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霍山县东西溪乡 > 政策文件

霍山县东西溪乡关于印发《东西溪乡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23-04-20 17:36 信息来源:霍山县东西溪乡  字体:[  ]

 

 

 

 

 

 

 

 

202333

 

关于印发《东西溪乡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

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

4月7日,合肥市包河区淝河路华中汽配城一门面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70平方米,造成3人死亡。火灾发生后,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指示,对火灾后续处理和隐患排查工作进行部署要求。为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合用场所火灾隐患,切实提升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现将《东西溪乡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东西溪乡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0日


东西溪乡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小火亡人”事故教训,不断强化措施,有效减少和遏制类似火灾事故,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12月底,在全乡范围集中开展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对全乡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治理,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畅通疏散通道,完善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二、整治范围

(一)沿街门店中存在的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的场所;

(二)自建房中存在的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的场所;

(三)厂房、仓库内违规住人场所;

(四)其他行业领域(如教育培训机构、餐饮饭店等)内存在的违规住人场所。

三、整治内容

(一)全面摸排,掌握准确底数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将“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纳入网格化管理,建立责任包保制度,填写《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问题隐患排查登记表》(附件1),组织乡派出所、安监所、城管执法中队、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对辖区“合用场所”全面开展排查整治,逐户逐房逐间建立“一户一表”工作机制,切实摸清“合用场所”底数、类型和消防安全状况。开展消防宣传工作,上门入户发放消防安全告知书和“明白纸”,督促“合用场所”业主开展自主评估、自主检查、自主整改隐患,定期开展逃生自救演练。

(二)统一标准,分类集中整治。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先重点后一般”“边查边改”的方式,紧紧盯住合用场所安全疏散是否符合要求,防火防烟分隔是否彻底,灭火和逃生设施是否配备齐全,用火、用电是否安全可靠,燃气安装使用是否符合要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是否安全合规等突出问题,找准主次难易,采取物防技防等措施提高设防等级。对不符合下述要求、违规住宿的,必须立即清理;一时无法清理或“开窗”的,要制定周密措施,加强消防安全监管,确保整改到位,不发生火灾事故。

1)落实“四严禁”“四必须”要求。“四严禁”即严禁合用场所多人住宿,严禁合用场所内及公共区域电动车停放、充电,严禁采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临时建筑用于住宿、经营和仓储,严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四必须”即凡是商住场所的商铺店面设置夹层用于人员住宿的,必须立即搬离;凡是设置防盗窗的,必须立即拆除或开口;凡是私拉乱接电线的,必须立即整改;凡是违规用火的,必须立即清除。

2)落实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条件。

住宿人数在10人以上的。

1.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均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2.应采用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将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完全分隔,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

3.当难以完全分隔时,不应设置人员住宿。

住宿人数在3到9人的。

1.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均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2.住宿与非住宿部分之间均应进行防火分隔;当无法分隔时,合用场所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简易喷淋系统。

3.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独立的辅助疏散设施(如:室外金属梯、逃生软梯、逃生缓降器、配备逃生避难设施的阳台和外窗等)。

3)全面开展“开窗”行动。凡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共用疏散设施的合用场所,必须在住宿区域立即“开窗”,对外窗设置金属栅栏的,应在金属栅栏上“开窗”。其窗口高度不应小于1.0m,宽度不应小于0.8m,窗台下沿距室内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2m,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

四、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3年4月20日)。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召开动员会、培训会、约谈会,明确任务和时间节点,建立完善定期调度、会商研判等机制。

(二)摸底排查阶段(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5月20日)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利用一个月时间,发动基层消防安全力量全面摸排本地区本行业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基本情况,逐一建立登记造册。5月10日前,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将本地区的合用场所排查登记表和“三清单”(附件1和附件2)报乡安监所备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3年5月2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前期摸排情况,组织开展集中攻坚,对于不符合标准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指导业主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进行整改。对于到期未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场所,要依法责令停业或予以取缔。2023年11月20日前,合用场所“三清单”更新后报乡安监所备案,所有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共用疏散设施的合用场所必须全部“开窗”,确保“应开尽开”。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验收,从治理部署开展情况、措施手段、取得成效、经验做法以及形成的长效机制等方面,形成工作总结报告,报乡安监所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加强形势研判,对本地区本行业“小火亡人”事故进行分析,找准摸透规律特点和问题症结,研究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

(二)强化防范措施。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从严执行有关规定,做到住宿与非住宿、冷库部分彻底分隔,拆除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金属栅栏,采取划分防火分区,设置独立疏散设施、独立式烟感和室内消火栓等防范措施,保证事故可防可控。

(三)深化宣传培训。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合用场所火灾危险性,营造浓厚的治理氛围。结合摸排工作,运用好“入户宣传”“上门提醒”等手段,逐户发放并签订《“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告知书》,与合用场所业主讲清当前火灾形势和火灾危害性,以及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职责、管理要求和发生火灾应承担的法律和民事责任。发动基层网格员和消防志愿者队伍,采取走街串巷、敲门入户、张贴海报等形式,加强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附件:l.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问题隐患排查登记表

2.全乡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三清单”

 


附件1:

东西溪乡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问题隐患排查登记表

 

单位(场所)全称:                            详细地址: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所在建筑总层数      场所所在层数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使用性质          

 

场所类型

场所情况

检查项目

£沿街门店

£自建房

£厂房、车间、仓库

£其他

£居住人数10人以上(含10人)

£居住人数39人(含3人)

£居住人数3人以下

实际居住人数    

1.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是否分别设置疏散通道 ££

2.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是否进行防火分隔  ££

是否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

3.是否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者简易喷淋系统  ££

4.是否配备辅助疏散设施(室外金属梯、逃生软梯、逃生缓降器等)  ££

5.是否存在电动车室内停放充电情形  ££

6.住宿区是否开窗  ££

7.是否配备灭火器(每50平方米配备一具4公斤干粉灭火器)££

£下店上宅

£前店后宅

 


附件2:

东西溪乡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三清单”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时间: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