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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东西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21年东西溪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0-12-07 16:12 信息来源:霍山县东西溪乡  字体:[  ]

 

 

 

 

 

东办〔20209

 

关于做好2021年度东西溪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有力、有序、有效地组织好2021年度我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霍政办秘〔2020〕5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一)具有本乡户籍、但未参加我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含在校学生和外出务工人员);

(二)非本乡户籍、但在我乡各类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上学的学生及托幼机构在园幼儿(以下统称非本乡户籍在校学生);

(三)非本乡户籍、但在我乡长期居住的城乡居民(以下统称非本乡户籍居民);

(四)新生儿实行“落地”参保,不受理提前参保。

二、参保任务

按照应保尽保、不漏保、不重保的原则,依据霍山县下达我乡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任务,结合我乡实际,确定各乡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附件1),确保100%完成。

三、参保时间

    2021年度城乡居民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至11月30日,新生儿“落地”参保除外。

、筹资标准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0〕24号)文件规定,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80元,财政配套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对特殊人群实行分类资助参保。其中,对特困供养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个人缴费部分按250元的标准给予定额资助(其中,对2020年受灾贫困人口的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全额资助);资助资金由医疗救助资金解决。对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及当年退役军人的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全额资助,资助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除当年退役军人外的上述五类资助参保对象由各主管部门依据截至2020年8月31日在册的名单确定。对重点优抚对象沿用2019年时的资助口径,对后续动态调整新增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适时纳入资助对象。对其中有多重身份属性的人员,优先从资助待遇高的类别及相应渠道资助参保,不得重复资助。对虽为资助参保对象但其未缴纳个人应承担参保费用的,不予资助。

、参保方式

(一)线下缴费

适用人群:政府资助参保人员、未参加我市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的及新增参保人员等。

本县户籍人员在户籍所在地村或社区登记缴费,非本县户籍的在居住地村或社区登记缴费。

(二)线上缴费

适用人群:已参加我市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的非政府资助参保人员。

缴费渠道:①皖事通APP、六安税务或六安人社微信公众号;②对无智能手机或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和儿童,由家庭直系亲属或委托村、社区干部通过上述渠道代为缴费。

(三)落地参保和补充参保

适用人群:新生儿、当年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未参保的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新生儿须在出生90日内,由监护人凭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到县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落地参保手续,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退役军人自退役之日起90日内,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到医保经办机构统一补办参保手续,自退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刑满释放人员,自刑满释放之日起90日内,凭释放证明和居民户口簿或有效身份证件到医保经办机构补办参保手续,自释放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未参保的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自扶贫部门纳入统一管理后,凭居民户口簿或有效身份证件到医保经办机构补办参保手续。

、票据管理

对非政府资助参保对象线下缴费的,各村(社区)应要求参保对象提供户口簿或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准确完整的登记新增人员参保登记表,开具《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专用票据》,并按税务部门要求规范票据管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收缴的资金缴入金库。

对政府资助参保对象,各乡镇村(社区)根据管理部门认定后的名单,收取个人应缴部分,开具《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专用票据》并注明资助的途径,同步建立分类资助参保人员参保花名册,其个人缴费部分由乡镇缴入金库,政府资助部分由县医保局依据乡镇上报花名册报县政府批准后,由县税务局开具缴款书从资助渠道缴入金库。

线上帮助群众代缴的,各乡镇村(社区)应要求参保对象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等准确的身份信息,仔细核实确认,避免错缴误缴。对群众需要票据的,可通过电子票据截图分享、下载打印的方式向其提供。所征费款由缴费平台、第三方支付、银行等完成对账后直接缴入金库。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城乡居民医保是省、市、乡民生工程项目,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做好参保缴费工作是项目实施的基础。各村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微信等媒体加大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政策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后的惠民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引导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

(三)规范操作,准确填报。各村在收取个人参保费用时,务必要求参保对象提供户口簿或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仔细核对并完善参保人的基本信息,确保采集登记的信息真实、准确、完善。要认真核对登记的参保人员信息和收缴的票据信息,确保人、账、款完全一致。

 

附件:东西溪乡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任务分解表

 

 

 

东西溪乡党政办

2020年 9月28日

东办〔2020〕9号 关于做好2021年东西溪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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