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单龙寺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实施办法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18-05-09 09:05 信息来源:单龙寺中心学校  字体:[  ]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规范操作程序,根据《安徽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办法》、《霍山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皖教财[2014]4号)文件精神,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把这项推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惠民工程落到实处。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资助对象

为我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且符合下列条件的:

1.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学生。

2.持有低保救助证家庭的学生。

3.孤儿或烈士子女。

4.残疾学生或残疾家庭的学生。

5.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6.因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贫困的学生。

7.接受特殊教育的学生。

财政供养人员家庭的子女,一般不得纳入资助范围。

二、资助标准

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每天4元,每年按250天计算),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每天5元,每年按250天计算),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按初中生标准执行。

三、申报程序

生活费补助原则上每学期申请、评定和发放一次。第二学期享受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的学生如有变动,可在第一学期享受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学生的基础上作出适当调整。

1.提出申请:由在籍在校的贫困寄宿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等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确认:首先由所在学校班级对申请对象进行初审,同时做好班级初审记录,并填写《霍山县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一式二份,本校、中心学校各一份留存备案),到所在村(居)委审核盖章;学校成立审核小组,校长担任审核组长,对初审补助对象进行进一步确认,拟定补助学生名单。同时做好审核会议记录及影像资料,留存备查;

3.公示:学校将初审后的补助对象名单, 按照统一模式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期内对有异议的受助对象,应及时查实处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取消。学校对公示情况要留有影像资料备查并上报主管部门。

4.打卡发放:直属学校以教育局财务部汇总后分乡镇的《汇总表》,登录本乡镇惠民直达系统,录入并同时报送教育主管部门、所在乡镇财政所审核确认;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县财政局农村局,由乡镇财政所通过农户“一卡通”(本县户籍非农户口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须提供到乡镇财政所备案的农商行银行卡,外县户籍的须提供安徽省境内的农商行银行卡)按学期及时打卡发放,学生收到补助资金后在《发放清册》上签字确认,并留校存档。

5.资料上报:《基础资料及惠民资金到户发放清册》--以学校为单位(电子表格一份、校长、经办人、享受人签字盖章纸质原件一份);《发放清册汇总表》--以行政区划为单位 (直属学校校长签字盖章、乡镇财政所盖章纸质原件一份)。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是民生工程,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要求高。各校要高度重视,要成立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实行校长负责制,各校校长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校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

2.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各校要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利用校园广播、网络、宣传栏、黑板报、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让群众和社会各界了解贫困寄宿生补助这一民生政策和工作情况,提高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

3.坚持条件,认真评定,及时报审。学校要按照资助条件和工作程序的要求,认真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申请、评审、公示、审核、认定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助尽助。学校对贫困寄宿生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贫困寄宿生家庭的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对贫困寄宿生家庭收入有所增加并能承受子女生活费用的,要在下一学期或年度停止享受生活费补助。

4.切实做好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工作。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资助档案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要将受助学生的申请资料、家庭经济困难证件、证明材料、户口本复印件、学校评审、公示、认定受助对象的工作资料、受助学生签字名册以及学校开展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按年度收集整理,建立贫困寄宿生档案资料库。

五、监督检查

中心校将组织人员对 “补助专项经费”的申报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凡在“补助专项经费”申报、发放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挪用补助费及政策观念淡薄致工作被动或主管部门来信、来访、投诉举报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校长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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