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单龙寺镇廉政风险点 |
序号 |
权力事项 |
风险点数量 |
表现形式 |
等级 |
防控措施 |
责任人 |
1 |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
3 |
1.受理风险: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2.审查风险:不按规审查材料。 3.决定风险: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不按程序履行决定职责,决定超时。 |
1中2低 |
1.县政务中心的网站以及政务窗口的文本公开所有事项办理的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申报资料要求等相关信息,办理过程和审批结果及时网上公开。 2.公开申报条件、申报程序、收费标准,接受群众监督。 3.公开投诉电话,对申请人的举报投诉做到100%的核查反馈。 |
单龙寺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
2 |
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的处罚 |
3 |
1.调查环节:不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查取证;调查过程中收受当事人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应当回避的未执行回避制度规定;未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取得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明材料,未充分听取当事人的申辨和陈述; 2.决定环节: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处罚种类、幅度、程序等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处罚裁量明显不当; 3.执行环节:未有效监督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处罚决定;对拒不执行决定的行为未采取相应措施。 |
1中2低 |
1.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2.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3.加强内部监管,接受投诉举报,依法追究相关经办人员责任。 |
单龙寺镇执法中队负责人 |
3 |
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破坏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
3 |
1.调查环节:不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查取证;调查过程中收受当事人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应当回避的未执行回避制度规定;未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取得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明材料,未充分听取当事人的申辨和陈述; 2.决定环节: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处罚种类、幅度、程序等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处罚裁量明显不当; 3.执行环节:未有效监督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处罚决定;对拒不执行决定的行为未采取相应措施。 |
1中2高 |
1.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2.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3.加强内部监管,接受投诉举报,依法追究相关经办人员责任。 |
单龙寺镇执法中队负责人 |
4 |
对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 |
3 |
1.调查环节:不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查取证;调查过程中收受当事人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应当回避的未执行回避制度规定;未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取得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明材料,未充分听取当事人的申辨和陈述; 2.决定环节: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处罚种类、幅度、程序等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处罚裁量明显不当; 3.执行环节:未有效监督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处罚决定;对拒不执行决定的行为未采取相应措施。 |
1高2低 |
1.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2.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3.加强内部监管,接受投诉举报,依法追究相关经办人员责任。 |
单龙寺镇执法中队负责人 |
5 |
对未按规定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经教育后仍拒绝履行的处罚 |
3 |
1.不及时受理; 2.没有进行教育的; 3.处罚不到位。 |
1中2低 |
1.及时受理; 2.加强教育; 3.加大处罚力度 |
单龙寺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
6 |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
3 |
1.评审不规范; 2.程序不到位; 3.补助不及时或没有提供相关书籍 |
1中2低 |
1.加强评审阶段的监督; 2.规范程序; 3.及时予以补助 |
单龙寺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
7 |
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逾期不改正的拆除 |
2 |
1.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应及时受理; 2.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依法采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
1中1低 |
1.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2.认真做好日常巡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 |
单龙寺镇村镇办负责人 |
8 |
在大气受到严重污染并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时的强制性应急措施 |
2 |
1.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履行监督管理义务,对应当予以履行的职责不予履行。 2.监督不力,对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处理、上报。 |
1中1低 |
1.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加强内部监管,接受投诉举报,依法追究相关经办人员责任。 |
单龙寺镇经济发展办负责人 |
9 |
对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植物、堆放物品的强制拆除、砍伐或者清除 |
2 |
1.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应及时受理; 2.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依法采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
1中1低 |
1.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2.认真做好日常巡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 |
单龙寺镇经济发展办负责人 |
10 |
防汛遇到阻拦和拖延时组织强制实施 |
2 |
1.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应及时受理; 2.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依法采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
1中1低 |
1.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2.认真做好日常巡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 |
单龙寺镇水保站负责人 |
11 |
地质灾害险情情况紧急的强行阻止避灾疏散 |
2 |
1.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应及时受理; 2.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依法采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
1中1高 |
1.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2.认真做好日常巡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 |
单龙寺国土 所负责人 |
12 |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处置 |
2 |
1.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的,应及时受理; 2.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依法采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
1中1低 |
1.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2.认真做好日常巡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 |
单龙寺镇派出所负责人 |
13 |
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就业登记 |
4 |
1.审查环节,收受好处,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材料审查不严格、不公正; 2.审核环节,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材料不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核;3.相关领导没能严格审批、把关;4.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事项,不按照规定审议。 |
4低 |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2.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 3.加强对工作人员教育和培训; 4.重大事项须报局办公会审定。 |
单龙寺镇劳保所负责人 |
14 |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
3 |
1.受理风险: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2.审查风险:不按规审查材料; 3.决定风险: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不按程序履行决定职责,决定超时; |
2中1低 |
1.县政务中心的网站以及政务窗口的文本公开所有事项办理的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申报资料要求等相关信息,办理过程和审批结果及时网上公开; 2.公开申报条件、申报程序、收费标准,接受群众监督; 3.公开投诉电话,对申请人的举报投诉做到100%的核查反馈。 |
单龙寺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人 |
15 |
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的证明 |
3 |
1.受理风险: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2.审查风险:不按规审查材料。 3.决定风险: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不按程序履行决定职责,决定超时。 |
2中1低 |
1.县政务中心的网站以及政务窗口的文本公开所有事项办理的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申报资料要求等相关信息,办理过程和审批结果及时网上公开。 2.公开申报条件、申报程序、收费标准,接受群众监督。 3.公开投诉电话,对申请人的举报投诉做到100%的核查反馈。 |
单龙寺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人 |
16 |
生育服务登记 |
3 |
1.受理风险: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2.审查风险:不按规审查材料。 3.决定风险: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不按程序履行决定职责,决定超时。 |
2中1低 |
1.县政务中心的网站以及政务窗口的文本公开所有事项办理的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申报资料要求等相关信息,办理过程和审批结果及时网上公开。 2.公开申报条件、申报程序、收费标准,接受群众监督。 3.公开投诉电话,对申请人的举报投诉做到100%的核查反馈。 |
单龙寺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人 |
17 |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核发 |
3 |
1.受理风险: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2.审查风险:不按规审查材料。 3.决定风险: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不按程序履行决定职责,决定超时。 |
2中1低 |
1.县政务中心的网站以及政务窗口的文本公开所有事项办理的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申报资料要求等相关信息,办理过程和审批结果及时网上公开。 2.公开申报条件、申报程序、收费标准,接受群众监督。 3.公开投诉电话,对申请人的举报投诉做到100%的核查反馈。 |
单龙寺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人 |
18 |
兵役登记 |
3 |
1.受理风险: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2.审查风险:不按规审查材料。 3.决定风险: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不按程序履行决定职责,决定超时。 |
2中1低 |
1.县政务中心的网站以及政务窗口的文本公开所有事项办理的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申报资料要求等相关信息,办理过程和审批结果及时网上公开。 2.公开申报条件、申报程序、收费标准,接受群众监督。 3.公开投诉电话,对申请人的举报投诉做到100%的核查反馈。 |
单龙寺镇综治办负责人 |
19 |
购买毒性中药的证明 |
3 |
1.业务不熟,政策法规把握不准; 2.不认真核查,故意拖延、刁难刁难群 众; 3.把关不严,优亲厚友,违规办理。 |
2中1低 |
1.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履行职责,认真核查、审批,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
单龙寺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
20 |
对个人启事、声明等广告的证明 |
3 |
1.业务不熟,政策法规把握不准; 2.不认真核查,故意拖延、刁难刁难群众; 3.把关不严,优亲厚友,违规办理。 |
2中1低 |
1.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履行职责,认真核查、审批,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
单龙寺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
21 |
土地权属争议处理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2.调解环节不能公正调解,偏向一方,违规处理,徇私谋利。 |
1中1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价格争议调处业务知识学习。 2.加强内部督查。 |
单龙寺镇国土所负责人 |
22 |
制定植树造林规划 |
3 |
1.启动风险:未按照规定严格制定规划编制方案。 2.审查风险:审查不够严格,审核流于形式。 3.决定风险:时间滞后,手续不齐全,违规报批。 |
2中1低 |
1.严格执行规划编制的有关规定, 2.重大事项须同其他股室集体研究汇编。 3. 备齐材料,完善手续,及时报送。加大执行力度,自觉接受监督,主动认真评估。 |
单龙寺镇林业站负责人 |
23 |
土地承包经营期内承包土地调整批准 |
3 |
1.为谋取私利或碍于情面,降低审查标准。 2.为谋取私利或碍于情面,对评审施加影响,使评审结果有利于行政相对人。 3.为谋取私利或接受请托,不按专家评审结论提出审核意见。 |
2中1低 |
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严格执行评审标准和规定,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并实行回避制度。 3.按照《行政许可法》受理报件材料、及时送达审核意见。 |
单龙寺镇国土所负责人 |
24 |
土地承包合同的备案 |
3 |
1.碍于情面,或为谋取私利,对不符合评审条件的受理。 2.碍于情面,或为谋取私利,对不符合有关技术规定、规范的予以评审通过。 3.碍于情面,或为谋取私利,对不符合有关技术规定、规范的予以评审通过。 |
2中1低 |
1.严格执行备案制度规定。 2.建立健全备案审查管理办法,提高审查责任。 3.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收管理相对人礼金和受邀参加消费性娱乐活动。 |
单龙寺镇国土所负责人 |
25 |
对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的初审 |
3 |
1.明知报件材料不齐全、不规范,仍通过初审; 2.不执行一次性告知规定; 3.故意刁难、拖延或提高审查标准以获取私利。 |
2中1低 |
1.建立预审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强化问责,对发现弄虚作假,违反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严肃查处。 2.廉洁自律,不接受管理相对人的礼品,宴请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3.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各项制度。 |
单龙寺镇国土所负责人 |
26 |
对实行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的初审 |
3 |
1.明知报件材料不齐全、不规范,仍通过初审; 2.不执行一次性告知规定; 3.故意刁难、拖延或提高审查标准以获取私利。 |
2中1低 |
1.建立预审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强化问责,对发现弄虚作假,违反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严肃查处。 2.廉洁自律,不接受管理相对人的礼品,宴请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3.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各项制度。 |
单龙寺镇国土所负责人 |
27 |
换发、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初审 |
3 |
1.明知报件材料不齐全、不规范,仍通过初审; 2.不执行一次性告知规定; 3.故意刁难、拖延或提高审查标准以获取私利。 |
2中1低 |
1.建立预审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强化问责,对发现弄虚作假,违反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严肃查处。 2.廉洁自律,不接受管理相对人的礼品,宴请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3.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各项制度。 |
单龙寺镇国土所负责人 |
28 |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初审 |
3 |
1.明知报件材料不齐全、不规范,仍通过初审; 2.不执行一次性告知规定; 3.故意刁难、拖延或提高审查标准以获取私利。 |
2中1低 |
1.建立预审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强化问责,对发现弄虚作假,违反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严肃查处。 2.廉洁自律,不接受管理相对人的礼品,宴请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3.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各项制度。 |
单龙寺镇国土所负责人 |
29 |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初审 |
3 |
1.明知报件材料不齐全、不规范,仍通过初审; 2.不执行一次性告知规定; 3.故意刁难、拖延或提高审查标准以获取私利。 |
2中1低 |
1.建立预审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强化问责,对发现弄虚作假,违反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严肃查处。 2.廉洁自律,不接受管理相对人的礼品,宴请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3.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各项制度。 |
单龙寺镇国土所负责人 |
30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及公告 |
3 |
1. 编制的内容不真实,伪造土地利用规划; 2.规划内容未经专家评审; 3.公告的途径和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 |
2中1低 |
1.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3.严格规范公告的途径和方式。 |
单龙寺镇国土所负责人 |
31 |
采取措施实施土地整理 |
2 |
1. 在招投标过程中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 2.整理结果是否与设计一致 |
1中1低 |
1.加强内部监督; 2.在设计过程中尽量实地调查 |
单龙寺镇国土所负责人 |
32 |
基本农田保护管理 |
2 |
1.因疏忽造成农田土地流失; 2.因地方经济建设与基本农田保护政策相抵触 |
1中1低 |
1.加强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 2.加强宣传基本农田保护政策。 |
单龙寺镇国土所负责人 |
33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 2.审查环节: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
1中1低 |
1.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2.加强内部监管,接受投诉举报,依法追究相关经办人员责任。 |
单龙寺镇国土所负责人 |
34 |
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监督 |
3 |
1、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2、给国家、集体造成重大损失;3、利用职务之便,所趋和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 |
3低 |
1.政务公开,明确办理条件,工作程序、办结时间; 2.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3.对于发现的线索及时上报并做好案件登记,杜绝收礼拖延现象的发生。 |
单龙寺镇国土所负责人 |
35 |
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2.调解环节不能公正调解,偏向一方,违规处理,徇私谋利。 |
1中1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价格争议调处业务知识学习。 2.加强内部督查。 |
单龙寺镇国土所负责人 |
36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争议调解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2.调解环节不能公正调解,偏向一方,违规处理,徇私谋利。 |
1中1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价格争议调处业务知识学习。 2.加强内部督查。 |
单龙寺镇国土所负责人 |
37 |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规划许可的初审 |
3 |
1.明知报件材料不齐全、不规范,仍通过初审; 2.不执行一次性告知规定; 3.故意刁难、拖延或提高审查标准以获取私利。 |
1中2低 |
1.建立预审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强化问责,对发现弄虚作假,违反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严肃查处。 2.廉洁自律,不接受管理相对人的礼品,宴请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3.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各项制度。 |
单龙寺镇村镇办负责人 |
38 |
乡、镇总体规划编制 |
3 |
1. 编制内容不真实,伪造总体规划编制。 2.编制的程序不符合规定。 3.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 |
1中2低 |
1.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3.加强监督。 |
单龙寺镇村镇办负责人 |
39 |
村庄、集镇规划的编制及公布 |
2 |
1. 编制的内容不真实,伪造规划编制,规划内容未经专家评审。 2.公告的途径和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 |
1中1低 |
1.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严格规范公告的途径和方式。 |
单龙寺镇村镇办负责人 |
40 |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
3 |
1. 编制内容不真实,伪造总体规划编制; 2.编制的程序不符合规定; 3.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 |
1中2低 |
1.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3.加强监督。 |
单龙寺镇村镇办负责人 |
41 |
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 |
3 |
1. 编制内容不真实,伪造总体规划编制; 2.编制的程序不符合规定; 3.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 |
1中2低 |
1.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3.加强监督。 |
单龙寺镇村镇办负责人 |
42 |
辖区内近期建设规划制定、修改 |
3 |
1. 规划内容不真实,伪造总体建设规划。 2.建设规划的程序不符合规定。 3.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 |
1中2低 |
1.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3.加强监督。 |
单龙寺镇村镇办负责人 |
43 |
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申请条件的审核 |
3 |
1.为谋取私利或碍于情面,降低审查标准。 2.为谋取私利或碍于情面,对评审施加影响,使评审结果有利于行政相对人。 3.为谋取私利或接受请托,不按专家评审结论提出审核意见。 |
1中2低 |
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严格执行评审标准和规定,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并实行回避制度。 3.按照《行政许可法》受理报件材料、及时送达审核意见。 |
单龙寺镇村镇办负责人 |
44 |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批准 |
3 |
1.为谋取私利或碍于情面,降低审查标准。 2.为谋取私利或碍于情面,对评审施加影响,使评审结果有利于行政相对人。 3.为谋取私利或接受请托,不按专家评审结论提出审核意见。 |
1中2低 |
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严格执行评审标准和规定,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并实行回避制度。 3.按照《行政许可法》受理报件材料、及时送达审核意见。 |
单龙寺镇村镇办负责人 |
45 |
建制镇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管理 |
4 |
1.不按规定审核 2.回避问题走形式主义 3.降低检查标准或掩盖存在问题,在检查过程中谋取私利 4.未及时进行总结或瞒报问题 . |
2中2高 |
1.严格纪律,落实责任。坚持依法依纪办事 2.严格检查纪律,落实检查责任 3.两人以上开展检查,集体讨论确定问题,并督促整改 4.严格检查纪律,落实检查责任 |
单龙寺镇村镇办负责人 |
46 |
对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而取得建设用地的责令退回 |
2 |
1.碍于人情,对该退回的建设用地不予退回。 2.未及时作出决定;未按规定作出行政强制决定。 |
1中1低 |
1.加强内部控制,完善监督机制。 2.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移交相关行政强制决定。 |
单龙寺镇国土所负责人 |
47 |
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 |
2 |
1.擅自改变预防和控制工作标准; 2.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置。 |
1中1高 |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 2.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岗位责任。 |
单龙寺农业综合站负责人 |
48 |
发生三类动物疫病时组织防治和净化 |
2 |
1.擅自改变防治和净化工作标准; 2.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置。 |
1中1低 |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 2.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岗位责任。 |
单龙寺农业综合站负责人 |
49 |
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紧急调集征用和应急处理 |
2 |
1.擅自改变调集征用工作标准; 2.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应急处置;3.未及时归还并给予合理补偿。 |
1中1低 |
1.认真学习《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2.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岗位责任。 |
单龙寺农业综合站负责人 |
50 |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 |
2 |
1.擅自改变应急处置工作标准; 2.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和各项应急处理措施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置。 |
1中1低 |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 2.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岗位责任。 |
单龙寺农业综合站负责人 |
51 |
组织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 |
2 |
1.组织开展强制免疫不到位,不按程序的; 2.免疫物资供应不及时。 |
1中1高 |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 2.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岗位责任。 |
单龙寺农业综合站负责人 |
52 |
对畜禽养殖环境污染行为的制止处置 |
2 |
1.未及时进行制止; 2.未及时汇报相关情况. |
1中1高 |
1.认真学习《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2.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岗位责任。 |
单龙寺农业综合站负责人 |
53 |
捕杀狂犬、野犬 |
3 |
1.应受理不予以受理的; 2.受理后不履行职责的; 3.没有采取相关的防护措施造成人员伤亡的 |
1中2低 |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2.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岗位责任。 2.及时受理,并且在受理后认真履行职责; 3.积极采取相关防护措施保障人员安全 |
单龙寺农业综合站负责人 |
54 |
对损坏或者擅自移动血吸虫警示标志行为的责令修复或赔偿损失 |
1 |
未履行工作职责, 责令其修复或者赔偿损失 |
中 |
1.认真学习《安徽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 2.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岗位责任。 |
单龙寺农业综合站负责人 |
55 |
采取预防、控制措施控制传染病疫情 |
2 |
1.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 2.向居民、村民宣传传染病防治的相关知识。 |
1中1低 |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2.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岗位责任。 |
单龙寺农业综合站负责人 |
56 |
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 |
2 |
1.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置。 2.加强对公共生活用水的卫生管理,建立必要的卫生管理制度。 |
1中1高 |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2.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岗位责任。 |
单龙寺农业综合站负责人 |
57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林权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流转方案批准 |
3 |
1.为谋取私利或碍于情面,降低审查标准。 2.为谋取私利或碍于情面,对评审施加影响,使评审结果有利于行政相对人。 3.为谋取私利或接受请托,不按专家评审结论提出审核意见。 |
1中2低 |
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严格执行评审标准和规定,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并实行回避制度。 3.按照《行政许可法》受理报件材料、及时送达审核意见。 |
单龙寺镇林业站负责人 |
58 |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争议处理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2.调解环节不能公正调解,偏向一方,违规处理,徇私谋利。 |
1中1高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价格争议调处业务知识学习。 2.加强内部督查。 |
单龙寺镇林业站负责人 |
59 |
森林病虫害调查监测 |
2 |
1.未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监测,造成森林病虫害发生危害; 2.未公示监测结果 |
1中1低 |
1.加强业务培训; 2.按照《行政许可法》进行公示 |
单龙寺镇林业站负责人 |
60 |
森林火灾的预防、调查核实、扑救及验收 |
2 |
1.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履行监督管理义务,对应当予以履行的职责不予履行。 2.监督不力,对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处理、上报。 |
1中1低 |
1.严格遵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建设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2.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加强内部监管,接受投诉举报,依法追究相关经办人员责任。 |
单龙寺镇林业站负责人 |
61 |
对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并保障就近入学 |
3 |
1.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对家长进行批评,责令限期改正的; 2.未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批评的; 3.事后没有进行监管的。 |
1中2低 |
1.加强对相关法律的学习,及时对家长进行批评; 2.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开展批评教育; 3.加强监管。 |
单龙寺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
62 |
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责令改正 |
3 |
1.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对家长进行批评,责令限期改正的; 2.未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批评的; 3.事后没有进行监管的。 |
1中2高 |
1.加强对相关法律的学习,及时对家长进行批评; 2.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开展批评教育; 3.加强监管。 |
单龙寺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
63 |
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 |
2 |
1.未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对周边秩序进行维护。 2.碍于人情,缺于对学校周边秩序的管理。 |
1中1低 |
1.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维护学校秩序。 2.增强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 |
单龙寺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
64 |
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其他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的批评教育 |
3 |
1.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对家长进行批评,责令限期改正的; 2.未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批评的; 3.事后没有进行监管的。 |
1中1高1低 |
1.加强对相关法律的学习,及时对家长进行批评; 2.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开展批评教育; 3.加强监管。 |
单龙寺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
65 |
采取措施保障幼儿接受学前教育 |
2 |
1. 未积极采取措施保障幼儿接收学前教育的; 2.事后没有进行相关监管的 |
1中1高 |
1. 严格按照相关教育法保障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 2.加强监管。 |
单龙寺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
66 |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2 |
1.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履行监督管理义务,对应当予以履行的职责不予履行。 2.监督不力,对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处理、上报。 |
1中1高 |
1.严格遵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建设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2.加强内部监管,接受投诉举报,依法追究相关经办人员责任。 |
单龙寺镇林业站负责人 |
67 |
群众性消防工作指导监督 |
2 |
1.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履行监督管理义务,对应当予以履行的职责不予履行。 2.监督不力,对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处理、上报。 |
1中1低 |
1.严格遵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建设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2.加强内部监管,接受投诉举报,依法追究相关经办人员责任。 |
单龙寺镇林业站负责人 |
68 |
组织人员、调集物资支援灭火 |
3 |
1.未及时对火灾进行调查的; 2.因徇私舞弊,对调查结果进行隐瞒的; 3.对于安全事故没有及时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的。 |
1中1高1低 |
1.对火灾及时进行实地调查。 2.严格公开调查结果,使其透明化。 3.及时将事故情况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 |
单龙寺镇林业站负责人 |
69 |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及事故处理 |
2 |
1.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履行监督管理义务,对应当予以履行的职责不予履行。 2.监督不力,对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处理、上报。 |
1中1低 |
1.严格遵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建设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2.加强内部监管,接受投诉举报,依法追究相关经办人员责任。 |
单龙寺农业综合站负责人 |
70 |
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
2 |
1.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履行监督管理义务,对应当予以履行的职责不予履行。 2.监督不力,对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处理、上报。 |
1中1低 |
1.严格遵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建设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2.加强内部监管,接受投诉举报,依法追究相关经办人员责任。 |
单龙寺农业综合站负责人 |
71 |
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和监督管理 |
2 |
1.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履行监督管理义务,对应当予以履行的职责不予履行。 2.监督不力,对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处理、上报。 |
1中1高 |
1.严格遵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建设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2.加强内部监管,接受投诉举报,依法追究相关经办人员责任。 |
单龙寺水保站负责人 |
72 |
设立保护标志,保护饮用水水源 |
2 |
1.未在相关地点设立保护标志; 2.对保护标志未进行后期管护的。 |
1中1高 |
1.及时在相关地点设立水源保护标志。 2.积极对保护标志进行后期管护。 |
单龙寺水保站负责人 |
73 |
开展突发水污染事故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 |
2 |
1.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履行监督管理义务,对应当予以履行的职责不予履行。 2.监督不力,对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处理、上报。 |
1中1低 |
1.严格遵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2.加强内部监管,接受投诉举报,依法追究相关经办人员责任。 |
单龙寺水保站负责人 |
74 |
汛前检查 |
2 |
1.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履行监督管理义务,对应当予以履行的职责不予履行。 2.监督不力,对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处理、上报。 |
1高1低 |
1.严格遵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2.加强内部监管,接受投诉举报,依法追究相关经办人员责任。 |
单龙寺水保站负责人 |
75 |
汛期防汛准备 |
2 |
1.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履行监督管理义务,对应当予以履行的职责不予履行。 2.监督不力,对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处理、上报。 |
1中1低 |
1.严格遵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2.加强内部监管,接受投诉举报,依法追究相关经办人员责任。 |
单龙寺水保站负责人 |
76 |
在紧急防汛期组织动员抗洪抢险,采取防汛抗洪非常紧急措施 |
2 |
1.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履行监督管理义务,对应当予以履行的职责不予履行。 2.监督不力,对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处理、上报。 |
1中1高 |
1.严格遵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2.加强内部监管,接受投诉举报,依法追究相关经办人员责任。 |
单龙寺水保站负责人 |
77 |
当洪水威胁群众安全时组织人员撤离 |
2 |
1.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履行监督管理义务,对应当予以履行的职责不予履行。 2.监督不力,对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处理、上报。 |
1中1低 |
1.严格遵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2.加强内部监管,接受投诉举报,依法追究相关经办人员责任。 |
单龙寺水保站负责人 |
78 |
发生洪涝灾害后的救灾减灾 |
2 |
1.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履行监督管理义务,对应当予以履行的职责不予履行。 2.监督不力,对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处理、上报。 |
1中1高 |
1.严格遵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2.加强内部监管,接受投诉举报,依法追究相关经办人员责任。 |
单龙寺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
79 |
建立健全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并对移民安置区的移民生产生活协助及矛盾纠纷调解 |
3 |
1.资金兑现不及时、不足额,与相关部门配合上不协调、不同步; 2.资金发放监督不力,造成资金发放不到位; 3.对移民安置后续工作不到位. |
1中2低 |
1.是明确资金发放流程,形成合理有序的资金发放机制,坚持股室审核名单,分管领导把关和行政“一把手”亲自审批资金; 2.是明晰资金范围、额度,规范账户管理,形成移民人口管理和直补资金管理两条线,完善人口管理与资金管理之间的制衡机制; 3.是公开资金发放信息,敢于亮权,防止暗箱操作。将预算执行情况、收入和支出情况按季(按月)定期公布, 并在民生工程信息和本单位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
单龙寺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
80 |
组织开展抗旱工作 |
2 |
1.未编制抗旱预案; 2.监督不力,对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处理、上报。 |
1中1低 |
1.及时编制抗旱预案; 2.加强内部监管,接受投诉举报,依法追究相关经办人员责 |
单龙寺镇水保站负责人 |
81 |
因自然灾害受损的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的初审 |
2 |
1.在受理过程中,故意刁难,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上报或不予上报。 2.在调查过程中,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协助申请人出具假证明。 |
1中1高 |
1.公开办理流程,确保工作环节受监督。 2.强化工作责任,严格落实行政问责制。对工作不负责任、失职渎职、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的工作人员或单位负责人,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
单龙寺镇民政办负责人 |
82 |
为应对突发事件采取紧急措施和征用单位、个人的财产 |
2 |
1.突出事件发生时未采取应急措施; 2.征用单位、个人财产时未征求当事人同意。 |
1中1高 |
1.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2.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所在地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
单龙寺镇民政办负责人 |
83 |
对可能影响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调解 |
2 |
1.对安全事件对社会的影响认识不到位; 2.矛盾纠纷调解不及时。 |
1中1低 |
1.加强对社会安全事件的认识; 2.及时组织人员调解影响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 |
单龙寺镇综治办负责人 |
84 |
在职权范围内对民间纠纷处理决定予以执行 |
1 |
对职权范围内的民间纠纷处理决定未执行到位 |
低 |
组织人员,采取必要的措施对职权范围内的民间纠纷处理决定执行到位。 |
单龙寺镇综治办负责人 |
85 |
组织开展地震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地震应急救援演练 |
2 |
1.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地震应急相关知识; 2.未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演练。 |
1低1中 |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要求,积极宣传普及地震应急相关知识,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2.加强内部监管,接受投诉举报,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
单龙寺镇综治办负责人 |
86 |
临震应急期的检查、应急防范和抗震救灾准备工作 |
4 |
1.在临震应急期,未统一部署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对临震应急活动中发生的争议未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未对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工作进行检查; 2.未对预报区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提出避震撤离的劝告; 3.对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事后未及时归还或者给予补偿。 4.未及时平息和澄清有关地震的谣言。 |
2中2低 |
1.统一部署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实施工作,对临震活动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对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工作进行检查; 2.对预报区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提出避震撤离的劝告; 3.对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事后及时归还或者给予补偿。 4.及时平息和澄清有关地震的谣言。 |
单龙寺镇综治办负责人 |
87 |
按照地震应急预案,做好信息公告、应急防范和抢险救灾准备 |
3 |
1.未按照相关程序启动应急预案。 2.未及时对相关信息做好公告。 3.对抢险救灾没有做好充分准备。 |
1中2低 |
1.学习相关程序法,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启动应急预案。 2.对相关信息做好公告。 3.加强抢险救灾的应急准备。 |
单龙寺镇综治办负责人 |
88 |
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开展 |
2 |
1.不按规定开展地震应急救援工作。 2.所采取的应急救援工作不符合相关程序。 |
1中1低 |
1.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开展地震救援工作 2.加强对开展工作的监管。 |
单龙寺镇综治办负责人 |
89 |
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 |
2 |
1.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履行监督管理义务,对应当予以履行的职责不予履行。 2.监督不力,对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处理、上报。 |
1中1低 |
1.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加强内部监管,接受投诉举报,依法追究相关经办人员责任。 |
单龙寺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
90 |
采取措施保护农业环境和自然生态系统 |
2 |
1.未按文件推动农村环境整治; 2.突破生态红线 |
1中1高 |
1.及时推动农村环境整治。 2.严格执行生态红线 |
单龙寺镇农业综合站负责人 |
91 |
对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的监督检查和制止 |
2 |
1.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履行监督管理义务,对应当予以履行的职责不予履行。 2.监督不力,对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处理、上报。 |
1低1中 |
1.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加强内部监管,接受投诉举报,依法追究相关经办人员责任。 |
单龙寺镇农业综合站负责人 |
92 |
采取措施拯救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预防和控制野生动物的危害 |
2 |
1.对野生动物没有采取相关的保护措施; 2.在保护的过程中监管不力。 |
1中1高 |
1.积极采取相关的措施保护野生动物。 2.加强内部监管和人民外部监管相结合。 |
单龙寺镇农业综合站负责人 |
93 |
对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申请的初审 |
3 |
1.受理中以谋取私利为目的,压件不办 。 2.在评审过程中回避存在的问题以谋取私利。 3.审批中以谋取私利为目的,压件不办,或不按规定把关。 |
1中2低 |
1.严格执行评审条件,按时限及时受理;加强监督。 2.严格评审纪律,落实评审政策;严格按程序办理。 3.严格执行评审审批制度。 |
单龙寺镇农业综合站负责人 |
94 |
矿产资源保护 |
2 |
1.未在相关地点设立保护标志; 2.对保护标志未进行后期管护的。 |
1中1高 |
1.及时在相关地点设立水源保护标志; 2.积极对保护标志进行后期管护。 |
单龙寺镇国土所负责人 |
95 |
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监督检查 |
2 |
1.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履行监督管理义务,对应当予以履行的职责不予履行。 2.监督不力,对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处理、上报。 |
1中1低 |
1.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加强内部监管,接受投诉举报,依法追究相关经办人员责任。 |
单龙寺镇综治办负责人 |
96 |
参与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
3 |
1.未及时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的。 2.因徇私舞弊,对调查结果进行隐瞒的。 3.对于安全事故没有及时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的。 |
1中2低 |
1.对安全事故及时进行实地调查。2.严格公开调查结果,使其透明化。3.及时将事故情况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 |
单龙寺镇综治办负责人 |
97 |
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
2 |
1.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履行监督管理义务,对应当予以履行的职责不予履行。 2.监督不力,对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处理、上报。 |
1中1高 |
1.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加强内部监管,接受投诉举报,依法追究相关经办人员责任。 |
单龙寺镇综治办负责人 |
98 |
生产安全事故救援 |
3 |
1.未及时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救援的; 2.因徇私舞弊,对救援结果进行隐瞒的; 3.对于安全事故没有及时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的。 |
1中2低 |
1.对安全事故及时进行实地调查并开展救援工作; 2.严格公开救援结果,使其透明化; 3.及时将事故情况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 |
单龙寺镇综治办负责人 |
99 |
安全监督和特大安全事故防范 |
3 |
1.未按照相关程序启动应急预案; 2.未及时对相关信息做好公告; 3.对抢险救灾没有做好充分准备。 |
1中2高 |
1.学习相关程序法,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启动应急预案; 2.对相关信息做好公告; 3.加强抢险救灾的应急准备。 |
单龙寺镇综治办负责人 |
100 |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 |
3 |
1.未按照相关程序启动应急预案; 2.未及时对相关信息做好公告; 3.对抢险救灾没有做好充分准备。 |
1中2低 |
1.学习相关程序法,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启动应急预案; 2.对相关信息做好公告; 3.加强抢险救灾的应急准备。 |
单龙寺镇综治办负责人 |
101 |
协助开展小型露天采石场事故应急救援 |
3 |
1.未及时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救援的; 2.因徇私舞弊,对救援结果进行隐瞒的; 3.对于安全事故没有及时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的。 |
1中2高 |
1.对安全事故及时进行实地调查并开展救援工作。 2.严格公开救援结果,使其透明化。 3.及时将事故情况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 |
单龙寺镇综治办负责人 |
102 |
农村设置公益性墓地初审 |
5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2."承办环节刁难申请人,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批准而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批准通过的后果。" 3.审查环节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4.决定环节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超时决定。 5.办结送达环节擅自改动内容,制作文书不规范,不及时办结和送达。 |
3中1高1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受理。 4、加强全程监督,避免擅自改变审批程序或审批条件,避免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5、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处分条例》《安徽省贯彻落实党政干部问责办法》等规定,对违纪人员报请相关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
单龙寺镇民政办负责人 |
103 |
对乡镇敬老院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违规处理 |
2 |
1.未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履行监督管理义务,对应当予以履行的职责不予履行。 2.监督不力,对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处理、上报。 |
1中1高 |
1.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加强内部监管,接受投诉举报,依法追究相关经办人员责任。 |
单龙寺镇民政办负责人 |
104 |
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审核及核销 |
3 |
1.受理风险: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2.审查风险:不按规审查材料。 3.决定风险: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不按程序履行决定职责,决定超时。 |
2中1低 |
1.县政务中心的网站以及政务窗口的文本公开所有事项办理的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申报资料要求等相关信息,办理过程和审批结果及时网上公开。 2.公开申报条件、申报程序、收费标准,接受群众监督。 3.公开投诉电话,对申请人的举报投诉做到100%的核查反馈。 |
单龙寺镇民政办负责人 |
105 |
对五保供养服务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及终止供养服务协议 |
3 |
1.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对五保供养服务的行为进行批评,责令限期改正的。 2.未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批评的; 3.事后没有进行监管的。 |
2中1低 |
1.加强对相关法律的学习,及时对家长进行批评; 2.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开展批评教育; 3.加强监管。 |
单龙寺镇民政办负责人 |
106 |
落实拥军优属优抚工作 |
2 |
1.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落实工作; 2.对拥军优属优抚工作的处理不及时 |
1中1低 |
1.加强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 2.及时处理相关拥军优属优抚工作。 |
单龙寺镇民政办负责人 |
107 |
符合条件的抚恤优待对象的优待办理 |
3 |
1.对符合条件的不予以优待办理。 2.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优待办理。 3.对工作办理不及时。 |
3低 |
1.对符合条件的予以优待办理; 2.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以优待办理及时; 3.对工作进行办理 |
单龙寺镇民政办负责人 |
108 |
伤残抚恤对象残疾等级评定的初审 |
3 |
1.受理风险: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2.审查风险:不按规审查材料。 3.决定风险: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不按程序履行决定职责,决定超时。 |
2中1低 |
1.县政务中心的网站以及政务窗口的文本公开所有事项办理的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申报资料要求等相关信息,办理过程和审批结果及时网上公开。 2.公开申报条件、申报程序、收费标准,接受群众监督。 3.公开投诉电话,对申请人的举报投诉做到100%的核查反馈。 |
单龙寺镇民政办负责人 |
109 |
残疾人医疗救助的初审 |
3 |
1.受理风险: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2.审查风险:不按规审查材料。 3.决定风险: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不按程序履行决定职责,决定超时。 |
1中1高1低 |
1.县政务中心的网站以及政务窗口的文本公开所有事项办理的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申报资料要求等相关信息,办理过程和审批结果及时网上公开。 2.公开申报条件、申报程序、收费标准,接受群众监督。 3.公开投诉电话,对申请人的举报投诉做到100%的核查反馈。 |
单龙寺镇民政办负责人 |
110 |
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初审 |
3 |
1.受理风险: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2.审查风险:不按规审查材料。 3.决定风险: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不按程序履行决定职责,决定超时。 |
2中1低 |
1.县政务中心的网站以及政务窗口的文本公开所有事项办理的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申报资料要求等相关信息,办理过程和审批结果及时网上公开。 2.公开申报条件、申报程序、收费标准,接受群众监督。 3.公开投诉电话,对申请人的举报投诉做到100%的核查反馈。 |
单龙寺镇民政办负责人 |
111 |
就业援助 |
3 |
1.不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就业培训; 2.不及时发放相关失业补助; 3.对符合援助条件的人员不予以就业援助 |
1中2低 |
1.及时组织失业人员进行就业培训; 2.及时发放失业补助; 3.对符合援助条件的人员及时予以救助 |
单龙寺镇劳保所负责人 |
112 |
企业劳动争议的调解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2.调解环节不能公正调解,偏向一方,违规处理,徇私谋利。 |
1中1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价格争议调处业务知识学习。 2.加强内部督查。 |
单龙寺镇劳保所负责人 |
113 |
侵害个人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享有权益的调解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2.调解环节不能公正调解,偏向一方,违规处理,徇私谋利。 |
1中1高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价格争议调处业务知识学习。 2.加强内部督查。 |
单龙寺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
114 |
组织实施老年人救助 |
3 |
1.不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救助; 2.不及时发放相关补助; 3.对符合援助条件的人员不予以援助 |
1中1高1低 |
1.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2.及时发放补助; 3.对符合援助条件的人员及时予以救助 |
单龙寺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
115 |
受委托组织代收捐赠款物 |
2 |
1.受委托组织不履行相关的收捐赠义务; 2.受委托组织滥用职权贪污相关款项 |
1中1高 |
1.及时落实相关的收捐赠义务; 2.加强内部监管和外部监督相结合 |
单龙寺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
116 |
查验现居住地成年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
3 |
1.对公民的投诉不及时处理,或者对投诉不予受理时,不能说明原因及依据的。 2.对现居住地成年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不到位,缺乏控制力。 3.对巡查中发现的案源线索等不上报,不登记,可能产生收受当事人的好处等不廉洁行为。 |
3低 |
1.政务公开,明确办理条件,工作程序、办结时间; 2.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3.对于发现的线索及时上报并做好案件登记,杜绝收礼拖延现象的发生。 |
单龙寺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人 |
117 |
对流动人口用人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的监督检查 |
2 |
1.对公民的投诉不及时处理,或者对投诉不予受理时,不能说明原因及依据的。 2.对巡查中发现的案源线索等不上报,不登记,可能产生收受当事人的好处等不廉洁行为。 |
2低 |
1.政务公开,明确办理条件,工作程序、办结时间; 2.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3.对于发现的线索及时上报并做好案件登记,杜绝收礼拖延现象的发生。 |
单龙寺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人 |
118 |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 |
2 |
1.业务不熟,政策法规把握不准; 2.不认真,故意拖延、刁难群众,违规办理。 |
1低1中 |
1.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履行职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
单龙寺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人 |
119 |
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开展 |
3 |
1.业务不熟,政策法规把握不准; 2.不认真,故意拖延、刁难群众; 3.优亲厚友,违规办理。 |
1低1中1高 |
1.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履行职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
单龙寺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人 |
120 |
户籍所在地已婚妇女申请再生育的初审 |
3 |
1.申报风险:符合条件的不受理。 2.审核风险: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乡镇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 3.决定风险:符合条件的,未上报县审批;不符合条件的,未告知当事人。 |
2中1低 |
1.加强政策宣传,扩大群众政策知晓率. 2.建立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兑现责任制度。强化序时进度考核监督。 3.公示发放人员名单,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
单龙寺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人 |
121 |
符合再生育条件的育龄妇女恢复生育手术费的补助 |
4 |
1.申报风险:符合条件的不受理。 2.审核风险: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 3.决定风险:符合条件的,未打卡发放;不符合条件的,未告知当事人。 4.执行风险:未在规定时间内将资金打卡发放到位。 |
1高2中1低 |
1.加强政策宣传,扩大群众政策知晓率。 2.建立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兑现责任制度。强化序时进度考核监督。 3.公示发放人员名单,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4.建立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加强对资金发放工作的监督检查。 |
单龙寺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人 |
122 |
领取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初审 |
3 |
1.申报风险:符合条件的不受理。 2.审核风险: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乡镇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 3.决定风险:符合条件的,未上报县审批;不符合条件的,未告知当事人。 |
2中1低 |
1.加强政策宣传,扩大群众政策知晓率. 2.建立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兑现责任制度。强化序时进度考核监督。 3.公示发放人员名单,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
单龙寺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人 |
123 |
病残儿医学鉴定情况初审 |
3 |
1.受理风险: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2.审查风险:不按规审查材料。 3.决定风险: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不按程序履行决定职责,决定超时。 |
3中 |
1.县政务中心的网站以及政务窗口的文本公开所有事项办理的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申报资料要求等相关信息,办理过程和审批结果及时网上公开。 2.公开申报条件、申报程序、收费标准、鉴定标准,接受群众监督。 3.公开投诉电话,对申请人的举报投诉做到100%的核查反馈。 |
单龙寺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人 |
124 |
对新生儿在医疗保健机构以外地点死亡的核查 |
7 |
1.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2.调查取证风险: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3.形成处罚建议风险: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4.告知与听证风险:不履行法定的告知和听证义务,不及时告知或举行听证。 5.决定风险: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6.执行风险: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7.结案风险: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资料不完整。 |
2高3中2低 |
1.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2.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3.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法制部门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4.严格告知及听证程序。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符合听证条件的,送达听证告知书;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法规处组织听证会,制作听证报告。 5.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6.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7.由稽查部门等定期对案件卷宗进行检查。所有处罚卷宗保存20年以上,确保责任追溯。 |
单龙寺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人 |
125 |
非医学需要选择性终止妊娠的审核及处理 |
7 |
1.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2.调查取证风险: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3.形成处罚建议风险: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4.告知与听证风险:不履行法定的告知和听证义务,不及时告知或举行听证。 5.决定风险: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6.执行风险: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7.结案风险: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资料不完整。 |
2高3中2低 |
1.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2.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3.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法制部门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4.严格告知及听证程序。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符合听证条件的,送达听证告知书;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法规处组织听证会,制作听证报告。 5.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6.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7.由稽查部门等定期对案件卷宗进行检查。所有处罚卷宗保存20年以上,确保责任追溯。 |
单龙寺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人 |
126 |
对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房屋出租(借)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组织和个人未如实提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信息的处理 |
7 |
1.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2.调查取证风险: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3.形成处罚建议风险: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不依法形成处罚建议,以及随意自由裁量。 4.告知与听证风险:不履行法定的告知和听证义务,不及时告知或举行听证。 5.决定风险: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6.执行风险: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7.结案风险: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资料不完整。 |
2高3中2低 |
1.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2.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3.处罚建议连同案件卷宗交法制部门审核;办案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领导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提交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4.严格告知及听证程序。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符合听证条件的,送达听证告知书;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法规处组织听证会,制作听证报告。 5. 严格执行案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6.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关分离,除按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卫生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加强案件执行结果的网上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7.由稽查部门等定期对案件卷宗进行检查。所有处罚卷宗保存20年以上,确保责任追溯。 |
单龙寺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人 |
127 |
受委托征收社会抚养费 |
4 |
1.受理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2.审核风险: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3.决定风险: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随意自由裁量。 较大数额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4.事后监督风险:截留、挪用、贪污、私分、未按规定上缴国库的 |
1高2中1低 |
1.建立征收管理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2.规范征收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严格调取证人员责任。 3.承办人提出征收意见报委领导审批,较大数额的提交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4.社会抚养费代收机构应当自收到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滞纳金之日起3日内,将征收的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滞纳金缴入县级集中汇缴户,再按月集中缴入县级国库;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滞纳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 |
单龙寺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人 |
128 |
对已登记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和相关审查 |
3 |
1.在受理过程中,故意刁难,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上报或不予上报。 2.在调查过程中,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协助申请人出具假证明。 3.在材料审核过程中,明知证明证件虚假或证明证件不齐而给予办理。 |
3中 |
1.公开办理流程,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相关政策的咨询指导工作。 2.强化工作责任,严格落实行政问责制。对工作不负责任、失职渎职、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的工作人员或单位负责人,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确保工作环节受监督。 3.实行多级审核,严格落实行政问责制,对工作不负责任、失职渎职、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的工作人员或单位负责人,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
单龙寺镇综治办负责人 |
129 |
协助开展预备役人员储备工作 |
3 |
1.在受理过程中,故意刁难,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上报或不予上报。 2.在调查过程中,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协助申请人出具假证明。 3.在材料审核过程中,明知证明证件虚假或证明证件不齐而给予办理。 |
3中 |
1.公开办理流程,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相关政策的咨询指导工作。 2.强化工作责任,严格落实行政问责制。对工作不负责任、失职渎职、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的工作人员或单位负责人,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确保工作环节受监督。 3.实行多级审核,严格落实行政问责制,对工作不负责任、失职渎职、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的工作人员或单位负责人,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
单龙寺镇综治办负责人 |
130 |
民兵工作任务的组织和监督 |
3 |
1.在受理过程中,故意刁难,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上报或不予上报。 2.在调查过程中,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协助申请人出具假证明。 3.在材料审核过程中,明知证明证件虚假或证明证件不齐而给予办理。 |
3中 |
1.公开办理流程,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相关政策的咨询指导工作。 2.强化工作责任,严格落实行政问责制。对工作不负责任、失职渎职、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的工作人员或单位负责人,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确保工作环节受监督。 3.实行多级审核,严格落实行政问责制,对工作不负责任、失职渎职、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的工作人员或单位负责人,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
单龙寺镇综治办负责人 |
131 |
编制乡道规划及规划方案修改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 2.审查环节: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
2中 |
1.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2.加强内部监管,接受投诉举报,依法追究相关经办人员 |
单龙寺镇村镇办负责人 |
132 |
组织修建、养护和管理乡道 |
3 |
1.不履行组织修建乡道责任。 2.不履行养护管理乡道责任。 3.信息不公开。 |
3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加强全程监督,避免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获取不正当利益。 3、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对违纪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
单龙寺镇村镇办负责人 |
133 |
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
3 |
1.不履行组织排除交通安全隐患责任。 2.不履行监督责任,不向上级报告。 3.信息不公开。 |
3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加强全程监督,避免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获取不正当利益。 3、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对违纪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
单龙寺镇村镇办负责人 |
134 |
新建、改建乡道用地的规划、审核 |
5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2.承办环节刁难申请人,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批准而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批准通过的后果。 3.审查环节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4.决定环节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超时决定。 5.办结送达环节擅自改动内容,制作文书不规范,不及时办结和送达。 |
3中1高1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严格受理和审查程序,避免违规受理。 4、加强全程监督,避免擅自改变审批程序或审批条件,避免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5、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处分条例》《安徽省贯彻落实党政干部问责办法》等规定,对违纪人员报请相关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
单龙寺镇村镇办负责人 |
135 |
确定村道公路用地外缘的建筑控制区并公告 |
2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 2.审查环节: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
2中 |
1.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加强内部监管,接受投诉举报,依法追究相关经办人员责任。 |
单龙寺镇村镇办负责人 |
136 |
河道管理 |
2 |
1.不进行告知,不听取当事人申辩,不进行复议。 2.违反法定权限、程序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造成不良影响的。 |
2中 |
1.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实行申诉复议制度; 2.实施政务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
单龙寺镇水保站负责人 |
137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 |
4 |
1、监督检查环节:不按规定程序进行检查;监督、检查过程中收受当事人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应当回避的未执行回避制度规定;未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取得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明材料,未充分听取当事人的申辨和陈述。 2、拟定检查意见环节:隐匿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3、审查环节:以谋取私利为目的,暗示下属隐匿存在问题,或以非原则性问题为难监督检查对象。 4、落实环节:没有及时告知被检查单位和个人,没有在网站上公开。 |
1高2中1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加强内部监管,接受投诉举报,确保决定的合法性、有效性。 3、跟踪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4、严格政务公开制度;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5、对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
单龙寺镇水保站负责人 |
138 |
水工程管理保护与监督检查 |
3 |
1.材料的受理和审查不严格,降低受理和审查标准。 2.在行政审批过程中,违反受理和审查程序,擅自作出通过或不通过的决定。 3.无原因超时办理,擅自改变受理和审查结论。 |
1中2高 |
1.在项目审查和验收时,采取专家组评审的方式,消除个人意志在工作中的影响作用; 2.严格执行工作制度,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严格执行程序受理、审查、审批; 3.健全相关档案,随时接受检查; |
单龙寺镇水保站负责人 |
139 |
申请有关社会救助的初审 |
3 |
1.业务不熟,政策法规把握不准; 2.不认真核查,故意拖延、刁难群众; 3.审批把关不严,优亲厚友,违规办理。 |
1低1中1高 |
1.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履行职责,认真核查、审批,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
单龙寺镇民政办负责人 |
140 |
对生活确有困难残疾人的救助 |
3 |
1.业务不熟,政策法规把握不准; 2.不认真核查,故意拖延、刁难群众; 3.审批把关不严,优亲厚友,违规办理。 |
1低1中1高 |
1.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履行职责,认真核查、审批,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
单龙寺镇民政办负责人 |
141 |
对生活确有困难残疾人的救助 |
3 |
1.业务不熟,政策法规把握不准; 2.不认真核查,故意拖延、刁难群众; 3.审批把关不严,优亲厚友,违规办理。 |
1低1中1高 |
1.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履行职责,认真核查、审批,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
单龙寺镇民政办负责人 |
142 |
受理进入光荣院集中供养的申请 |
3 |
1.业务不熟,政策法规把握不准; 2.不认真核查,故意拖延、刁难群众; 3.审批把关不严,优亲厚友,违规办理。 |
1低1中1高 |
1.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履行职责,认真核查、审批,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
单龙寺镇民政办负责人 |
143 |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活动纠纷的协助调查处理 |
2 |
1.监管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在督查检查中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2.检查及抽样不到位,不按程序的。 |
1中1低 |
1.加强督查考核问责。 2.严格执行监测检测制度。 |
单龙寺镇农经站负责人 |
144 |
对强迫农民以资代劳的责令改正 |
2 |
1.监管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在督查检查中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2.检查及抽样不到位,不按程序的。 |
1中1低 |
1.加强督查考核问责。 2.严格执行监测检测制度。 |
单龙寺镇农经站负责人 |
145 |
社区戒毒 |
7 |
1.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2.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 3.审查风险:违法事实不清楚,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4.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5.决定风险:①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②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③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④法律法规运用错误;⑤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少数人说了算。 6.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结案风险:①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②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③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财物截留、私分或变相私分。 |
2高3中2低 |
1.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3.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4.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5.加强内部监督检查;6.建立集体审查制度。7.严格政务公开制度; |
单龙寺镇综治办负责人 |
146 |
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防止艾滋病的传播 |
4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2.审查环节:以权谋私为目的,接受申请人宴请或娱乐消费、收受或变相收受财物等,授意承办人员不按规定承办审批,故意刁难申请人或违规帮助申请人;审查超时。 3.审批环节: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不按程序履行决定职责,决定超时。 4.办结、送达环节:办结环节擅自改动内容,制作文书不规范,不及时办结和不及时送达批件。 |
2中2低 |
1.公开所有事项办理的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申报资料要求等相关信息。办理过程和审批结果及时网上公开,加强申请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落实执行好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制度; 3.实行许可与监管相分离.定期进行卫生许可法制稽查; 4.严格按规章办事。 |
单龙寺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
147 |
对危害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破坏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调查处理 |
6 |
1.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2.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进行。 3.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4.决定风险: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 ;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 少数人说了算。 5.执行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对已做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6.结案风险: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
3低1中2高 |
1.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3.严格政务公开制度; 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4.执行内部督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严格层级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5.加强政务公开,对被处罚当事人进行回访;.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6.建立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
单龙寺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
148 |
预防精神障碍发生和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的组织开展 |
4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申请人财物、宴请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给予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致使申请人多次往返。 2.审查环节:以权谋私为目的,接受申请人宴请或娱乐消费、收受或变相收受财物等,授意承办人员不按规定承办审批,故意刁难申请人或违规帮助申请人;审查超时。 3.审批环节:违反组织原则,违法违规决定;不按程序履行决定职责,决定超时。 4.办结、送达环节:办结环节擅自改动内容,制作文书不规范,不及时办结和不及时送达批件。 |
2中2低 |
1.公开所有事项办理的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申报资料要求等相关信息。办理过程和审批结果及时网上公开,加强申请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落实执行好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督办等制度; 3.实行许可与监管相分离.定期进行卫生许可法制稽查; 4.严格按规章办事。 |
单龙寺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
149 |
协助开展所外就医的被收容教育人员的监督、考察、帮教 |
7 |
1.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2.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 3.审查风险:违法事实不清楚,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4.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5.决定风险:①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②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③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④法律法规运用错误;⑤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少数人说了算。 6.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结案风险:①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②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③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财物截留、私分或变相私分。 |
2高3中2低 |
1.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3.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4.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5.加强内部监督检查;6.建立集体审查制度。7.严格政务公开制度; |
单龙寺镇综治办负责人 |
150 |
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督人有监护能力但不履行监护责任行为的责令改正 |
6 |
1.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2.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 3.审查风险:违法事实不清楚,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4.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5.决定风险:①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②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③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④法律法规运用错误;⑤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少数人说了算。 6.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执行结案风险:①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②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③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财物截留、私分或变相私分。 |
2高2中2低 |
1.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3.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4.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5.加强内部监督检查;6.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
单龙寺镇综治办负责人 |
151 |
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不探视正在监管场所服刑或者接受收容教养的未成年人的责令改正 |
7 |
1.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2.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 3.审查风险:违法事实不清楚,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4.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5.决定风险:①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②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③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④法律法规运用错误;⑤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少数人说了算。 6.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7执行结案风险:①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②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③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财物截留、私分或变相私分。 |
2高3中2低 |
1.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3.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4.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5.加强内部监督检查;6.建立集体审查制度。7.严格政务公开制度; |
单龙寺镇综治办负责人 |
152 |
对文化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
4 |
1.受理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不说明原因及依据;收受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能一次性告知和说明所需材料。 2.承办环节刁难申请人,违规办理,徇私谋利,可能产生应予批准而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批准通过的后果。 3.审查环节违规审查,徇私谋利,审查超时。 4.决定环节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法违规决定; 超时决定。 |
2高1低1中 |
1.公开受理条件和办结时限。 2.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 3.认真学习《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4.加强内部监督检查。 |
单龙寺镇文化站负责人 |
153 |
五保对象入农村敬老院的批准 |
3 |
1.业务不熟,政策法规把握不准; 2.不认真核查,故意拖延、刁难群众; 3.审批把关不严,优亲厚友,违规办理。 |
1低1中1高 |
1.加强政策法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履行职责,认真核查、审批,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
单龙寺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
154 |
处置航道淤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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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督检查环节:不按规定程序进行检查;监督、检查过程中收受当事人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应当回避的未执行回避制度规定;未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取得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明材料,未充分听取当事人的申辨和陈述。 2、拟定检查意见环节:隐匿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3、审查环节:以谋取私利为目的,暗示下属隐匿存在问题,或以非原则性问题为难监督检查对象。 |
1低1中1高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加强内部监管,接受投诉举报,确保决定的合法性、有效性。 3、跟踪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4、严格政务公开制度;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5、对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
单龙寺镇水保站负责人 |
155 |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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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督检查环节:不按规定程序进行检查;监督、检查过程中收受当事人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应当回避的未执行回避制度规定;未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取得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明材料,未充分听取当事人的申辨和陈述。 2、拟定检查意见环节:隐匿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3、审查环节:以谋取私利为目的,暗示下属隐匿存在问题,或以非原则性问题为难监督检查对象。 4、落实环节:没有及时告知被检查单位和个人,没有在网站上公开。 |
1高2中1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加强内部监管,接受投诉举报,确保决定的合法性、有效性。 3、跟踪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4、严格政务公开制度;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5、对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
单龙寺镇水保站负责人 |
156 |
乡镇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及事故应急处理 |
4 |
1、监督检查环节:不按规定程序进行检查;监督、检查过程中收受当事人财物或娱乐消费等;应当回避的未执行回避制度规定;未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取得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明材料,未充分听取当事人的申辨和陈述。 2、拟定检查意见环节:隐匿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3、审查环节:以谋取私利为目的,暗示下属隐匿存在问题,或以非原则性问题为难监督检查对象。 4、落实环节:没有及时告知被检查单位和个人,没有在网站上公开。 |
1高2中1低 |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 2、加强内部监管,接受投诉举报,确保决定的合法性、有效性。 3、跟踪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4、严格政务公开制度;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5、对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
单龙寺镇水保站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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