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农业现代化示范区项目已正式立项并计划于2025年上半年开工建设,为确保项目开工顺利推进,现要求与儿街镇大沙埂村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所有坟冢进行迁移。范围:东至电商产业园循环路,西至榜上院林场路,南至兴业园林,北至杨辉屋后茶地。涉及沙埂店、朱家院、榜上院3个村民组。
请在此范围内的坟主于2025年1月8日前将本户坟冢迁出,依据六政秘(2020)120号文到大沙埂村委会办理手续。逾期未迁移的将按照无主坟处理。(联系人:彭宗伟18860427558、杨先存13865434588)。
特此通告。
霍山县与儿街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