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但家庙镇加快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开展集体土地危房拆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3月17日
但家庙镇加快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开展集体
土地危房拆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农村住房安全管理,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实现节约集约用地目标,全力打造美丽但家庙、决胜脱贫攻坚、助推乡村振兴,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但家庙镇加快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开展集体土地危房拆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安排部署,以住房安全有保障、农房管理合规范为目标,落实“一户一宅”政策规定,强力推进农村危房拆除改造,从根本上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努力实现农村“住有所居、居有所安”,确保全镇农村面貌大改善、形象大提升。
二、目标任务
全面开展全镇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排查和安全鉴定,2020年4月20日前完成危房拆除和“无主房”盘活利用工作。
三、具体步骤
1、排查建档(3月17日至3月23日)。各村对村内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开展排查,对集体土地“一户多宅”危房、“一户一宅”危房,以及“无主房”进行登记造册,核实其房屋居住、经营等功能使用或闲置情况,确认危房拆除具体数量,上报镇加快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开展集体土地危房拆除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
2、危房鉴定(3月24日至3月31日)。各村将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疑似危房上报镇加快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开展集体土地危房拆除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镇汇总后提交县住建局进行房屋安全等级鉴定。2019年已鉴定过的危房不在提交鉴定范围之内。
3、危房拆除(3月24日至4月20日)。各村按照属地管理,坚持分类处置的原则,负责做好危房具体拆除工作。对无需鉴定的危房各村可先行开展拆除工作。(1)对易地扶贫搬迁户存在的危旧房一律拆除;(2)实施过农村危改、库区移民等补助项目后存在的危房必须拆除;(3)“一户多宅”中存在的危房一律拆除;(4)“一户一宅”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危房必须拆除,存在一般隐患的立即加固修缮。(5)列入文物保护范围和新发现的确有保护利用价值的危旧房,由县文旅局鉴定后,统一登记造册,进行建档管理和落实保护措施。对现存住人的危房必须于4月10日前拆除到位。杜绝子女住新房、老人住危房现象,对无理取闹、拒不配合以及不履行赡养老人义务的,将坚决予以曝光,并依法强制拆除危房;对寻衅滋事、阻挠施工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从快打击。
4、组织验收(4月21日—4月30日)。各村将危房拆除工作开展情况于4月20日前上报镇领导组办公室,领导组办公室将组织镇纪委、国土所、扶贫工作站等部门对各村逐一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向全镇通报验收情况。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但家庙镇加快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开展集体土地危房拆除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统筹推进危房拆除,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专项行动快速实施。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镇国土所,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政策衔接,切实履行职责。各村是加快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开展集体土地危房拆除工作责任主体,根据镇危房拆除工作人员分组,建立健全工作包保机制,将任务分解细化、责任到人,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高质高效推进工作,强化落实,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2、明确工作职责。各村是农村危房拆除行动的责任主体,要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拆除任务。镇直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加强沟通协调,全力推进危房拆除工作。镇国土所要结合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负责“一户多宅”确认工作,并整合土地增减挂和生态修复项目资金支持危房拆除。
3、加强宣传发动。建立健全宣传动员机制,各村要发挥引导作用和文明新风建设的引领作用,通过召开动员会、入户交流、张贴横幅、播放宣传标语、微信等宣传方式,营造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农村集体土地上危房拆除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示范作用,主动做好近亲属思想工作,带头拆除危房。
4、强化施工管理。各村务必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制定严格的农村危房拆除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拆除施工由村统一组织,划定安全施工警戒线和设置安全警示牌,实施机械化作业,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危房拆除后,要及时清理建筑废料废渣,转运到合适的地方进行集中妥善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在路边、河边、溪边,避免“二次污染”。
5、加强督查调度。镇领导组根据各村上报情况建立危房拆除工作台账,实行“一天一通报”的工作机制,将其纳入脱贫攻坚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根据镇财政资金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农村危房拆除工作奖补资金。对工作进度快的村进行通报表彰,并以奖代补推进工作;对工作滞后和不力的村进行通报批评、资金扣罚和约谈,不断压实工作责任。各村要明确一名专人负责,及时统计上报加快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开展集体土地危房拆除专项行动工作进度。
附件:但家庙镇加快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开展集体土地危房拆除工作领导组名单
附件:
但家庙镇加快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开展集体土地危房拆除工作领导组
组 长:储著时(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陈 波(人大主席)
副 组 长:汪 杰(党委副书记)
程 浩(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 兵(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益春(副镇长)
魏 伟(副镇长)
孔祥琦(党委统战委员)
陈正发(党委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张 婧(党委宣传委员)
成 员:邵 勋(党政办)
汪家海(国土所)
何祥兵(农技站)
余宏菊(扶贫工作站)
刘 明(农经站)
田祥俊(人社所)
叶祥恕(财政所)
李良三(城管执法队)
王玉生(文化站)
刘益平(妇 联)
陈学荣(卫计办)
黄志昂(经济发展办)
黄玲玲(团 委)
徐 飞(美丽办)
吴道友(农技站)
夏 伟(农管办)
杜 擎(农技站)
朱 军(派出所)
曹安平(司法所)
周自刚(但家庙村)
汪帮满(观音岩村)
陈恩兵(大河厂村)
倪 勇(花石嘴村)
彭义香(胡大桥村)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镇国土所,汪家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飞、杜擎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五个工作组。
(一)政策宣传组
组 长:张 婧(党委宣传委员)
成 员:邵 勋(党政办)
汪家海(国土所)
黄玲玲(团 委)
徐 飞(美丽办)
杜 擎(农技站)
职 责:负责政策的宣传报道解释,以及舆情应对。
(二)秩序维稳组
组 长:陈正发(党委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朱 军(派出所)
曹安平(司法所)
刘益平(妇 联)
徐家冕(综治办)
职 责:负责处理相关信访等有关事项,依法打击相关违法行为。
(三)组织保障组
组 长:陈 波(人大主席)
副组长:程 浩(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朱 军(派出所)
曹安平(司法所)
刘益平(妇 联)
汪家海(国土所)
刘 明(农经站)
李良三(城管执法队)
职 责:负责对拒不拆除危房的采取强制措施。
(四)督查指导组
组 长:李 兵(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徐家冕(综治办)
刘启佳(党政办)
徐 飞(美丽办)
杜 擎(农技站)
职 责:督导危房拆除进度及完成情况。
(五)危房拆除工作组
1、第一小组
组 长:程 浩(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朱兴好 卢 峰 杜习怀 金莹莹 潘声霞
陈恩兵 吴章祥 刘富银 周 勤 周 月
职 责:负责大河厂村危房拆除工作。
2、第二小组
组 长:魏 伟(副镇长)
成 员:刘 明 郑之金 李宗煌 陈瑞雪 袁春宇
彭义香 张益民 倪克松 陈 莉 邓贤兵
职 责:负责胡大桥村危房拆除工作。
3、第三小组
组 长:汪 杰(党委副书记)
成 员:何祥兵 田祥俊 何秀兰 汪瑞军 陈青祥
柯玉春 王 磊 汪帮满 张 冉 广胜仓
潘 兰 吴中美 徐 亚 周扬敏
职 责:负责观音岩村危房拆除工作。
4、第四小组
组 长:刘益春(副镇长)
成 员:张福德 吴道友 朱读安 夏 伟 马璐瑶
梁红运 周自刚 尤邦福 卢世菊 汪 钰
马玉梅 刘圣华
职 责:负责但家庙村危房拆除工作。
5、第五小组
组 长:孔祥琦(统战委员)
成 员:伍齐云 吴传海 胡 洁 王玉生 刘益平
倪 勇 叶阳明 孟祥云 马寅生 孙 飞
职 责:负责花石嘴村危房拆除工作。
关于印发但家庙镇加快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开展集体土地危房拆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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