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填报单位;单龙寺镇人民政府 |
单位:万元(保留2位小数) |
| 项 目 |
本年度预算数 |
| 合 计 |
35.87 |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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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务接待费用 |
27.87 |
| 3.公务用车费用 |
8 |
| 其中:(1)公务用车维护费 |
8 |
| (2)公务用车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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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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