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对象
(一)具有本市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
(二)非本市户籍,但持有本市居住证或长期在我市居住生活的城乡居民;
(三)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的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的在园幼儿。
缴费标准
1.普通居民:个人缴费执行国家最低标准400元/人,各级财政补助670元/人。
2.医疗救助对象: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参加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实行分类资助参保。其中对特困人员给予400元的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360元的定额资助,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200元的定额资助。
集中参保期和待遇享受期
集中参保期为:2024年9月1日至12月28日
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参保缴费方式
(一)上年度已在六安参保居民
1.线上缴费: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中“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安徽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皖事通APP等渠道按提示完成参保费用支付。(详见操作指南)
2.线下缴费:在户籍或居住地社区(村)居委会、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手续。
特别提醒: 缴费前请注意核对参保信息,参保地、联系方式等信息变更时,按照新参保居民重新登记缴费。
(二)在六安新参保居民
1.线上登记缴费:上年度未在我市参保的居民,需通过微信或支付宝中“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皖事通 APP进行参保信息登记后,在缴费菜单完成参保费用支付。
2.线下登记缴费:六安市区居民持户口簿、六安市区以外居民持居住证前往户籍地或居住地社区(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三)在六安的高校大学生
(四)新生儿
注意: 新生儿出生三个月内参保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出生三个月后参保的,自缴费次日享受待遇。
待遇政策
1. 门诊待遇
(1)普通门诊。城乡居民在参保县(区)域内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二级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诊所等)发生的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不设年度起付线,报销比例为55%,报销限额为每人每年150元。
(2)“两病”门诊。“两病”参保人员在市域内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55%,年度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均为150元。
(3)慢特病门诊。参保人员患有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特殊病(83种),可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医保网上服务平台)申请,通过后按规定享受待遇。
2. 住院待遇
3. 大病保险待遇
4. 异地就医
鼓励连续参保
自2025年起——
●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适当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参保人员,次年将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将根据参保人断保情况设置参保待遇等待期(至少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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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0564-5150550
裕安区:0564-5150721
叶集区:0564-6488035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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