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镇直各单位、各企业、各零售经营场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委会办公室《安徽省“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皖安办〔2019〕36号)、《六安市“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六市安办〔2019〕29号)工作要求和县安委会《霍山县“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了《与儿街镇“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与儿街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4日
与儿街镇“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
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根据霍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霍山县“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从5月至10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和组织领导
(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强化督导,落实责任。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扎实开展全镇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检查督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镇安委会负责组织开展此次“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为强化这次专项行动的落实工作,决定成立镇“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各项具体工作实施,全力抓好工作落实。
二、重点场所和整治要求
(一)重点检查场所
1.商场市场
2.“多合一”场所
3.劳动密集型企业(包括羽绒厂、纺织厂、小型制衣厂等)
4.公共娱乐场所
5.群租房
6.宾馆饭店
7.高层建筑
8.养老院
9.施工工地
10.学校幼儿园
11.文物建筑
(二)整治重点及要求
1.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1)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2)幼儿园、养老院、员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施工工地办公、医院住院部等临时用房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3)现有高层建筑、商住楼等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作外墙外保温系统的,严禁在周边安全距离内燃放烟花爆竹,违规动火作业;确需动火动焊施工的,必须严格落实现场监护和防范措施。
(4)电气线路穿越或者敷设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中的,必须采取穿管保护等防火措施;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周围必须采取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
(5)大型活动现场布展使用大量易燃可燃装饰材料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2.防火分隔不到位。
(1)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防火分隔设置不到位或者共用疏散楼梯间且未分隔的,必须用防火隔墙或者防火门将地下和地上部分完全分隔。
(2)建筑住宅与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设置不到位的,必须用防火隔墙或者防火门完全分隔。
(3)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必须及时修复或者更换。
(4)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的,必须立即关闭并保持常闭状态;防火门闭门器、顺序器损坏导致防火门不能自行关闭的,必须及时修复。
(5)管道穿越墙体处的孔洞、缝隙,竖向管道井与房间、吊顶相连通的孔洞,楼层楼板的缝隙防火分隔不严密的,必须用防火材料填充或者封堵。
3.疏散通道不畅通。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闭、堵塞、占用的,必须立即打通、拆除、清理,恢复畅通。
(2)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拆除。
(3)违规搭建临时建筑,占用防火间距、疏散通道的,必须拆除,恢复原状。
(4)宾馆饭店、员工宿舍等有人员住宿的场所,安全出口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
4.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1)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及时搬离。其他场所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在明显部位设置禁烟禁火等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业人员管理。
(2)商场市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的,必须及时清理。
(3)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等场所内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的,必须及时搬离、清理。
5.消防设施损坏停用。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报警功能。
(2)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的,必须立即整改,将控制柜设置为自动控制状态,并张贴明显标志。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联动功能。
(4)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供水功能。
6.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1)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的,必须及时搬离、清理,严禁进楼入户。
(2)居民住宅楼、员工宿舍等有人员居住的场所内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必须搬离,严禁“人车同屋”。
(3)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的部位与其他部位直接连通的,必须设置防火分隔设施。
(4)电动自行车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的,必须及时纠正,加强教育警示。
(5)电动自行车停放周围有易燃可燃物的,必须及时清理,确保安全距离。
7.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
(1)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的,必须及时明确并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的,必须组织参加培训,确保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在紧急情况下能熟练操作设施设备。
(3)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必须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训练、实战化演练,确保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要求,能够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4)单位未作出整改落实突出风险承诺的,必须在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开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8.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
(1)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的,必须落实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并如实制作检测维保记录,存档备查。
(2)单位未定期开展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的,必须安排专人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妥善处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必须每两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必须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3)单位存在火灾隐患的,必须及时整改消防火灾隐患;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必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9.宣传教育培训不到位。
(1)重点单位检查消除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不足的,必须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开展示范性检查,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突发情况下及时扑救初起火灾,疏散在场群众。
(2)一般单位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的,必须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新入职员工岗前培训,使其了解本场所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人员密集场所现场工作人员,在火灾发生时必须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三、步骤及措施
从2019年5月开始到10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24日前)。
1.广泛动员部署。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各企业、各零售经营店,要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和防火应急预案,明确相关人员任务及责任。
2.严格工作标准。要对照整治重点和要求,研判分析本单位、本部门、本经营店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重点场所和突出风险,进一步细化检查标准、方法和措施。
3.组织业务培训。镇政府将适时组织,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镇直部门及二级机构负责人、派出所民警、村(社区)网格员和重点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示突出风险,明确工作责任,督促其掌握检查重点、标准和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25日至10月13日)。
1.单位自查自改。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各企业、各零售经营店要对照整治重点和9类突出问题,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6月10日前,将评估结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承诺情况书面报镇安委会办公室,相关情况汇总后报县安全委办公室。
2.行业集中排查。镇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组按照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和检查重点、要求,结合各单位自查自改情况,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排查,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账。针对突出安全风险,组织相关行业部门、重点企业召开座谈会,通报情况、提出建议、督促整改。8月30日前,相关行业部门将行业排查登记表(附后)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安监所)。
3.严格安全检查。镇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组将适时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在自查、排查中弄虚作假或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坚决挂牌一批、公告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镇消防中队要结合各单位自查、督查排查工作,完成火灾风险评估。
4.推进达标创建。属于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部门要结合建立“五实十岗”责任体系的要求,推进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
5.综合施策推进。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负责人,要及时上报,纳入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依托96119平台,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查处推动解决。
6.深化专项治理。深入排查各类场所电气安全隐患,重点治理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组织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治理进行“回头看”,巩固治理成效。各地结合辖区火灾规律特点,开展针对性治理。
7.突出重点防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镇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组,按照“以面保点、整体防控”的思路,重点针对11类场所和9类风险,加大管控力度,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8.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用好随机采访、媒体曝光等手段,督促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落实重大火灾隐患“四个一批”要求,开展媒体集中曝光。
9.建立定期会商、情况通报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会商研判,强化统筹协调,镇安委会办公室每月召开联席会商会议,建立专项行动会商研判、情况通报等相关工作协调机制,听取镇消防安全检查专项工作领导组情况汇报、通报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切实形成高效联动、监督有力的工作合力。
10.严格责任追究。对较大以上火灾、亡人火灾、有影响火灾,要依法依规成立火灾事故调查组,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1日至10月20日)。
10月15日前,镇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检查验收,及时总结专项行动成效和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认真梳理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有效举措,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
四、职责分工
(一)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要因地制宜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措施和要求,加强消防宣传和应急疏散演练;要指导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城乡消防安全水平。
(二)各企业、各经营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即: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公开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隐患,或者已经落实防范措施。对自查自改情况登记造册,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并按要求向镇安委会办公室报告备案。各单位要主动落实消防主体责任标准化管理,着力提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四个能力”,培训员工懂得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一懂三会”。
(三)村(社区)、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镇安监所或县消防大队等主管部门报告。没有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楼院,由村(社区)负责协调和组织业主明确安全管理主体单位,确定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落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结合专项行动要求,健全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加强分工协作、协调配合,强化隐患防控和应急联动,合力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
(三)强化督导,确保成效。镇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组将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的检查,并结果通报镇主要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专项活动期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镇专项行动办公室联系电话:0564-5461033。
附件:1.与儿街镇“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
2.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
附件1
与儿街镇“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
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
组 长:胡 敏(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梁 东(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金 强 (人大主席)
俞宗祥(党委副书记)
童升鹤(党委委员、副镇长)
冯修如(副镇长)
汪 洋(副镇长)
罗京麟(副镇长)
汪国庆(纪委书记)
朱运旺(统战委员)
曹冰青(组织委员)
曹寿珍(宣传委员)
汪君娴(人大副主席)
彭德友(主任科员)
成 员: 尹 涛(党政办)
李向阳(派出所)
王勇权(市场监督管理所)
俞 怀(交警八中队)
任 勇(安监所)
张子发(国土所)
李学斌(司法所)
龚明章(交管站)
郭 辉(供电所)
但德军(林业站)
郑 宇(水保站)
汪 涛(中心卫生院)
耿 冰(中心校)
蔡 乐(民政办)
曹宗彪(农业综合服务站)
刘 霞(计生办)
林英富(综合执法分局)
舒世勤(综治办)
雷金元(安监所)
章晓煜(安监所)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安监所,任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办公。
附件2
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
我单位(单位名称: )已按照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和单位自查对照表(见背面),全面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主要问题:
1.
2.
3.
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自查发现的问题,我单位承诺于2019年 月 日前完成整改。同时,将举一反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安徽省消防条例》等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若有违反,我单位将自觉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主动接受监督。
(单位公章)
承诺人: 承诺时间:
单位自查对照表
类 别 |
内 容 |
建筑 情况 |
1.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2.是否存在违章搭建; 3.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是否擅自改变建筑防火分区、占用防火间距,建筑管道井封堵等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落实; 5.建筑外墙立面设置的广告牌、霓虹灯、电子显示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阻碍、遮挡排烟口等防排烟设施、是否影响火灾射水扑救; |
消防 设施 |
1.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并保持畅通,防烟、封闭楼梯是否正常,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2.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正常好用,在建工程的临时消防供水是否正常可靠;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 4.消防控制室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5.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是否配置供自救使用的避难救生器具。 |
消防 管理 |
1.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 2.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是否推进消防主体责任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 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能够熟练掌握应急程序和操作消防控制设备,人数是否达到规定要求; 4.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检测制度是否落实; 5.是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疏散和灭火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定期组织演练。 6.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
其它 |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其它需要单位自查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