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安排部署,以住房安全有保障、农房管理合规范为目标,落实“一户一宅”政策规定,强力推进农村危房拆除改造,从根本上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努力实现农村“住有所居、居有所安”,确保全镇农村面貌大改善、形象大提升。
二、目标任务
全面开展全镇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排查和安全鉴定,2020年4月15日前完成危房拆除和“无主房”盘活利用工作。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佛子岭镇加快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开展集体土地危房拆除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统筹推进危房拆除,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专项行动快速实施。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镇危改办,抽调专人办公,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2.明确工作职责。镇、村(社区)两级作为农村危房拆除行动的责任主体,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拆除任务。镇直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加强沟通协调,合力推进危房拆除工作。
3.加强宣传发动。建立健全宣传动员机制,各村、社区要通过召开动员会、入户交流、张贴横幅、播放宣传标语、微信等宣传方式,营造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农村集体土地上危房拆除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示范作用,主动做好近亲属思想工作,带头拆除危房。
4.强化施工管理。各村(社区)务必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拆除施工由村(社区)统一组织,制定严格的农村危房拆除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危房拆除费用实行包干制,按照2000元/户机械、人工等拆除费用包干到村。危房拆除后,要及时清理建筑废料废渣,转运到合适的地方进行集中妥善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在路边、河边、溪边,避免“二次污染”。
5.加强督查调度。全镇危房拆除工作实行“一周一调度、一周一通报”的工作机制,将此项工作纳入2020年度考核,确保危房拆除工作有力推进;对工作滞后和不力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和约谈,不断压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要明确一名专人负责,及时统计上报全镇加快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开展集体土地危房拆除专项行动工作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