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霍山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政策标准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0-08-07 16:25 信息来源:霍山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

关于“7·18洪灾”农作物受灾恢复生产采购补改种作物种子肥料经费安排的通知

霍农工办〔2020〕3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7·18洪灾”造成我县农作物受灾严重,损失巨大。为抓住农时,加快推进因灾绝收农作物开展补改种工作,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切实增加受灾农民收入,县政府统筹100万元资金用于解决因灾绝收农作物开展补改种作物采购种子、肥料经费。结合各乡镇7月27日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因灾绝收农作物开展补改种作物种子肥料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对该项资金进行分配安排,详见附表。

霍山县“7·18洪灾”绝收农作物开展补改种作物采购种子肥料经费分配安排表

乡镇

金额(万元)

用途

下符桥镇

20

专项用于因灾绝收农作物开展补改种作物采购所需种子肥料经费支出。

与儿街镇

12

但家庙镇

12

衡山镇

7

黑石渡镇

7

落儿岭镇

5

佛子岭镇

5

漫水河镇

5

上土市镇

5

诸佛庵镇

4

大化坪镇

4

单龙寺镇

4

东西溪乡

4

磨子潭镇

2

太平畈乡

2

太阳乡

2

合 计

100

该项资金专项用于7·18洪灾”造成绝收农作物开展补改种作物采购所需种子、肥料经费支出。各乡镇要根据实际,及时组织采购因灾绝收农作物开展补改种作物所需种子、肥料。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到农业救灾工作的及时性和紧迫性,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规范程序,确保该项资金采购种子、肥料及时分发到户,切实推进因灾受灾农作物恢复生产开展补改种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乡镇要将补改种作物种子、肥料分发到户情况张榜公布,并登记造册,建立备查台帐;请将乡镇政府分管农业领导签字、加盖乡镇政府公章的补改种作物种子、肥料分发到户登记表于8月10日前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朱珊珊同志。坚决防止将该项资金滞留和挪用,对套取、滞留、挪用该专项救灾资金的违规行为将坚决予以查处。各乡镇要认真总结该项资金使用、受灾群众恢复生产等情况,并将总结于8月20日前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朱珊珊同志。

中共霍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4日

中共霍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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