体负责,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规定协同配合)
(三)工贸、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全面开展企业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生产车间、工棚、宿舍、办公室、临时用房等场所。(安监所具体负责,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规定协同配合)
(四)道路交通: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乡村道路、码头、农用车、渔业船舶、农民自备船等。(六中队、农综站分别具体负责,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规定协同配合)
(五)教育:全面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校外培训机构摸排。(中心校具体负责,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规定协同配合)
(六)餐馆宾馆:开展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派出所安监所具体负责,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规定协同配合)
(七)民政:全面开展养老服务机构、重点群体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食堂、住房等场所。(民政办具体负责,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规定协同配合)
(八)文化旅游: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符桥景区、旅游车船、特种设备、游乐设施、民宿等场所。(经济发展办、符桥景区管委会具体负责,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规定协同配合)
(九)医疗: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病房、食堂、库房等场所安全、消防、用电设备设施。(卫计办具体负责,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规定协同配合)
(十)森林防火:全面开展森林防火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加强野外用火管控。(林业站具体负责,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规定协同配合)
(十一)水、电保障设施:全面排查整治供电、供水设备设施等安全隐患。(供电所、水保站分别具体负责,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规定协同配合)
(十二)其他行业领域:各相关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职责规定,立即组织本系统本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排查整治无死角无盲区。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充分认清开展大排查大整改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勇于担当作为,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具体牵头负责部门是大排查大整改第一责任单位,相关协同配合部门要加强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坚决杜绝相互推诿扯皮,不敢担当尽责。
(二)加强隐患整改。对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确保安全;对重大隐患要严格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清单”化销号管理,限期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的重大隐患,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一律停产停业整顿。
(三)按时报送信息。各部门要及时报送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信息,建立工作台账,重要信息和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加强信息互通和事件妥善处置。
附件:下符桥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台账
霍山县下符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7日
附件:
下符桥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台账
序号 |
被检查单位 |
安全隐患问题 |
检查时间 |
整改措施 |
整改责任人 |
整改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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