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根据县安委《关于开展岁末年初暨第一季度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的通知》〔(2022)第1号〕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开展东西溪乡岁末年初暨第一季度 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的通知》。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元旦春节、两会、冬奥会等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工作,乡党委、政府决定在全乡开展岁末年初暨第一季度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由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负责起草,并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行了多次修改,文件草稿提交乡政府领导审核,经主要领导同意后予以印发。
四、工作目标
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发挥网格化安全治理机制作用,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消除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减少燃气安全使用事故。
五、主要内容
该《通知》共四个部分,分别是时间安排、排查方式、排查重点、工作要求。
六、创新举措
一是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全乡所有区域、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二是坚持企业自查与乡政府督查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组织人员针对全乡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三是坚持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乡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实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采取“四不两直”,加大暗查暗访力度。
七、保障措施
一是细化工作,压实责任。乡各牵头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检查、执法和整改责任
二是广泛宣传,充分引导。乡各领域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应急广播、互联网、微博微信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同时要进一步大力宣贯《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强化督察,严肃问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开展明察暗访,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政策咨询机关:霍山县东西溪乡
解 读 人 :蒋方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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