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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佛子岭镇关于开展防止返贫致贫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0-03-21 12:32  作者:刘斌信息来源:霍山县佛子岭镇  字体:[  ]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把防止返贫放在重要位置”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防止脱贫人口返贫,防止边缘人口致贫”的要求,根据《关于防止返贫致贫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的实施意见》(霍扶组办〔20206号)要求,通知如下。

一、边缘人口“再核查”

(一)核查标准

年人均纯收入在5000元左右、且具有致贫风险。

(二)核查范围

2019年底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边缘户”名单和近期摸排的新发现“边缘户”,主要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外低保户、农村分散特困供养户、残疾人户、独居老人户、大病户、大灾户、遭遇家庭意外变故和危房户等农户。

(三)核查方式

镇村开展入户核实和数据比对,经驻村工作队与村两委共同研究,形成会议记录,对动态调整掉的2019年“边缘户”填写《XX村边缘户动态调整表格》,最终确定的“边缘户”填写《XX村边缘户摸底表》,报镇审核、县级审定,再次予以确认,由镇统一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进行修正和补充。327日前完成排查工作。

(四)监测管理方式

安徽省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将与全国扶贫信息系统同步导入基础信息数据,建立“边缘人口监测管理系统”,省扶贫办将定期与省直相关部门开展数据对比,每月底进行系统数据分析,综合研判边缘户的“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情况、收入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发现致贫风险较大的,在系统中通过红色标注进行预警。镇村要根据预警情况,加大救助帮扶力度,限期消除风险点,防止新的致贫。加强审核销号,对通过救助帮扶消除致贫风险的边缘户,经村级填报、镇审查、市县审核、省级备案的程序,由省扶贫办在边缘人口监测管理系统中予以销号标注。

(五)边缘人口救助帮扶

一是落实帮扶联系人。组织村级基层干部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动员基层党员和能人大户作为边缘户的联系人,每月开展入户走访和通过电话、短信、微信、视频等方式与边缘户加强联系,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二是根据边缘户的致贫风险,制定“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帮扶计划,优先落实农村低保、五保、残疾、医保等普惠制政策。结合开展消费扶贫,帮助边缘户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三是制定落实保障边缘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四是采取“一事一议”制度,提高对患大病重病的边缘户的“临时救助”限额和比例,解决大额医疗费用支出问题。五是探索利用社会帮扶资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等,建立乡村救急救难基金,简化申报、审批和资金发放流程,加大救助力度。

二、脱贫人口“再排查”

(一)排查范围及标准

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包括2014年和2015年已脱贫户)按照“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享受政策的脱贫户”、“脱贫监测户”三类进行管理。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是指年人均纯收入接近或达到全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15416元)、自我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较强的脱贫户;享受政策的脱贫户是指年人均纯收入较高但未达到全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正常情况下无返贫风险的脱贫户;脱贫监测户是指年人均纯收入5000元左右且具有返贫风险的脱贫户。

(二)排查方式

镇村对脱贫人口通过入户走访和数据比对,进一步排查核实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排查基础上,根据家庭收入及来源、生产生活现状、受新冠疫情影响等基本情况,分析脱贫稳定性,经驻村工作队与村两委共同研究,形成会议记录,填写《XX村不享受政策脱贫户花名册》、《XX村享受政策脱贫户花名册》、《XX村脱贫监测户摸底表》,报镇审查审核、县级审定,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对三类人员标注进行修正、补充和完善,标注时间待省扶贫办通知后再系统操作。327日前完成排查工作。

(三)监测管理方式

安徽省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将与全国扶贫信息系统同步导入基础信息数据,并建立“脱贫人口分类管理系统”“返贫预警监测系统”。省扶贫办将定期与省直相关部门开展数据对比,每月底进行系统数据分析,综合研判不稳定脱贫监测户的“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情况、收入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发现返贫风险较大的,在系统中通过红色标注进行预警。镇村要根据预警情况,加大救助帮扶力度,限期消除风险点,防止返贫。加强审核销号,对通过帮扶消除返贫风险的“脱贫监测户”,按照村级填报、镇审查、市县审核、省级备案的程序,由省扶贫办在返贫预警监测系统中予以销号标注。

(四)脱贫人口帮扶

1、实现差异化政策。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原则上不再享受各类财政扶贫资金补贴补助类政策,但因重大自然灾害、家庭重大变故等出现“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问题且无力承担的,要及时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享受政策的脱贫户要坚持“应享尽享、应扶尽扶”,根据实际需求,落实相关脱贫攻坚政策。脱贫监测户要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在落实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消费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低保、医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各项脱贫攻坚政策、安排各类帮扶措施等方面予以优先和倾斜。

2、压实帮扶责任。贫困人口脱贫后,原则上脱贫攻坚期内原有帮扶责任人不脱钩;帮扶责任人因工作变动或帮扶不力的,及时予以调整或重新安排,确保所有脱贫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坚持开发式和保障性扶贫并重,以巩固“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成果、促进持续稳定增收、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为重点,积极推进“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帮扶计划,针对脱贫户的资源禀赋、真实意愿、自身能力和发展需求,制定并落实后续帮扶措施,提高帮扶实效。

三、强化责任落实

(一)压实责任。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要把防止返贫和新致贫作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及时部署,迅速推进。镇直相关单位要积极与县直部门对接,根据自身职责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工作力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加强督导。镇扶贫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将积极与县相关部门对接,将通过数据比对分析、实地调研、基层暗访等方式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各村,限时整改到位。因救助帮扶不力、工作不实、弄虚作假导致返贫和新的致贫,要约谈相关村(社区)和单位负责同志;对问题突出、影响恶劣的,要严肃问责。

三)减轻负担。镇扶贫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及镇直相关单位将加强统筹安排,充分运用系统数据,防止重复入户采集信息,尽量减少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附件:

1、《XX村边缘户动态调整表格》 

2、《XX村脱贫监测户动态调整表格》   

3、《XX村边缘户摸底表》              

4、《XX村脱贫监测户摸底表》

5、《XX村不享受政策脱贫户花名册》

6、《XX村享受政策脱贫户花名册》

 

 

                               佛子岭镇人民政府

                           2020321

霍山县佛子岭镇关于开展防止返贫致贫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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