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东西溪乡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指南(主动服务类)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18-06-27 10:15 信息来源:东西溪乡党政办  字体:[  ]

一、办理依据

《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二、(二):坚持政府主导。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作为各级政府重要工作内容,落实县、乡镇人民政府属地责任,强化民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三、(二)落实县、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职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翔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施策,为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支持;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探访、专业社会工作者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

二、承办机构

东西溪乡人民政府

三、服务对象

农村留守儿童

四、服务条件

五、服务流程

  1. 建立翔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案。
  2. 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探访、专业社会工作者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
  3. 乡镇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六、服务时限

长期开展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咨询方式

东西溪乡人民政府

电话:0564——5661001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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