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佛子岭镇政府工作需求,起草了《佛子岭镇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霍山县佛子岭镇人民政府。来信请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形成书面材料签字或盖章传真至5232020;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2230164691@qq.com;
4.登录霍山县人民政府网“全县政府网站意见征集库”(https://www.ahhuoshan.gov.cn/zmhd/yjzjk/index.html)留言。
联系电话:523202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7日。
佛子岭镇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21)42号)精神,持续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着力提升油品质量,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特制定本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全面落实专项行动各项任务,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实现非法加油站点和非法流动加油车(船)全面清除、非法油品来源全面切断、油品质量全面提升,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发展,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二、整治重点
(一)未取得危化学品经营许可,从事汽油等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的违法行为;
(二)未取得成品油经营许可,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的违法行为;
(三)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成品油经营的违法行为;
(四)非法使用流动加油车(船)从事成品油经营的行为;
(五)生产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的法行为。
三、时间安排
(一)5月19日—5月29日,动员摸底阶段。
(二)5月30日—6月30日,集中整治阶段。
(三)7月1日—7月31日,巩固提升阶段。
四、整治措施
(一)全面排查整治。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统一组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辖区内成品油市场开展全方位、深层次摸底排查,查准摸清做实非法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船)分布情况和销售不合格成油品行为发生情况,严格整治标准,细化整治措施,明确整治时限,落实清单管理,确保发现一个、打击一个、清除一个、销号一个。要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依法依规综合运用治理措施,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全面清除非法加油站点和流动加油车(船),确保查得准、打得严、清得掉、全覆盖、无遗漏。要畅通信访渠道,对涉及非法加油站点和流动加油车(船)的投诉举报,强化跟踪督办,及时反馈结果。
(二)强化追根根源。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在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中,加大对非法加油站点和流动加油车(船)油品批发、仓储等环节整治力度,查实非法油品供给渠道,有效加强源头管控,全面切断非法油品流通链条。
(三)总结巩固提升。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开展“回头看”,对专项行动摸排的问题进行逐一复查,核实销号。要有序组织错时巡查,开展不定期滚动式排查,对非法流动加油车(船)以及反复出现的非法加油站点实行专人驻守,严防反弹回潮。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能,科学合理布局站点建设,确保满足经济建设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消费需求。要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排查机制、信息通报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强化“互联网+现代技术”智慧监管,持续巩固整治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把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党中央部署、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和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的实际行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开展整治,不折不扣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二)强化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及镇市场监管所、司法所、生态办、公路办、安监所、派出所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市场监管所,负责日常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强化联动,形成合力。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及时跟踪报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成效,积极向社会公布查处的重大案件,主动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形成社会共治。
附件:
1、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镇依法整治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附件1:
镇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高 武
副组长:阎 勇
成 员:刘传金 市场监管所
张兴国 司法所
刘 斌 生态办
翁兴洋 公路办
王勇兵 派出所
胡进进 安监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市场监管所,刘传金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镇依法整治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市场监管所:负责专项行动组织协调工作,承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开展成品油质量监督抽查,依法打击经营劣质成品油行为,依法查处非法加油站点。
派出所:依法查处非法流动加油车(船);依法查处流动加油车(船)非法通行、车辆违法行为;配合市监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加油站点;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衔接,严查涉嫌成品油犯罪案件;负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
司法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调专项整治行动中相关部门法律、法规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专项整治行动中涉法重大复杂疑难问题的协调处置工作。
生态办:负责加油站点等成品油经营企业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协调。
公路办:配合派出所、市监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流动加油车(船);配合派出所检查危险品货物运输单位成品油运输车的相关证件。
安监所:配合市监、派出所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流动加油车;配合市监、派出所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加油站(点);对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的成品油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指导加油站点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