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龙寺镇信息宣传工作考评办法
各部门、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充分激发全镇机关站所工作人员信息宣传报道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努力提高信息宣传工作质量,及时、全面、准确地反映全镇的工作动态、方法措施与工作成效,切实发挥好信息宣传工作的重要作用,现就加强全镇信息宣传工作,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新闻宣传报道要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反映工作、总结经验、宣传先进、推广典型”为总要求,实事求是,开拓创新,积极向上级党政机关、新闻媒体、业务部门报送新闻信息稿件,展现单龙寺镇发展的新风采,努力扩大我镇在县、市乃至全省、全国的影响,为加快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岗位任务
(一)党政办
1、分管领导:沈 定;部门负责人:柴 欢
2、工作任务:
(1)党政办全体成员每人每周必须完成一篇短信息编写报送任务,党政办每周至少编写一篇综合性宣传稿件(责任人:柴 欢);
(2)两办信息简报每月至少报送一条,全年至少刊登6条(责任人:柴 欢);
(3)单龙寺镇官方微信公众号更新每周2次(责任人:秦鑫);
(4)全年在国家、省、市、县党报党刊或各级官方网站(如人民网、新闻网、文明网等)累计刊发信息、稿件至少48条(篇)(责任人:党政办全体成员);
(5)各办公室上报信息统计及结果公开(责任人:柴欢)。
(二)卫健办
1、分管领导:徐 磊;部门负责人:杜玉玲
2、工作任务:
全年在国家、省、市、县党报党刊或各级官方网站刊发信息至少24条(篇)(责任人:卫健办成员)。
(三)党建办
1、分管领导:沈 定;部门负责人:程颖贤
2、工作任务:
(1)单龙寺镇先锋网、万村网页等平台的信息更新按上级要求及时更新到位,提醒各远教站点适时播放到位(责任人:姚 棋);
(2)每月在国家、省、市、县党报党刊或各级官方网站刊发党建及党史信息4条,全年48条,其中市级党报党刊至少2条,省级至少1条(责任人:程颖贤、姚棋)。
(四)纪委办
1、分管领导:彭晶晶;部门负责人:袁 静
2、工作任务: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每月在国家、省、市、县党报党刊或各级官方网站刊发信息2条,全年至少24条(责任人:纪委全体人员)。
(五)民政办
1、分管领导:江 萍;部门负责人:刘 鑫
2、工作任务:加强民政工作动态、惠农政策等信息宣传,每月在国家、省、市、县党报党刊或各级官方网站刊发2条,全年至少24条(责任人:民政办全体人员)。
(六)乡村振兴办
1、分管领导:陈海全;部门负责人:许安俊。
2、工作任务:加强乡村振兴政策信息、工作措施动态等宣传,每月在国家、省、市、县党报党刊或各级官方网站刊发2条,全年至少24条(责任人:乡村振兴办全体人员员)。
(七)综治办(维稳信访)
1、分管领导:王 伟;部门负责人:涂必俊
2、工作任务:加强信访维稳、矛盾纠纷调处等信息宣传,每月在国家、省、市、县党报党刊或各级官方网站刊发2条信息,全年至少24条。(责任人:综治办全体人员,司法所、派出所)。
(八)安全生产办(应急办)
1、分管领导:葛 宝;部门负责人:刘 云
2、工作任务: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等信息宣传,每月在国家、省、市、县党报党刊或各级官方网站刊发2条信息,全年至少刊发24条(责任人:应急办全体人员)。
(九)文化站
1、分管领导:张晓娟;部门负责人:舒玲玲
2、工作任务:加强文明创建、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文明城市创建等信息宣传,每月在国家、省、市、县党报党刊或各级官方网站刊发2条信息,全年至少24条信息(责任人:文化站、创城办人员,中心学校)。
(十)农业综合服务站
1、分管领导:陈海全;部门负责人:汪永宏
2、工作任务:加强农业农村相关工作动态及经验做法的宣传,每月在国家、省、市、县党报党刊或各级官方网站刊发1条信息,全年至少刊发12条(责任人:农技站全体人员,林业站)。
(十一)民生办
1、分管领导:徐 磊; 部门负责人:何照明
2、工作任务:具体负责各项民生工程措施的组织实施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民生工程工作进展程度,大力宣传民生工程政策,维护社会稳定。每月在国家、省、市、县党报党刊或各级官方网站刊发2条信息,全年至少刊发24条(责任负责人:胡楚楚)
(十二)项目办(徐煜龙)、危改办(舒玲玲)、环保办(陈宇)、人社所(金先锋)、统计站(李坤)、妇联(陈安琪)、人大(舒玲玲)、工会(舒玲玲)、统战(刘鑫)、武装(陈宇)、团委(袁静)、关工委(董功启)、美丽办(汤治生)等相关办公室由各自分管领导牵头督促,加强各项相关内容信息写作宣传报道。每月刊发1条工作信息,全年在国家、省、市、县党报党刊或各级官方网站至少刊发12条,责任人为各相关办公室具体经办人员。
三、奖励办法
(一)主要新闻媒体及信息刊物
1、国家级:《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农民日报》《经济参考报》《法制日报》《新华社每日电讯》《工人日报》《瞭望》《半月谈》;人民网、新华网等政府门户网站及中央电视台、电台等;
2、省级:《安徽日报》《新安晚报》《江淮》《江淮法治》;安徽省人民政府网、安徽先锋网等政府门户网站及省电视台、电台;
3、市级:《皖西日报》;六安人民政府网、六安先锋网等政府门户网站及市电视台、电台;
4、县级:《霍山周刊》《霍山政务信息》《霍山信息》、县两办通报及县级各类简报;霍山县人民政府网、霍山先锋网等政府门户网站及县电视台、电台;
5、其它。
(二)奖励标准
1、国家级:《人民日报》每采用一篇奖励2000元,150字以下的简讯每篇1000元;《经济日报》《光明日报》《农民日报》《经济参考报》《法制日报》《新华社每日电讯》《工人日报》《瞭望》《半月谈》每采用一篇奖励600元,150字以下的简讯每篇500元;中央级政府门户网站每用稿一篇奖励500元;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每用稿一篇奖励1000元。
2、省级:《安徽日报》头版头条每篇奖励1000元,其他版用稿每篇奖励500元,简讯每篇100元;《新安晚报》《江淮》《江淮法治》每用稿一篇奖励200元;安徽电视台《安徽新闻联播》头条奖励1000元,其他每条500元;安徽人民广播电台奖励100元;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人民政府网、安徽先锋网等政府门户网站头版头条每采用一篇奖励200元,其余100元;中安在线等新闻网站网站一篇奖励100元。
3、市级:《皖西日报》头版头条每件奖励500元,一版用稿和其它版头条奖励300元,其它位置稿件每篇奖励200元;六安人民政府网、六安先锋网等市级政府门户网站头版头条每篇奖励100元,其它50元;六安电视台《六安新闻联播》头条每件奖励100元,其他每件50元;六安人民广播电台《六安新闻》头条奖励50元,其他每篇20元。
4、县级:《霍山周刊》头版头条奖励50元,一版用稿和其他版头条每篇奖励30元,其他位置每篇用稿20元;霍山政府网、霍山先锋网发稿一篇奖励30元;县电视台头条奖励50元,其他每条奖励20元;县广播电台头条奖励50元,其他每条奖励20元;《霍山政务信息》《霍山信息》县两办通报每条奖励30元,各级官方微信公众号及其他各类简报每篇奖励20元。
5、其他:省级及省级以上非重点报刊稿件每采用一篇奖励40元;市级、县级非重点报刊稿件每采用一篇奖励20元;六安新闻网、霍山新闻网等非政府门户网站稿件每采用一篇奖励20元。
6、稿件奖励计算原则
每位通讯员每篇稿件应得奖金额=每篇稿件应得奖金÷署名人数。
(三)新闻信息投递方式
各部门信息员对工作中的具体措施、先进做法、成功经验及时总结,积极向党政办邮箱投递稿件(邮箱:danlongsixzf@163.com),或以微信文件发至党政办相关负责人员,统一整理上报投稿。
四、岗位职责
(一)各部门、镇直单位信息员要按照每周信息任务及时撰写信息,并按时按质按量报送工作信息至党政办,报送前由分管领导负责初步把关。
(二)各部门、镇直单位报送来的新闻信息,由党政办负责编辑核对并择优统一推送,对外宣传。
(三)新闻信息题材可围绕本职业务工作和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也可结合集镇建设、产业发展、旅游文化、党史学习教育、志愿服务、文明创建等工作中的亮点做法和角度撰写。
(四)党政办负责每月统计并通报各镇直单位、二级机构信息上报情况,没有完成任务的部门单位由镇主要领导约谈分管领导。
五、责任措施
(一)班子成员要结合各自分工分管负责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起组织领导职责,要求相关责任人严格按照目标要求,抓好责任落实,确保信息宣传工作落实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所有宣传信息稿件实行三审负责制,党政办信息稿件编辑人员负责初审,把好稿件的语言文字关,避免出现错别字、病句等低级错误;党政办主任负责复审,把好新闻事实关,对稿件的公文规范、发布价值进行审核;宣传委员负责决审,把好政治导向关,对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等作出判断。通过政府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的信息,需要由镇主要领导终审。
(三)各部门信息宣传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之一,部门和责任人完成工作任务情况与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直接挂钩。
六、其他事项
1、信息稿件被采用后,请携带相关文件、网址记录或刊用稿的复印件,每年12月31日前镇党政办公室登记核对,实行一年一奖励的办法。
2、同一图文稿在不同媒体上发表,奖励就高不就低,署单位名义的稿件、有偿新闻,原则上不在上述奖励之列。
3、本办法从202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稿件奖励参照单办〔2017〕60号文件执行。
4、本办法由单龙寺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