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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关于公开征求《东西溪乡“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霍山行”活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0-04-30 09:40 信息来源:霍山县东西溪乡  字体:[  ]

今年6月是全国第19个“安全生产月”,根据县安委会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霍山行”活动部署和要求,结合我乡实际,起草了2020年《东西溪乡“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霍山行”活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诚挚邀请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就《征求意见稿》积极建言献策,您所提的意见和建议(含修改依据)请发送至东西溪乡人民政府党政办,请留下您的姓名、单位及联系电话。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0年5月31日。

电话(传真):0564-5661001,电子邮箱:dongxixidzb@163.com,邮寄地址:霍山县东西溪乡人民政府,邮编:237246。

东西溪乡人民政府

2020年4月30日

东西溪乡“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霍山行”活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深入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促进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事故发生。不断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活动主题

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三、活动时间和重点活动安排

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1日至6月30日在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开展。

(一)开展理论学习

乡党政班子成员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上级文件精神,以及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6·16”宣传咨询日集中宣传

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一是设立宣传台,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通过发放宣传手册、讲解安全知识等方式通俗易懂地向社会公众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措施和规范,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常识、应急处置、自救互救方法等。二是是发送公益短信。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特别是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当天,通过手机短信、微信、QQ等途径向社会公众发送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信息,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三是大力宣传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在各村(社区)张贴《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宣传单,不断提升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风险事故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社会监督。

(三)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活动

通过邀请消防机构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讲解,组织二级机构负责人、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负责人、辖区内企业及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参与学习。同时,邀请县安委会相关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四)开展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深入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液化气充装点的安全隐患,排查中小学和幼儿园、卫生院、敬老院、KTV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群租房、老旧小区、宾馆饭店、月亮湾作家村等场所消防隐患,督促各单位整改落实。

(五)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组织学校、敬老院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开展“安全生产霍山行”活动

“安全生产霍山行”活动自5月份开始,12月底结束。期间,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四、组织机构

成立乡“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组,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组长,各村(社区)、二级机构负责人、乡直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详见附件。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霍山行”活动,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观念,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决策部署,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二)开展广泛宣传。活动期间,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要充分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安全文化等方面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在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横幅,张贴标语,开设宣传专栏,在全乡营造浓厚活动氛围,唱响安全生产主旋律。

 

附件:

 

东西溪乡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霍山行”活动领导组

 

组  长:汪  琴(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李  磊(党委副书记)

成  员:夏玉剑(党政办)

徐德厚(财政所)

章  涛(国土所)

匡克如(卫健办)

刘少年(人社所)

张  伟(团委、群众工作站)

李苗苗(妇联)

刘金涛(执法中队)

李  虎(农业综合服务站)

郑晓波(项目办)

余晓云(安监所)

蔡立春(派出所)

王严胜(市场监管所)

熊玉飞(司法所)

朱明义(中心学校)

奚  勇(卫生院)

孙业强(林业站)

程  刚(供电站)

谢  坤(交警七中队)

罗  杰(水保站)   

龚明章(交管站)

谭  浩(林业检查站)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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