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溪乡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根据国务院、省、市、县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并结合我乡实际,乡安委办制定《东西溪乡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主要依据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25〕11号)、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皖政办秘〔2025〕1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六政办秘〔2025〕14号)及《霍山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预案》聚焦本辖区内发生的洪涝灾害、干旱、暴雨(雪)、大风、冰雹、霜冻(寒潮)、低温、高温等气象灾害,地震、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农业生物灾害以及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危害。旨在做好自然灾害危害发生前的预报、预警、自然灾害将要发生或自然灾害突发时受威胁和受灾人员转移后临时安置和管理,灾害发生后对受灾人员衣、食、住、行、医等方面基本生活的救助,灾后的生活恢复,倒塌民房重建等工作。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经乡政府相关部门3月7日开会集体讨论研究,草拟出《东西溪乡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并于3月10日通过政务公开网面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截止4月10日,共收集到反馈意见1条。4月11日正式发文关于印发《东西溪乡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四、工作目标
通过预案建立健全我乡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工作程序,提高居民的避灾自救能力和基层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五、主要内容
1.确定启动条件。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20人以上、因灾饮水困难人口50人以上、因灾倒塌房屋10间以上其中之一的,启动本预案。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乡党委、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2.明确应急指挥机构职责分工。乡政府成立灾害应急指挥部,乡长负责应急指挥部工作,村委会也成立对应灾害应急指挥部,村委会主任负责应急指挥工作。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3.明确应急响应流程、应急救援队伍分工设置、后期处理流程。做好应急反应及灾情的收集、报告、紧急处置、转移安置、紧急救援队伍、物资储备及保障、后期处理工作。
六、创新举措
乡纪委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通过建立调度通报等工作机制,落实落细举措。
七、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灾害应急指挥部,明确第一责任人。
2、强化统筹推进。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3、严肃督导问责。乡纪检工作人员负责对各级、各部门进行监督,依法组织开展灾区重大事故的查处。
政策咨询机关:东西溪乡人民政府
解读机关:东西溪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解读人:刘梦青
联系电话:0564-566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