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佛子岭镇政府工作需求,起草了《佛子岭镇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办法(征求意见稿)》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霍山县佛子岭镇人民政府。来信请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形成书面材料签字或盖章传真至5232020;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2230164691@qq.com;
4.登录霍山县人民政府网“全县政府网站意见征集库”(https://www.ahhuoshan.gov.cn/zmhd/yjzjk/index.html)留言。
联系电话:523202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
佛办发〔2022〕54号
关于印发《佛子岭镇森林火灾扑救应急
办法》的通知
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现将《佛子岭镇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佛子岭镇党政办
佛子岭镇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办法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扑救难度大的自然灾害,为了有效地预防,快速、高效、科学、安全地扑灭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促进林业健康发展,根据《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火情监测
加强火情监测是实现早发现、早准备、早出动、早扑灭的基础。各村(社区)、护林员、村民组长等必须按照各级森林防火组织规定和要求,密切掌握林区动态,严密监视森林火情。
二、火情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要及时向当地村委会报告,当地村委会接到火情报告后,必须及时核实,并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和镇党政办电话报告,并在镇森林防火工作微信群中发布准确信息,包括火场的准确位置(微信发送定位)、起火时间、受灾林分树种、风力火势、组织指挥扑救情况等。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镇党政办值班人员接到林区火情报告后,应及时将火情报告给指挥部领导。
镇、村接到火情报告后,在进行核实及组织扑火过程中,必须安排专人值班,以确保信息畅通,并随时向上级报告火情发展动态。
三、组织领导
(一)凡发生森林火灾,由当地村委会统一组织领导,现场由有经验的领导统一指挥,切忌多人指挥,必须及时报告。
(二)发生下列森林火灾时,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指挥现场扑救,当地村委会协助指挥,并负责人员组织和后勤保障。
1.全镇范围内,村与村交界地发生的森林火灾;
2.威胁到村社农户的森林火灾;
3.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三)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上述火情报告或要求支援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详细了解火情及火场扑救情况。
2.向指挥部领导汇报火情。
3.保持通讯畅通,坚持昼夜值班,随时调查火情发展情况,作好记录。
(四)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接到上述火情报告后,应采取以下措施:
1.召开会议组织有关人员,根据火场的地形、地貌、火势、风力等因素,研究拟定扑救方案。
2.派出人员赶赴现场协调组织指挥。
3.在火场前线成立临时火灾前线指挥部,确定一名领导负责指挥。
4.通知相关部门,做好救灾准备。
5.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汇报。
(五)森林火灾属下列情况的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指挥长报告,请求县防火指挥部协调处理扑救,并在县防火指挥部指挥下做好扑救工作。
(1)明火燃烧1小时以上尚未扑灭;
(2)造成人员伤亡的森林火灾;
(3)镇与镇交界处发生的森林火灾;
四、现场指挥
现场指挥员到达火场后,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迅速实地了解,全面掌握火灾情况,并向镇指挥部报告,同时制定扑救方案。
(二)组织调动扑火队伍,落实扑火任务,划分扑火责任区,指定负责人。
(三)现场指挥部应尽量选在地势开阔,通讯方便,利于直接观察和掌握火场发展动态的地方。
(四)迅速沟通与现场各点的通讯联络,及时与镇指挥部联络,汇报火场处置指挥情况。
(五)多部门参加扑火时,必须统一思想,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明确专人负责,切忌多头指挥。
(六)如遇短时间内难以扑灭的森林火灾,必须安排好后备扑火队,做好后勤保障。
(七)明火扑灭后,立即组织火场清理,彻底熄灭余火,防止复燃。经检查,确无复燃可能,方可撤离。
五、扑火队伍的组织调动
扑救森林火灾,必须有组织地进行,切忌散兵作战,扑火队伍的组织和调动,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由火灾发生地的村民委员会,就近组织村委护林员快速赶赴火场扑救,力争将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
第二:需其它村委会护林员协助扑救的,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调动参加扑救。
第三:需县级部门协助扑救的,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上报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调动专业扑火队参加扑救。
六、后勤保障
后勤保障是整个森林火灾扑救的关键,为达到保障有力,讲求实效,在后勤保障上一律遵从以下原则:
(一)凡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的人员,一律实行“三自带”,即自带一天以上干粮,自带扑火工具,自带照明设备。
(二)如果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在一日内扑不灭,需留守人员继续扑火的,由镇政府防火指挥部成立后勤领导组,负责物资供给,确保火场人员的稳定。
(三)投入救灾的物资、器材、车辆等统一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调配,有关部门必须积极支持。
七、扑火注意事项
(一)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情发展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地形、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二)现场指挥员应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并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防火措施,同时,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
(三)各级在扑救森林火灾中,要确保安全第一,严禁未妇女儿童和老弱病残人员参与扑救山火,同时,严格看管扑火物资。
八、指挥与协调
当较大森林火灾处置需要县森林扑火力量参与的,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
九、善后处置
明火扑灭后,要留守足够人员看守火场,清除余火,镇林业站要初步评估火场面积。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积极协助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调查灾后损失。
对灾民的疏散、抢救、安置等,按部门按行业归口处理;对缺乏自救能力的困难灾民的安置救济工作,由当地村委会和镇社会事务办按规定要求办理。
十、火案查处
森林火灾发生后,村委会安排专人参与、护林员协助,乡镇派出所、林业站立即组成火案调查小组赶赴火场进行调查取证,及时对肇事者进行处罚,对故意纵火烧山或因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依法从严惩处。
十一、后续工作
各成员单位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狠抓落实。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及时上报森林火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