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补范围:
(一)地方黑猪:⑴饲养的淮猪纯种公猪(以经省专家组鉴定登记为准);⑵饲养的纯种淮猪能繁母猪(以经省专家组鉴定登记为准);⑶开展纯种繁育(按业务主管部门计划繁育备案为准);⑷发展淮猪商品猪养殖,年出栏100头以上。
(二)生态养鸡:年出栏3000只以上。
(三)皖西白鹅:年饲养量达1000只以上。
(四)生态养羊:有规范羊舍100平方米以上,存栏达200只以上。
(五)大别山黄牛:年存栏达300头以上的大别山黄牛保种场。
奖补标准:
全县共安排财政资金70万元,对符合标准的养殖户从大到小依次补贴,补完为止。对本年度享受过其他农业项目资金的养殖场(户)不重复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