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二、(二):坚持政府主导。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作为各级政府重要工作内容,落实县、乡镇人民政府属地责任,强化民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三、(二)落实县、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职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翔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施策,为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支持;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探访、专业社会工作者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
二、承办机构
东西溪乡人民政府
三、服务对象
农村留守儿童
四、服务条件
无
五、服务流程
- 建立翔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案。
- 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探访、专业社会工作者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
- 乡镇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六、服务时限
长期开展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咨询方式
东西溪乡人民政府
电话:0564——566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