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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佛子岭镇人民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13-01-19 00:00  字体:[  ]

佛子岭镇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2年,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同时,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全面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规定,2012年我镇全年公开政府信息461条,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人事信息、业务公开等栏目全部按要求进行了更新,严格按照法定范围和时限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的途径:一是网站。我镇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资源库,各部门产生的信息按规定应该向社会公开的信息,统一由专人上传镇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资源库,实现了科学分类、集中公开,进一步方便社会公众获取。同时,相关部门也安排专人对本单位的网站进行维护管理,及时收集、整理本单位的各类政务信息,及时上网公开。二是通过新闻和报刊形式,主动公开与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未发生依申请和处理政府信息。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2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窗口没有接到咨询和投诉,未发生书面申请公开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1、少数部门对贯彻实施《条例》重要性的认识不深、重视不够,领导机构和专门没有切实履行职责,工作开展不平衡。2、由于对《条例》的学习不够、理解不深,各部门工作人员对哪些信息应该主动公开、哪些可依申请公开、哪些依法不能公开把握不准,对本镇产生的政府信息未进行科学分类,工作较为被动,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不全,更新不及时,没有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改进措施。1、加强监督和督办。继续组织专门人员查找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程序和结果为重点,督促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2、丰富公开形式,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途径,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让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佛子岭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201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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