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一、在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全面加强团的组织、思想和制度建设。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共青团工作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团组织的有关文件和决定。
三、积极发挥党的助手作用,经常向党组织请示和汇报工作,及时向党团组织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四、加强团的组织建设,依托“党建带团建”,做好“推优入党”工作。
五、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教育和管理,依法维护团员和青年的合法权益,严肃团的纪律。
六、负责团内年度统计和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七、积极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叶宇进
在岗人员:叶宇进(团委书记)
地点:但家庙镇政府二楼
电话:0564-5417016(无固定电话,与党政办同办公电话对外联系)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