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工作若干政策的通知》
2.政策对象: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
3.补贴标准:5000元
4.申请条件: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
5.申请材料:营业执照、企业经营流水、申请表、法人身份证
6.办理流程:受理、初审、复审、公示、发放
7.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8.办理地点(方式):人社局大楼一楼3号窗口
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现场告知、电话通知、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10.咨询电话:0564-5022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