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霍山县与儿街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相关单位:
现将《霍山县与儿街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与儿街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0日
霍山县与儿街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 全面加强青少年儿童预防溺水工作,坚决遏制溺亡事件发生,根据上级政府关于组织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相关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防溺水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青少年儿童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管理,织密织牢社会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防护网络,坚决遏制溺亡事件发生。
(二)基本原则。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群防群治、源头治理。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坚持上下协同、部门联动,严管长抓、常态长效。
二、工作安排
按照“宣传教育全覆盖、 排查整改全覆盖、联防联控全覆盖、巡查防范全覆盖”要求,突出预防,切实看牢留守儿重、单宗家庭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把牢5月至10月天气炎热、暑期及冬季水城结冰等溺水事件高发时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件的溪流、河塘、水库等危险水域。全面压实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预防溺水事件工作体系,构建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筑牢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屏障。专项行动从2022年4月份开始至2023年4月份结束,为期一年,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2022年4月底前完成)
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迅速启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本地本部门实施方案,召开会议部署落实。按照重点群体有人监管、重点时段有人值守、重点水域有警示标识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等内容,宣传、教育、公安、民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务、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措施、履职尽责,加强对危险水域的警示监管及防护,健全完善预防溺水专项治理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宣传教育、隐患排查、问题整改(2022年9月底前完成)
1、宣传教育全覆盖。各部门和学校要把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教育向家庭和假期延伸,做到校内校外、学校与家庭、学期与假期无缝衔接、有效对接,完善宣传方案,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渠道,保持宣传声势,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保护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的良好氛围。加强校内安全教育。学校要建立健全校内安全教育提醒制度,利用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节假日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防溺水提醒,结合近期发生的溺水事故,通过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十个一”活动,即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组织一次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竞赛或知识展板等宣传活动、印发一份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宣传册页、召开一次家长会、开展一次家长专访活动、印发一份致家长一封信、布置一篇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业、建立每周一次专题教育制度(假前)、建立每日一次安全提醒制度,切实提高青少年儿童和家长(监护人)的警惕性和自觉性,使学生切实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延伸宣传教育触角。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和“两微一端”等,开展全方位、高频次的防溺水宣传报道,增强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要在暑假、周末等容易发生溺水的关键时段,组织村(居)委会利用大喇叭等形式循环播报防溺水安全提醒。强化救护技能培训。学校要把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为基础性、常态化工作抓紧抓实,切实提高学生对潜在危险的认知和应急避险自防互救能力;要会同游泳协会、蓝天救援队等定期组织“溺水自救、他救知识”宣传培训,帮助青少年儿童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护常识;要会同卫计办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融入教学规划,加强排查干预,建立心理危机转介诊疗机制,确保及时诊断、及时治疗
2、排查整改全覆盖。开展一次排查起底。对辖区内重点水域部署开展常态化、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摸清河流、水库、塘坝、机井、建筑工地水池、废弃矿坑、景区内水体等水域的具体情况,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建立安全隐患台账,确立清单管理、认领包保责任,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开展一次整改管控。各乡镇要对排查出的隐患地段和水域,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清单化、闭环式管理,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对短期内能够排除风险隐患的,要立即整改到位,坚决消除风险点;对需要相关部门帮助支持的,要及时报告、主动对接,推动问题得到解决,坚决杜绝“捂在手里”、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也要有阶段性目标,最大限度防止发生溺亡事件。开展一次维护修缮。要完善各类水域防溺水“三个一”设施的设置, 包括悬挂一幅防溺水宣传标语, 设置一个防溺水警示牌(要测量水深,将水深、危险程度等要素标识出来)配备一套简易救生设备(包括带长绳的泳圈、长竹草、竹梯等)。落实”一线一栏”,在临水岸边喷涂黄色警戒线,在公共活动水域设置防护围栏,定期巡查、及时维护、及时修缮,做到安全警示到位、隔离防护到位。
3、联防联控全覆盖。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中小学生防溺水知识和自救施救技能,督促校内游泳池安全防范措施落实落细。民政办要指导村(居)委会加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摸清辖区各类水体的底子,督促配备安全巡视员和义务监督员,在事故多发地设置警示标识和防护措施,加强辖区危险区域的巡查。水保站要在所属水域设置永久性安全警识牌,安装隔离防护设施和救生设施。各部门要组织专职安全巡查队伍全天候巡查。应急部门要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尾矿库、矿坑防溺水措施;完善溺水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或溺水事件, 能够全力开展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溺亡事件。文旅部门要加强对旅游景区景点的管理,在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和救生设施,并加强巡查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加强对采砂、取土、取石形成的水城监管措施,督促及时填埋废弃矿坑。各项目单位要加强建筑工地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相关业主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并及时回填。宣传部门要加强青少年儿童安全和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及警示教育。
4、巡查防范全覆盖。各乡镇要对辖区内所有水域进行责任划分,结合河长制确定每一片水域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责任人。要督促水域主体责任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日常巡查,特别要在节假日、暑假期间和高温天气等重点时段,落实全天候值守巡查,根据水域面积合理设置巡查值守人数,确保每一段、每一片水域都有巡查值守责任人,并做好巡查值守记录。对青少年儿童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要重点巡查,认真做好劝阻,坚决防止私自下水。要充分发挥镇村河长和包村民警熟悉水域、熟悉地形、熟悉情况的优势,因地制宜设立专兼职巡逻队伍,重点时段要开展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劝离嬉水、游泳人员。公安部门要完善落实反应灵敏、合成高效的溺水类警情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基层派出所救生装备配备,确保能够快速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态。
(三)加强督导检查。做到一月一检查、一月一回顾、一季度一评估,并建立检查台账。要结合自身职责任务开展督导检查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各水域落实防溺水措施、防护设施建设、隐患排查整改、应急值守等情况,逐项逐环节开展督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跟踪督办。
(四)严肃考评问责。将因溺水造成学生非正常死亡情况纳入考评体系,建立健全溺水事件一事一报和责任倒查机制。镇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将给予追责问责。
附件:霍山县与儿街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 动工作领导小组
霍山县与儿街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 毅(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董 波(人大主席)
胡晏林(副书记)
陈维柱(乡村振兴专员)
汪 青(党委委员、副镇长)
曹冰青(纪委书记)
尹 涛(人武部长、政法委员)
刘 姚(组织委员)
王 飞(宣传委员)
曹寿珍(统战委员)
胡 俊(副镇长)
杨延龄(副镇长)
成 员:杜 霞(党政办)
何照明(财政分局)
陈 彬(卫计办)
张子发(国土所)
叶昌海(乡村振兴办)
蔡 乐(民政办)
张德平(广播文化站)
祝三秀(人社所)
杨 品(执法分局)
耿 冰(与儿街中心校)
叶守军(与儿街中心卫生院)
郑 宇(水保站)
李向阳(派出所)
俞 淮(八中队)
张同乐(市场监管所)
雷金元(安监所)
郑 宇(水保站)
舒从鑫(司法所)
纪德勤(妇联)
王升兵(团委)
与政〔2022〕73号关于印发《霍山县与儿街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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