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单龙寺镇地质灾害(隐患)点
应急预案》的通知
单政〔2022〕28号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了及时、有效地处置我镇地质灾害(隐患)点突发地质灾害,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经研究决定,特拟定《单龙寺镇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进一步切实加强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希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单龙寺镇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
2022年2月28日
单龙寺镇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
为及时、有效地处置转步园滑坡、迎水庵滑坡、塘冲组崩塌一、黄柏岭组崩塌、木瓜岭组崩塌、塘冲组崩塌二、戴光友屋后滑坡、孙家湾崩塌、小冲滑坡等九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突发地质灾害,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要求,结合我镇隐患点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情况
转步园滑坡、迎水庵滑坡、塘冲组崩塌一、黄柏岭组崩塌、木瓜岭组崩塌、塘冲组崩塌二、戴光友屋后滑坡、孙家湾崩塌、张传发屋后滑坡等九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在我镇东风桥村4处、迎水庵村2处、扫帚河村2处、白沙岭村1处。转步园滑坡隐患点威胁对象2户9人,财产45万元,为小型滑坡灾害点;迎水庵滑坡隐患点威胁对象2户4人,财产60万元,为小型滑坡灾害点;塘冲组崩塌一隐患点威胁对象1户5人,财产20万元,为小型崩塌灾害点;黄柏岭组崩塌隐患点威胁对象2户8人,财产50万元,为小型崩塌灾害点;木瓜岭组崩塌隐患点威胁对象1户6人,财产40万元,为小型崩塌灾害点;塘冲组崩塌二隐患点威胁对象4户18人,财产100万元,为小型崩塌灾害点;戴光友屋后滑坡隐患点威胁对象2户9人,财产60万元,为小型滑坡灾害点;孙家湾崩塌隐患点威胁对象1户5人,财产40万元,为小型崩塌灾害点;张传发屋后滑坡隐患点威胁对象1户5人,财产20万元,为小型滑坡灾害点。现根据本镇实际特制订转步园滑坡等九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
二、应急机构和职责
(一)指挥机构及职责
镇政府成立防治工作领导组,由镇长伍凤麟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镇直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杨超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程琳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领导组的日常工作。
领导组的主要职责为:负责对本镇区域内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协调、指挥;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部署作出重大决策;根据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需要,紧急调集抢险人员,调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配合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工作。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根据我镇实际工作情况,镇设立地质灾害防灾治灾指挥部,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合署办公。在镇党委、政府直接指挥下,镇指挥部统一指挥全镇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下设紧急抢险组、调查监测组、治安消防组、医疗救护组、救灾安置和灾情调查组、设施修复和生产自救组、后勤保障组等7个组,其组成与职责分工为:
1.紧急抢险组:由副镇长葛宝牵头。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抢救队伍抢救遇灾人员;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2.调查监测组:由副镇长杨超牵头。主要职责:对灾害点现状稳定性进行监测;对可能再次发生地质灾害的,提出能够阻止或延缓再次产生灾害的措施;提供灾害发生地详细准确的气象预报;提出人员财产的撤离、转移最佳路线和灾民临时安置点意见。
3.治安消防组:由武装部长王伟牵头。主要职责:负责灾区治安保卫、消防和交通管制等工作;打击各种影响灾区和灾民安置点治安的不法行为,保护集体资产和人民财产安全,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4.医疗救护组:由党委委员、副镇长徐磊牵头。主要职责:迅速组建、调集现场医疗救治队伍;负责联系、安排救治医院,组织指挥受伤人员接受紧急救治和转送医疗救治,减少人员伤亡;负责调集、安排医疗器材和救护车辆;负责向上级医疗机构求援。
5.救灾安置和灾情调查组:由统战委员江萍牵头。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接受捐赠,帮助解决灾民衣食住方面的困难,协助做好抢险、医疗、转移伤病员等工作,安排灾后救济工作;负责灾害调查统计和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6.设施修复和生产自救组:由党委副书记陈海全牵头。主要职责:负责及时组织灾后恢复与重建工作,提出恢复与重建方案。
7.后勤保障组:由组织委员沈定牵头。主要职责:做好后勤服务,组织抢险救灾物资、车辆、工具的调配,安排好灾民的撤离安置和生活,并指导、监督救灾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三、监测和预报
(一)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体系。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监测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明确村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落实监测内容,做好监测记录与档案建立工作。
(二)继续实行地质灾害值班巡逻制度。在特定天气期间,要保证24小时值班巡逻,并做好记录;应实行双人值班,领导带班。
(三)在接到台风及降雨信息和防灾要求后,应及时通知各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及危险区内的群众和有关单位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应急准备
(一)落实部门职责。应急指挥所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按照预案的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应急抢险、调查监测、医疗救助和疾病控制、治安及交通管理、基本生活保障、设施修复和生产自救、应急资金、应急通讯保障等应急行动方案,保证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有序进行。
(二)建立应急抢险救灾小分队。镇组织建立抢险救灾队伍,主要以基干民兵为主,有针对性的开展应急抢险救灾演练,确保灾后应急救助手段及时到位。
(三)强化预警和避险措施。确定应急安全避险转移方向; 镇中心学校为临时避灾安置场所;以连续鸣哨声为统一预警信号。
(四)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制度。镇政府建立物资储备库,预备好必要的防护、抢险、救援、运输等物资,保证应急需要。
(五)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刊、广播、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向村民填发“防灾明白卡”,同时结合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增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五、应急处置工作
(一)镇应急抢险救灾小分队在接到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摸清情况后立即向镇政府汇报,并组织人员做好防护、警戒等临时应急处置和抢险工作。
(二)镇政府接到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确认灾情或险情,将灾情或险情出现的时间、地点、灾害类型、灾害体规模、可能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受威胁人员与财产等情况立即向县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汇报,并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指挥所,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各应急工作组按照分工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三)及时开展“防、抢、撤”工作,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转移至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并妥善安置灾民生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加强灾情监测,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
(五)灾情相对稳定后,采取科学合理措施,切实有效处置灾害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
六、善后处置工作
(一)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发生后,镇政府要做好灾区群众的政治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及时按照上级要求部署地质灾害治理或搬迁,协调处理善后工作。镇政府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做好救灾物资调配和灾民安置工作。
(二)国土所、镇民政办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地质灾害情况调查,拿出初步调查结论和治理意见送镇党委、政府审查,上报县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县民政局。
(三)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房屋、土地的,应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当的补偿。
(四)灾情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及时解除灾害应急状态。
七、奖惩
(一)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对不及时按本预案报告地质灾害灾情信息,不服从指挥调度,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引发地质灾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