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0-04-05 15:32 信息来源:佛子岭镇人民政府  字体:[  ]

为切实做好我县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身体健康,进一步做好贫困人口疾病预防控制和管理,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的发生,切实为贫困人口提供方便、有效、质优、价廉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助力脱贫攻坚工程,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霍山县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霍政办秘〔2017〕142号)要求,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健康脱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17年底,实现县内常住贫困人口签约服务覆盖率100%,常住贫困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二、签约对象

县扶贫移民局2015年统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1801户32102人,以及新增的贫困人口。

三、签约主体和方式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县医院、县中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执业(助理)医师和具备资质的乡村医生为主,主要以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的方式提供。

每个乡镇卫生院都要成立若干个全科医生健康管理团队,原则上由专科医师、全科医生、乡村医生和健康管理人员组成,从县级医院抽调内、儿、妇、中医等专科医师参与到服务团队之中,建立“1+1+1”的组合签约服务模式,采取划片包村等方式,每个行政村要确保一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其组成人员要包括县、乡、村三级卫生技术人员。

四、签约服务内容和保障措施

(一)完善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经费保障机制。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为贫困人口提供约定签约服务,根据签约服务人数按年收取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和签约服务对象共同分担。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自付费用按照健康脱贫有关政策要求,全部由县级财政代为缴纳。

1、明确服务包类型。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不签订免费的服务包类型和个人支付但由政府代缴的费用比例等按照《霍山县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霍政办秘〔2017〕142号)的要求执行。乡镇卫生院、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在签约有偿服务包的收入在扣除成本后的70%左右用于签约家庭医生的劳务补偿。

2、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规定比例打包支付。“初级包”按年30元/人予以补偿,“中级包”按年60元/人予以补偿,“高级包”按每年100元/人予以补偿。

3、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支持力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考核合格后,项目资金的结余,可提取部分用于奖励签约的家庭医生。以2015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为基准,在没有国家新政策、新要求出台的前提下,以后每年新增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全部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二)制定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的考核体系。县政府将建立以签约对象数量、服务质量、健康管理效果、居民满意度、医药费用控制、签约居民基层就诊比例等为核心的签约服务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对家庭医生团队开展评价考核,鼓励家庭医生代表、签约贫困人口居民代表和社会代表参与。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群众意见突出的家庭医生团队,建立相应惩处机制,对于工作成绩突出、群众尤其是贫困人口反应优良的家庭医生团队,给予通报表彰或物质奖励。

(三)完善家庭医生收入分配机制。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合理确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入,使家庭医生通过提供优质签约服务合理提高收入水平,并按家庭医生签约总收入的70%左右作为参与签约的县、乡、村签约家庭医生的劳务报酬,县乡医疗机构的绩效工资要向参与签约服务的一线医师倾斜,增强团队成员开展签约服务的积极性,更好地为广大群众尤其是贫困人口提高服务。

(四)对家庭签约医生进行技能培训。乡镇卫生院要针对农村家庭医生在签约服务中必须掌握的诊疗技能,每月组织一次理论和技能培训。县卫生计生委每年要举办1-2期农村家庭医生业务培训班,紧密围绕城乡居民的服务需求开展实用知识技能培训。适时组织农村家庭医生脱产到县级医院进修急诊、心血管、内分泌、消化、呼吸、神经(精神)、肿瘤、康复、针灸理疗等专科专病诊治和专项技术。

(五)发挥信息技术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完善县域卫生信息平台功能,构建完善的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实现签约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检查检验报告等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重点要在信息管理系统中突出贫困人口属性,做到贫困人口健康管理信息化管理。通过远程医疗、即时通讯等方式,加强二级以上医院医师与家庭医生的技术交流。通过移动客户端等多种方式搭建家庭医生与签约居民的交流平台,为信息咨询、互动交流、患者反馈、健康管理等提供便利。

(六)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纳入考评体系。2017年,根据上级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纳入到乡镇(园区)201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体系和2017年脱贫攻坚责任考评系统之中。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作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既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又是脱贫攻坚的重要载体和有效途径,是民生工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有效互补与促进。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健康脱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统筹协调工作,对此,乡镇(园区)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地承担起主导责任,把人民群众尤其是贫困人口的生命健康放在首位,放在突出政治地位,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贫困人口签约服务任务圆满完成。

(二)明确职责任务。县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好全县的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完善工作方案,制定工作措施,负责督促检查绩效评估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县发改委负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收费标准的核定。县财政局负责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保障,保障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印刷、宣传等公务费用,足额拨付政府代缴的贫困人口签约服务自付部分经费。县人社局负责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基本医疗保障政策补偿支付。县督查局负责监督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平稳实施,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县宣传部门负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的宣传工作,推动工作深入开展,营造舆论氛围。乡镇(园区)承担贫困人口家庭签约服务的主导责任,负责本辖区具体工作的组织开展,政策宣传以及督促工作。县级医疗机构负责指定相关科室对接家庭医生转诊服务,为家庭医生预约的签约患者优先预约、优先住院、优先就诊等,为贫困人口开通转诊、就诊绿色通道。同时对需上转病人提供预约服务,并抽调部分专业人员同医共体乡镇医疗机构组建签约团队。各乡镇卫生院要明确专人分管,专人负责,细化工作方案,科学制定签约服务团队的服务流程、工作职责、规章制度、考核细则和收入分配方案,对辖区内乡村医生开展签约服务培训,对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行检查和验收,抽调医术精湛、责任心强的专科医师、全科医生和健康管理人员组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合理划分责任片区,积极主动落实签约服务工作,确保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全覆盖。

(三)营造良好氛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一项新生事物,包括医务人员在内的社会各界对其认知度、认可度仍不高。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本地资源,通过发放资料、社会媒体、横幅标语等形式多渠道开展广泛的宣传发动,提高广大居民尤其是贫困人口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认知度和接受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加强工作督查。乡镇(园区)要加强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尤其是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发动村、社区“两委”成员积极做好贫困人口的宣传工作。乡镇卫生计生人员、扶贫工作人员和各级扶贫包保干部要全力配合,在要求的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任务并按时高效履约。县健康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对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开展督查、检查,相关结果纳入年终乡镇脱贫攻坚综合考评和人口计生工作综合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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