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背景和依据
根据国家统计局和世界银行数据,截至2019年底,我国城镇化率达到60.60%,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占总人口数的12.6%,而日本、英国、加拿大、美国等国的老龄化率已超过15%。“十四五”期间我国城镇化将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与此同时老龄化程度加深,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我县、我镇也同样存在人口日渐老龄化趋势,如何更多关怀老年人、照顾老年人,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是重要途径之一。它更加强调老年人的参与感和生活质量的提升,通过支持设施和服务,使老年人的需求得到有效满足,并实现个人价值。为推动落实全镇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关于开展示范性全国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国卫老龄发〔2020〕23号)和省卫生健康委、省老龄办《关于开展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皖卫老龄秘〔2021〕36号)及市、县老龄委员会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2、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旨在推动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完善机制体制、创新发展模式、营造良好创建氛围,扩大老年人参与社会、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为老服务科技化水平,让更多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进一步实现老有所居、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在佛子岭镇建设老年友好型社区,能够为本地老龄化人口和佛子岭电站建设者等群体提供安享晚年、参与社会发展和治理、享受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对于建设美丽、幸福佛子岭镇具有重要意义。
3、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调研论证制定该文件的可行性、合理性,镇民政部门组织专项调研组,赴佛子岭电站家属区、佛子岭镇敬老院、长岭村等地进行了走访调研,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形成初稿,并向所辖各村、相关社区、镇直各单位征集了意见,根据佛子岭镇社会发展现状和政策承载能力,完善形成终稿。
4、工作目标
一是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在居住环境、日常出行、健康服务、养老服务、社会参与、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的需要,探索建立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模式和长效机制,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量化指标,到 2025 年,建成 1个省级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到2035 年,实现老年友好型社区全覆盖。
5、主要内容
方案明确工作的具体任务,主要有:一是改善老年人的居住环境。支持对老年人住房的空间布局、地面、扶手、等进行适老化改造、维修和配备,降低老年人生活风险;二是方便老年人的日常出行。加强老年人住宅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社区道路设施、休憩设施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设施和场所的无障碍建设;三是提升为老年人服务的质量。定期为老年人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等健康管理服务,为患病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康复护理等服务;四是扩大老年人的社会参与。引导和组织老年人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活动,参与社区公益慈善、教科文卫等事业,充分发挥老年人的积极作用。
6、创新举措
本方案的创新举措有:
一是对老年人居住环境的改善提出了细化措施,落实在老年人日常生活急需改善的细节上,比如地面、扶手、厨房设备、如厕洗浴设备、紧急呼叫设备等;
二是结合佛子岭镇实际,提出了丰富老年人业余文化生活的具体路径,比如在社区设立老年教育学习点,方便老年人就近学习、鼓励老年人自主学习,支持建立不同类型的学习团队、加大对“敬老文明号”和“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的宣传等。
7、保障措施和下一步考虑
方案的保障措施有:一是成立创建工作领导组负责工作的落实,依法将有关投入纳入预算;二是加强对社区创建工作的督促,对照标准要求,开展创建工作,及时反馈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与做法;三是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逐级审核的工作程序开展申报工作;四是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及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媒介,大力倡导“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幸福老年人”的理念,广泛宣传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营造浓厚的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
下一步将考虑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和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从软硬件更新、志愿者活动、老年社区跟踪服务等方面,贯彻方案精神,探索建立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模式和长效机制,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