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反应迅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六安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霍山县处置森制本预案。林火灾应急预案》,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但家庙镇处置森林火灾应急办法》《但家庙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正确处置突发森林火灾,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反应迅速,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扑火目标,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由镇林业站根据市县方案,结合但家庙镇实际,起草初步方案,经广泛征取社会公众及单位意见,拟定初稿,经班子成员讨论研究通过。
四、工作目标
建立森林防灭火预警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和村民组火情联络员的巡山作用,完善火情报告制度,各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应急处置工作快速有效。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活动,利用会议宣传车、村广播、碑牌标语、一封信、张贴县政府禁火令和防灭火通告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普及森林防灭火知识,提高全社会防范森林火灾的意识。
五、主要任务
1、指挥机构
(1)镇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组成及其职责
镇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书记任政委,镇长任指挥长,分管领导、武装部长任副指挥长,镇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镇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法律、法规、规定、决定;
②组织制订镇处置森林火灾应急办法;指导村级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③负责本镇森林防灭火工作督察,指导全镇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应急资源的管理工作;
④负责组织、指挥、协调辖区间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⑤承担县森林防灭火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2)指挥部组成单位职责
党政办:负责组织、协调各村、镇直各单位、各系统干部职工对森林火灾的扑救。做好后勤保障、上下协调等工作。
应急办: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统筹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组织编制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开展预案演练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健全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牵头负责和参与森林火灾毗邻地区联防相关工作;协调指导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承担镇森防指办公室日常工作。
派出所:负责开展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案件侦破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根据指挥部命令组织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林业站:负责履行森林防灭火工作行业管理责任,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火灾隐患排查、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置等工作并监督检查;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处置应急办法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全镇护林员参与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根据需要,可以按程序提请镇森防指部署相关防火工作。
城管执法队:负责重点防火区域摆摊设点售卖烟花炮竹、祭祀用品等行为的管理,根据指挥部命令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司法所:负责森林防灭火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中心校:负责组织指导镇内各类学校加强森林防灭火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在校师生及时开展应急避险工作。
民政办:负责倡导文明祭扫,配合做好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火灾风险防范工作。
财政所:负责组织安排镇级森林防灭火经费预算;负责按程序下达森林防灭火补助资金,并监督使用。落实物资储备经费、森林火灾应急准备和扑救工作所需的资金。
农技站:负责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管理工作,防止秸秆焚烧引发森林火灾;配合做好秸秆禁烧期间森林火灾预防督查检查工作。
文化站:负责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森林火灾防控措施,开展防火宣传、报道、信息发布等工作。
卫生院:负责组织指导森林火灾受伤人员救治工作。
供电所:负责穿越林区的高、低压线路的安全检查,防止输电线路引发森林火灾;负责森林火灾现场电力安全和周边电力畅通工作。
六、创新举措
七、保障措施
1、通信保障
森林防火期间,各村、各单位都必须明确一部值班电话(手机)专值森林防火工作,火险等级高的晴好天气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通信、电信部门要确保通信线路和终端设备的良好运营。
2、队伍保障
在高火险等级的森林防火紧要期,镇森林消防专业中队全天候待命;各村必须组建一支5人以上的应急扑火分队,随时听候召唤。
3、器材保障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配备风力灭火机3台以上,储备二号工具不少于50把;村级半专业应急中队配备风力灭火机不少于2台,储备二号工具不少于20把;尚未组建半专业应急中队的村,要置备不少于20把的二号工具。
4、资金保障
森林火灾预防、扑火装备购置、扑火人员补助等所需经费,必须纳入同级财政支出预算,保证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正常开展。