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全面加强中小学生预防溺水工作,坚决遏制溺亡事件发生,佛子岭镇草拟了《佛子岭镇2024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现面向社会和相关部门公开征求意见,请于公布之日起30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至佛子岭镇人民政府。
一、征询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7月1日
二、提出意见的方式:
1.通过电话方式提供修改意见和建议,联系人:汪女士,联系电话:0564-5032020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霍山县佛子岭镇人民政府102室(邮编:2372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至2230164691@qq.com
《佛子岭镇2024年预防中小学生
溺水专项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出台背景
目前正值夏季,又临近暑假,雨水增多,是容易发生溺水事件的高峰期,全国各地以往发生了多起学生溺水事故,触目惊心。因此,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措施,防止发生溺水事故,是当前安全工作的重点。
二、主要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防溺水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一)动员部署、完善机制
(二)宣传教育、隐患排查、问题整改
(三)督导检查
(四)总结提升、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
《佛子岭镇2024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
专项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全面加强中小学生预防溺水工作,坚决遏制溺亡事件发生,根据工作安排,决定于2024年5月到10月,在全镇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防溺水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中小学生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管理,织密织牢社会预防中小学生溺水防护网络,坚决遏制溺亡事件发生。
(二)基本原则。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群防群治、源头治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坚持上下协同、部门联动,严管长抓、常态长效。
二、工作安排
严格落实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新十条硬措施,突出预防,切实看牢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重组家庭儿童等重点人群;把牢 5月至 10月天气炎热、暑期及冬季水域结冰等溺水事件高发时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件的溪流、河塘、坑坝、水库等危险水域, 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筑牢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屏障。
(一)动员部署、完善机制
根据市统一安排,迅速启动佛子岭镇2024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召开会议部署落实。按照重点群体有人监管、重点时段有人值守、重点水域有警示标识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等内容,各村(社区)、镇直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措施、履职尽责,加强对危险水域的警示监管及防护,健全完善预防溺水专项治理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宣传教育、隐患排查、问题整改
1.宣传教育全覆盖。各村(社区)各单位和学校要把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教育向家庭和假期延伸,做到校内与校外、学校与家庭、学期与假期无缝衔接、有效对接,完善宣传方案,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渠道,保持宣传声势,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保护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的良好氛围。一是加强校内安全教育。学校要设立防溺水宣传专栏,要落实“1530”教育提醒制度,利用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节假日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防溺水提醒,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十个一”活动,即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组织一次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竞赛或知识展板等宣传活动、印发一份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宣传册页、召开一次家长会、开展一次家长专访活动、印发一份致家长一封信、组织一次游泳教育、建立每周一次专题教育制度(假前)、建立每日一次安全提醒制度,切实提高中小学生和家长(监护人)的警惕性和自觉性,使学生切实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要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开展防溺水普法宣传,重点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宣传,督促家长履职尽责,教育学生珍惜生命、珍爱生活。二是延伸宣传教育触角。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广播、微信群等开展全方位、高频次的防溺水宣传报道,增强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各村(社区)要在交通路口、各类水域和人群密集场所等悬挂防溺水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板报(墙报)、警示标牌等;在高温天气以及暑期、节假日、周末、午休、放学后等溺水高发时段,农村应急广播和流动广播要循环播报警示提醒。三是强化救护技能培训。镇中心校要会同红十字会和蓝天救援队定期组织“溺呛水自救、他救知识”宣传培训,帮助中小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护常识。
2.排查整改全覆盖。一是开展一次排查起底。各村(社区)要对辖区内重点水域开展常态化、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摸清河流、水库、塘坝、机井、建筑工地水池、废弃矿坑、景区内水体等水域的具体情况,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分级建立安全隐患台账,确立清单管理、认领包保责任,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学校、各村(社区)要于1周内全面摸清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重组家庭等特殊情况学生,对无监护能力或监护能力较弱的祖辈监护人要重点予以关注,加强走访帮扶,协助做好家庭监护。二是开展一次整改管控。各村(社区)要对排查出的隐患地段和水域,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清单化、闭环式管理,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对短期内能够排除风险隐患的,要立即整改到位,坚决消除风险点;对需要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帮助支持的,要及时报告、主动对接,推动问题得到解决,坚决杜绝“捂在手里”、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也要有阶段性目标,最大限度防止发生溺亡事故。三是开展一次维护修缮。各村(社区)要完善各类水域防溺水“三个一”设施的设置,包括悬挂一幅防溺水宣传标语,设置一个防溺水警示牌(标明水深、危险程度、责任单位、责任人、紧急救援电话等,警示标牌设置要于4月底前完成)、配备一套简易救生设备(包括救生绳、救生圈和救生杆等)。公共活动等必要的水域要设置防护围栏,定期巡查、及时维护、及时修缮,做到安全警示到位、隔离防护到位。
3.巡查防范全覆盖。各村(社区)要对辖区内所有水域进行责任划分,加强日常巡查,特别要在节假日、暑假期间和高温天气等重点时段,落实全天候值守巡查,根据水域面积合理设置巡查值守人数,确保每一段、每一片水域都有巡查值守责任人,并做好巡查值守记录。对中小学生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重点时段,要重点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劝离嬉水、游泳人员。
(三)督导检查
镇纪检部门将成立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督查组,对各村(社区)和学校开展的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进行多轮督导、检查,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四)总结提升、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
加大对专项行动中好典型好做法的总结和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调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制度创新,标本兼治,制定预防溺水工作严管长抓、常态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佛子岭镇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村(社区)、镇直各相关单位要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把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民生工程,切实增强维护未成年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二)强化应急值守。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溺水应急值守工作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中小学生溺水等安全事故,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救援,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报告。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坚决打击谣言滋事等行为。
(三)推进家校社协同。学校要在 5月底前召开一次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对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进行防溺水工作培训,并持续通过家访、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经常性提醒家长(或监护人)加强看护。有条件的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发挥家长学校、留守儿童之家、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作用,开展课外阅读、文化辅导、艺术学习等“暑期课堂”活动,协助无监护能力或监护能力较弱的祖辈监护人做好家庭监护。
(四)加强督导检查。镇纪委要经常到学校、重点水域检查指导,做到一月一检查、一月一回顾、一季度一评估,并建立检查台账。要结合自身职责任务开展督导检查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各水域落实防溺水措施、防护设施建设、隐患排查整改、应急值守等情况,逐项逐环节开展督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跟踪督办。
(五)严肃追责问责。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自方案下发之日起,凡是发生中小学生溺亡事件的,一律倒查原因,分清责任。对尽职到位的予以免责。对失职失责的,依纪依法依规从严追责问责,按照严重程度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